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1-10 11:18:26 来源: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独家获悉,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以后,中央要求各地金融监管部门(包括地方金融办、地方金融工作局等)加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牌子。 关于地方金融监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要求,地方政府要在坚持金融管理主要是中央事权的前提下,按照中央统一规则,强化属地风险处置责任;形成有风险没有及时发现就是失职、发现风险没有及时提示和处置就是渎职的严肃监管氛围。 “从地方金融监管职能来看,担子越来越重;从中央决策部署来看,要求越来越严。”近日,广州市金融工作局局长邱亿通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独家专访时表示,地方金融监管普遍存在三大难题:监管职责不明确、队伍编制紧张、缺乏执法权。 邱亿通认为,虽然后续将加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牌子,明确“7+4”类机构监管,但是队伍编制、执法权等具体问题仍待进一步明确。 地方金融监管三大难题待解 在邱亿通看来,目前地方金融监管普遍存在三大难题。 一是近年来出现大量新兴金融业态,监管办法相对滞后,监管职责不太明确;二是监管队伍编制和实际监管工作需要不太适应,如果要监管到位,还要大量增加队伍的力量,但目前编制紧张,如何调整,还需认真研究;最后,面临很多金融风险和案件的处置,必须配备相应的执法力量,早发现、早打击,但目前缺乏监管手段,没有明确执法权。 目前,山东、深圳、江苏等地金融监管部门已经开展加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牌子的相关工作,广东的此项工作也在计划中。 “目前,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名称有些差异,有的叫金融办,有的叫金融工作局。关键要看是不是政府组成部门,如果是的话,任命程序不一样,需要经过人大任命,但都没有执法权。”邱亿通表示,原来更多是服务职能,加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牌子后,更强调监管职能,明确了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对其他金融业态的监管职责,但目前只是确定了大方向,具体措施还要等中央及地方的相关文件,尚未明确执法权问题。 所谓“7+4”类机构,具体来说,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7类金融机构和辖区内的投资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众筹机构、地方各类交易所的资本监管、行为监管和功能监管的三大监管职能,将由地方金融工作部门负责;此外,网贷平台监管尚待明确。 对此,邱亿通认为,肯定要两手抓,一手抓发展,改革创新;一手抓监管,风险防范。特别在当前,金融监管形势较为严峻,要把金融风险防范摆在更重要的位置。 解析首家金融风险监测防控中心 “我市目前共有约2万家类金融机构,大量类金融机构打着理财咨询、 互联网+ 的旗号游走在法律灰色地带,有些涉嫌隐秘从事非法集资、非法传销、金融诈骗活动,风险隐患极大,整顿打击难度很大。”邱亿通表示。 鉴于此,此前在广州商品清算中心试点建设“广东省地方金融风险监测防控平台”(下称“防控平台”);今年8月底,广州市决定成立广州金融风险监测防控中心(下称“防控中心”),这是全国地方政府中成立的首家金融风险监测防控中心,实现监测、预警、控制和打击三大功能。 “地方的金融机构分好几类,一是地方政府批设的持牌机构,二是银证保等金融机构和类金融机构,三是从事金融业务的互联网公司。目前,我们监测着广东将近两万家上述机构,其中第三类风险最高。”广州金融风险监测防控中心负责人、广州商品清算中心总经理李杰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表示,由广州市金融工作局提出需求,防控中心积极配合。 李杰介绍,目前正在推进上述机构接入广州金融风险监测防控中心,预计今年广州所有的交易场所和网贷平台都将接入,目前已签约三十多家,其中网贷平台报送数据共18类600多项信息,涉及工商、业务、产品等。 “明年一季度,防控中心争取把广东省的小贷、担保和典当公司也接入进来。”李杰透露。 提到控制和打击功能,李杰解释:“在政府引导下,类金融机构将逐步进入我们的资金统一清算系统。通俗来说,就是监管他们的账户,监控其交易流、信息流、资金流是否匹配,以此实现控制和打击功能。以交易场所为例,我们可以运用控制其开户、出入资金及冻结保证金等多种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