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1-09 09:46:57 来源:
11月2日,中国首个清算业国际标准,CCP12量化披露实务标准在上海发布。这是在原先行业标准基础上一个更具操作性的升级版,有利于比较各中央对手方的风险控制情况,维护全球金融稳定性。 中央对手方作为重要的金融市场基础设施之一,是指在清算过程中,同时作为所有买方和卖方的对手方并保证清算顺利完成的主体,一般由清算机构充当。 全球中央对手方协会(CCP12)是唯一全球性中央对手清算机构同业组织,成立于2001年,因创始成员有12家得名。在2015年之前,CCP12以非法人实体形式运行,直到当年10月协会全体会员大会表决法人实体落户上海,并于2017年1月以法人实体正式开始运营。 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后,全球发达和重要新兴经济体之间的政策安排和沟通更加频繁,中央对手清算机制是提高金融体系运行效率和防范系统性风险的重要领域。 CCP12制定的标准之所以具有真实影响力,是因为其成员基本覆盖了全球重要的系统性机构,包括清算所、交易所等,目前36家成员单位日均各类金融市场交易超过10万亿美元,产品覆盖股权、固定收益、外汇、信用衍生品、商品和能源等。 根据2012年国际清算银行领导下的国际支付结算体系委员会(CPSS,现更名为支付与市场基础设施委员会CPMI)和国际证监会组织(IOSCO)发布的《金融市场基础设施原则(PFMI)》,金融市场基础设施应该定期开展公开披露,并至少披露关于交易笔数和金额的基本数据。到2015年2月,CPMI联合IOSCO发布了《中央对手方量化披露准则》,量化披露的目的,是比较各中央对手方的风险控制情况,包括用于抵御潜在损失的财务资源的充足性。 但由于不同司法辖区和货币区域金融市场特性的差异,各中央对手方实际进行量化信息披露的模板和内容存在较大不同,因此存在数据读取、比较、分析和使用上的不便。 例如,关于中央对手方流动性资源的披露口径,部分中央对手方披露本机构所持有的所有现金资产,而部分中央对手方披露的是所属监管辖区的监管口径下允许计入的所有流动资产。 上海清算所此次牵头组织制定的CCP12量化实务标准,正是在前述基本框架基础上,对要求披露数据进行重新定义,并统一格式及披露频率。具体而言,将原先47项CPMI-IOSCO披露要求,细化增至205项,且明确季度披露。 一直以来,各国际金融中心之间的主要竞争体现在各自对国际金融规则制定的影响力上。 例如,总部位于纽约的国际掉期与衍生工具协会,是国际场外衍生品市场的主要行业组织之一,其制定的场外双边交易的国际标准合约——ISDA主协议,已经成为国际金融交易的通用协议;总部位于苏黎世的国际资本市场协会,是资本市场参与者的国际自律组织,其制定的市场管理自律框架规则已经成为国际债券市场发展的重要基础;总部位于伦敦的世界交易所联合会,是全球最重要的交易所行业协会。 清算业的国际标准,中国参与研讨并牵头制定,是谋取话语权和影响力的重要一步。 实际上,欧盟理事会下属的欧洲系统风险委员会(ESRB)今年之前就关注到了中央对手方的风控问题,向辖下各中央对手方发问询函,就自有风险准备资源与清算基金的解读、违约处置资源总额的计算及其他实务操作的细节问题了解情况。 在今年7月,在ESRB相关听证会议上,CCP12就数据计量单位、风险资源披露口径等问题提出专业意见,并形成了代表中央对手清算行业的结论与共识。 CCP12专题——浅析中央对手方清算制度 一、中央对手方清算体制产生的时代背景 2008年9月,美国雷曼公司宣布破产,揭开了全球金融危机的序幕,虽说雷曼公司只是一家美国投资公司,但其衍生品次级债产品却遍及全球各国,可谓“蝴蝶效应”,一瞬间,全球众多金融机构因购买了其金融产品,纷纷陷入了被收购、被兼并、甚至破产的泥泞中。然而,据芝加哥商业交易所(CME)的报道说,金融危机发生时,雷曼在场外衍生产品市场违约,造成众多的金融机构风险,但在CME,雷曼没违约,对手方安然无恙,这主要得益于CME这个中央对手方清算CENTRAL CONTERPARTY(以下称CCP)制度。由此可见,CCP制度是金融市场防范系统性风险的重要武器,是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风险底线的制度保障,它保护着我们这些交易对手方的资金安全。 二、2014年CCP12中央对手方全体会员年会 全球中央对手方协会CCP12创立于2001年,由于创始机构有12家,因此简称CCP12,是目前惟一的国际性中央对手方同业组织。CCP12目前已有35家会员机构,2013年我国上海清算所正式加入该协会。 2009年,20国集团(G20)在匹兹堡召开峰会,会议提出了要建立危机后的国际场外市场(以下称OTC)改革的目标体系的要求,号召各成员建立各自CCP清算体系。 CCP12每年至少召开年度全体会员大会和特别大会两次会议,定期邀请世界各地的监管机构、清算结算机构、交易所、市场机构、金融公司和行业协会代表参加会议,围绕共同关心的话题展开对话。由上海清算所牵头, 联合中国人民银行、CCP12成员和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等共同组织的,“危机后的场外市场改革深化与机制创新”国际研讨会暨2014年度CCP12全体会员特别大会,于2014年9月25-26日在上海成功举行。 三、中央对手方清算是防范资金风险的重要防线 CCP清算能改变风险。当今美国、欧洲、中东和中国进行改革后,市场局面向好的方向发展。CCP清算是守住风险底线的制度保障,这套制度能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及时化解风险。如,引用雷曼破产案例分析,在美国期货市场的中央对手方清算所,风险敞口缩小了90%,剩余风险敞口也在保证金覆盖范围内,美国的CME成功地管理了这突如其来的金融风险。实践证明CCP制度的建立是完全必要的。 CCP清算制度是指多笔或数十笔、甚至上百笔交易按不同币别进行扎差清算,清算所介入金融交易合约的对手方之间,成为买方的卖方,卖方的买方,从而使合约买卖双方的对手均被替换成为中央对手方的清算所。因此,中央对手方以下四方面的功能特点同时也印证了交易参与者是最大的受益者: 一是,重新分配合约的对手方风险,风险都集中在清算所; 二是,防止多边净额清算失败,参与者只需进行扎差清算,从而提高参与机构的工作效率; 三是,降低结算参与者的资金风险,即降低交易对手之间的结算风险; 四是,提高市场的流动性,让参与者的资金充分利用达到最大化。 一般而言,场外衍生产品均有一个特点,那就是产品都是远期交割。少则几周,多则几个月甚至一年以上才到期交割。衍生品提供的多是套期保值与管理风险,这些因素更突出了中央对手方清算介入的必要性。 那么,中央对手方都将风险集中在自己身上,它将如何去管理和化解风险呢? 首先,法律规定是中央对手方实现的基础。监管对于中央对手方清算所是重要的,中央对手方制度使场内交易能在瞬间处理好因过度复杂导致的金融系统脆弱性问题。它通过每天盯市的形式,消除违约风险导致连锁反应的威胁,降低了金融市场的系统性风险,但同时也将风险集中于自身,变成了金融体系中的潜在风险环节。因此,它始终处于被严格监管之中。 其次,中央对手方机制除了要遵循法律和监管要求外,中央对手方应有较高的自我风险管理能力和严格的风险控制制度。在跨境市场交易中,中央对手方之间也应有良好的合作与协调。 其三,中央对手方对参与者的资质、保证金有明确规定,要有一定的财务和运营能力。要有清晰的制度安排来维持充足的 财务资源,以保障履约。通过与参与者签订合约,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在我国,上海清算所引用以债券质押的抵押制度和保证金制度,每天规定会员的最低保证金和变动保证金。随着人民币外汇询价交易即期、远期和掉期业务的开展,上海清算所还将实行清算基金和风险准备金制度,来化解未来因远期交易,市场汇率波动而引发的潜在风险。 四、我国的CCP清算发展历程与现状 在我国,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又名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属于交易所性质。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在1996年启动了信用拆借系统,因而规避了2008年的金融危机。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为交易提供现货、衍生产品的报价和交易平台,目前已有7000多家机构参与交易,每天有15000亿人民币的交易量。 中央对手方是清算所的必然机制。上海清算所属于中央对手方清算行业,是风险管理行业。它与交易所是功能不同的两个机构。交易所属于交易前端处理行业,而清算所属于风险管理行业,是交易后端资金清算的风险管理机构。交易所是资金交易员与对手方进行交易的平台,交易双方可利用该平台报价和询价,进行交易。交易所推出直通式处理,从交易达成到交易后确认,每天无着地式成功传送交易信息至上海清算所清算。这种直通模式为提供数据源正确性做足了保障。交易包含两部分,交易和交易后的服务。交易即是买卖双方意愿的达成,但交易指令完成后的服务包括算账和结清资金划拨。前者是由交易所来完成,后者则是由专业的清算机构来完成,两机构共同合作完成一笔完整的交易。因此,清算所才是风险管理中心。所谓具有系统性风险的金融机构应是指中央对手方清算所。 上海清算所于2009年11月成立,也就是G20提出会员设立各自的CCP体系的同一年。它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并主管的中国场外市场惟一的专业化中央对手清算机构。在我国,上海清算所一直以来就担任CCP的角色,同时也是CCP12成员之一。 上海清算所对其会员有着严格的入会准入门槛。除了交易金额达到一定的交易量外,对申请机构的财务状况和资本充足率,以及同业间的信用评价都有着一定的要求,这也是上海清算所为自己的风险管理提供的第一道保障。申请机构只有通过评审,才能成为其下的清算会员。若清算会员达到一定的实力要求,包括科技手段和风控要求,清算会员将升级成为综合会员。拥有综合会员资格后,才能拥有代理结算的权限。 如今,上海清算所的金融机构会员有36家,其他场外市场OTC机构因不能达到要求,而未能成功申请成为清算会员。为了稳步推进场外市场的建设,这部分金融机构将采取由综合会员代理其清算,其实是间接参与了CCP清算。 外币的清算行选定也要经过科技与财务实力审核。目前,外币业务方面,美元的清算行指定为建设银行;中国银行被指定是港币、日元、澳元、欧元、英镑的清算行。清算行不但要承担当天时效性的交割,给予其他会员充足的日间透支额度,还要时刻与清算所的清算部门沟通,确保双方资金的安全清算。 上海清算所目前采用的清算模式是净额清算CCP模式。自2009年设立五年以来,没发生违约事件。上海清算所同时也陆续推出了一系列强制集中清算产品,逐渐将OTC交易纳入强制集中清算。 衍生产品交易中的人民币利率互换IRS(INTEREST RATE SWAP),在2014年上半年已实现了上海清算所CCP集中清算。人民币外汇双边询价即期现货交易已运营多年,市场上有85%的交易量是净额清算。人民币外汇双边询价交易的即期、远期和掉期的三合一集中强制清算业务,也将于2014年下半年上线运行。跨境外汇对交易的中央对手清算也正在积极酝酿中。这一系列的举措,标志着我国的交易清算模式正朝着具有抗风险的CCP清算模式逐步迈进。 随着我国央行宣布在银行间外汇市场开展人民币对英镑、美元、日元、新西兰元、澳元和欧元可直接兑换,进行银行间交易,上海清算所陆续将以上货币的双边询价交易纳入净额清算。所谓的净额清算模式也就是我们所指的CCP清算模式,其模式的特点是将当天交割的多笔交易扎差清算,清算会员只需按当天最终的扎差后金额进行收付,净额清算是相对于全额清算而言的。全额清算是指逐笔按交易的收付分别进行资金头寸划拨。 五、我国CCP清算制度建立的战略意义 有资本市场的存在,就有风险的出现。我国上海清算所采用CCP中央对手方清算模式,是顺应时代变迁的必然安排。它不但能满足监管的要求,同时也为我们这些金融企业参与者们的资金安全运转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