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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省市电改方案获批 北京试点力推京津冀电力交易市场

2016-09-08 21:25:59 来源:互联网

继加快推进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工作,将原定2017年开展的14个省级电网输配电价改革提前到今年9月启动之后,北京、福建、甘肃三省市的电改方案又获得了发改委批复,中国电力体制改革的进程再进一步。

96日,国家发改委网站连发三个通知,分别同意北京市开展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甘肃省、海南省开展电力体制改革试点,以及福建省、黑龙江省开展售电侧改革试点。

在对北京市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的复函中,发改委表示,要在综合试点和专项试点方案基础上,积极配合组建电网企业相对控股的京津冀电力交易机构,统筹推进输配电价、电力市场建设、电力交易机制、发用电计划、配售电侧等改革任务落实。

与输配电价改革、售电侧改革等专项试点相比,电改综合试点涵盖范围更大,涉及输配电价、电力交易、售电侧、发用电计划放开和跨省跨区电力交易等。此前,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已经复函同意贵州、云南、山西、广西开展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成为全国早期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省之一。

与其它省份组建省内电力交易机构不同的是,根据《北京市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方案》,北京市作为电改综合试点,其中重点任务之一是要推进京津冀三地的电力交易市场建设。

京津冀电力交易市场被业内称为中国首个介于区域和省级市场之间的“小区域”电力市场,也被认为是中国此轮电改中新的样板工程。

823日,京津冀电力市场建设联合工作组下发关于征求《京津冀电力市场建设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向有关单位征求意见。最新消息称,京津冀电力市场建设方案与京津冀电力交易机构组建方案将于9月上报国家能源局,最终方案则将在10月份印发。

据业内人士称,根据征求意见稿,作为样板工程,京津冀电力市场在政府主导、非营利性方面都会得到加强,且在股权比例上按照股份制要求,显示出相对独立的特性。

方案给出的股权建议分配比例为:京津冀三省(市)政府推荐的企业各持京津冀电力交易机构的10%股份,电网企业合计持股占比25%、其他发电企业合计持股占比25%(纳入三家以上企业)、用户与售电企业合计持股占比15%(纳入三家以上企业)、第三方机构5%

北京试点方案也明确指出,京津冀电力交易机构组建是由电网企业相对控股,并争取其在京落户,建设京津冀统一的电力市场。同时要结合有序放开公益性和调节性以外的发用电计划,开展京津冀区域电力中长期市场交易和现货市场业务。

甘肃省作为新能源基地,近年来被弃风限电问题困扰,其省内发电装机规模大、新能源装机占比高,但省内消纳能力弱、电价交叉补贴复杂,迫切需要将能源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

根据甘肃省电改试点方案,2016-2017年的改革重点是,推进电力直接交易、组建电力交易机构、售电侧改革、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纳四项专项改革试点工作。

2015年底,甘肃已建成发电装机4643万千瓦,但最大用电负荷仅为1300万千瓦,电力消纳能力不足,外送通道不畅,全省电力电量严重富余,发电设备利用小时连续下降、新能源弃风弃光等问题凸显。

甘肃省电改制定的目标共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2016-2017年,要初步构建电力市场化体系,扩大电力直接交易规模;组建相对独立的电力交易机构,建成电力交易平台并规范运行;初步完成售电侧改革试点,售电公司作为市场主体参与电力直接交易;推动形成可再生能源参与市场竞争的新机制,有效缓解弃风弃光问题;有序放开公益性和调节性以外的发用电计划;完成输配电价核定工作等。

第二阶段目标是2018年及以后,要基本建成电力市场化体系。进一步推进电价市场化改革,建立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全面放开工商业领域电力直接交易,形成发电侧和售电侧主体多元、充分竞争的市场格局;尝试建立电力现货市场等。

海南省由于地理位置等方面的原因,在电力市场中存在的自身问题是,电力交易总量小,发电侧发电主体少。配售电及投资主体也呈现单一特性,售电侧竞争机制未建立,电力基本上是由海南电网公司实行统购统销,电网建设及终端销售完全依靠海南电网公司一家。此外,系统峰谷差不断加大,系统安全运行压力大,独立的输配电价机制也尚未形成。

因此,根据海南省电改试点方案,海南省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大用户直接交易、培育售电主体、建立输配电价、建立辅助服务分担共享新机制等。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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