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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十一后跨境电商全国推广

2013-09-27 来源:郑州晚报(郑州)

 

商务部昨日召开电子商务专题发布会,透露,目前我国跨境电商平台企业已超过5000家,境内通过各类平台开展跨境电子商务的企业已超过20万家。跨境电子商务正成为外贸产业中的一匹“黑马”,而为解决其发展瓶颈,出口检验等6项支持政策已经在上海等5个跨境电子商务试点城市实施,10月1日之后全国有条件的地区将全面推广。
去年我国跨境电商交易2万亿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姚坚表示,2012年我国跨境电子商务快速发展,交易额已达2万亿元。在快速增长的同时,对平台、物流、支付结算、海关商检等环节提出新的需求。
商务部电子商务和信息化司司长李晋奇表示,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已经转发由商务部会同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海关总署等9个部门共同研究制定的《关于实施支持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有关政策意见》,将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纳入海关的出口贸易统计,提出了对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的支持政策以及出口检验、收结汇等6项具体措施,这次措施已经在上海、杭州、宁波、重庆、郑州等5个跨境电子商务试点城市实施,并将于今年10月1日起在全国有条件的地区全面推广。
第三方外汇支付试点简化交易
跨境支付也将更为便捷。财付通、支付宝、汇付天下在内的17家第三方支付公司近日已接获国家外管局正式批复,成为首批获得跨境电子商务外汇支付业务试点资格的企业。所谓跨境电子商务外汇支付业务,是指支付机构通过银行为小额电子商务(货物贸易或服务贸易)交易双方提供跨境互联网支付所涉的外汇资金集中收付及相关结售汇服务。
电商分析师鲁振旺表示,这意味着网上个人卖家可以直接与境外买家进行交易,同时境内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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