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9-08 17:26:03 来源:互联网
8月30日,国家发改委发布通知,要求组织申报大数据领域创新能力建设专项。根据通知,大数据领域创新能力建设专项的目标为,未来2~3年,建成一批大数据领域创新平台,为大数据领域相关技术创新提供支撑和服务。
通知显示,在提升大数据基础技术支撑能力方面,专项的重点内容包括建设大数据系统计算技术、大数据系统软件、大数据分析技术、大数据流通与交易技术、大数据协同安全技术等五类国家工程实验室。
另外,在大数据应用技术水平方面,专项的重点内容则包括智慧城市设计仿真与可视化技术、城市精细化管理技术、医疗大数据应用技术、教育大数据应用技术、综合交通大数据应用技术、社会安全风险感知与防控大数据应用、工业大数据应用技术、空天地海一体化大数据应用技术等八类国家工程实验室。
其中特别提到,针对我国流程工业产品生命周期的质量管控和评价不足等问题,建设工业大数据应用技术创新平台,支撑开展面向海量在线设备的异构数据获取、数据甄别评价、聚类汇集和关联分析、云端处理、工业产品多维质量评价等技术的研发和工程化。
此外,针对智慧城市建设中设计局限化、信息碎片化、无法模拟仿真等问题,通知要求,建设智慧城市设计仿真与可视化技术创新平台,支撑开展智慧城市总体规划与顶层设计、建设运营可视化、三维空间模型(BIM)及时空仿真建模、室内导航与定位、虚拟现实、图像智能、机器学习等技术、设备的研发和工程化。申报单位需具有顶层设计、仿真建模、三维模拟、虚拟现实、计算机智能等方面的技术积累,并初步建立智慧城市规划设计仿真与互联网公众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