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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康、苏京春:论供给侧改革

2016-07-27 16:38:58 来源:互联网

     摘 要: 2008年世界金融危机之后,现实生活促使人们作出对传统经济学理论框架和宏观调控“需求管理”为主实践经验的反思与“理论联系实际”的创新努力,引发了学界和决策层对 “供给管理”调控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前所未有的重视。“供给侧改革”是2015年年末以来中国经济的热词,本文试基于“新供给经济学”理论创新的努力,从理论密切联系实际的创新、问题导向下引领新常态的动力体系再造创新、通盘规划的系统工程式全局长远创新、以改革为核心以现代化为主轴攻坚克难的制度供给创新等四个层面系统论述供给侧改革及相关认识。

  “供给侧改革”是2015年年末以来中国经济与社会生活中的热词。201512月闭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的重大创新,是适应国际金融危机发生后综合国力竞争新形势的主动选择,是打造经济升级版的客观要求。实际上,2008年世界金融危机之后,学界已经开启对传统经济学理论框架和宏观调控“需求管理”为主实践经验的反思与“理论联系实际”的创新努力,引发了对 “供给管理”调控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及“新供给经济学”理论创新前所未有的重视。结合中国经济现实,在认识、适应和引领经济“新常态”的现阶段,迫切需要注重供给侧建构经济增长的新动力机制,并以相关的政治经济学基础理论层面的创新支持科学决策,优化政策设计。传统需求侧“三驾马车”框架所强调的消费、投资和出口的需求,应联通至消费、投资和出口的供给,其中蕴含着由需求侧“元动力”引发的供给侧响应、适应机制,即其相关的要素配置和制度安排动力机制的优化问题,并合乎逻辑地导向以政府理性的供给管理优化推动 “规划先行、多规合一”的顶层规划的功能实现,进一步释放微观主体潜力,激活中国经济的增长空间。这些又必须对接党的十八大以来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的通盘部署,包括在供给侧已清晰呈现的制度供给路径,具体表现为从现代国家治理、现代市场体系、现代财政制度到现代政治文明所形成的重要逻辑联结。我们认为,供给侧改革是理论密切联系实际的创新,是问题导向下引领新常态的动力体系再造创新,是通盘规划的系统工程式全局长远创新,是以改革为核心、以现代化为主轴攻坚克难的制度供给创新。

  一、供给侧改革是理论密切联系实际的创新

  理论一定是要服务现实的,但理论自有其超越片断现实、局部现实的规律认知追求,和高于一般经验、直觉的指导性品质,这才构成了理论服务现实的价值之所在。我们与一批同道者共同努力构建的新供给经济学,在把握“融汇古今、贯通中西”的全球眼光和历史视野基础上,又切切实实根植于中国经济实践的诉求,认为“供给管理”与“需求管理”不可偏废一方,并将所受到的制度经济学、发展经济学、转轨经济学的启迪与影响,一并纳入理论体系框架,其在迎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五中全会的背景之下,提出的从供给侧发力应对现实挑战、破解瓶颈制约的整套认识、建议,绝非为创新而创新,绝非可简单贴标签的“主义”或“流派”,而是理论密切联系实际的创新,具体可从新供给经济学研究群体已做出的“三破”、“四立”认识及已提出的系统化的政策主张三个方面,做概括总结。

  (一)新供给并非供给学派的简单复辟

  以往主流经济学的认知框架是不对称的。古典经济学、新古典经济学和凯恩斯主义经济学存在着一种共同的失误——虽然他们各自注重了不同的角度,都有很大的贡献,但是共同失误确又不容回避——就是他们在理论框架里假设了供给环境,然后更为强调的只是需求侧的深入分析和在这方面形成的政策主张,存在着忽视供给侧的共同问题。西方代表经济学主流的教科书,无论是在“政治经济学”这个概念下,还是发展到“经济学”(或称理论经济学)的表述,至今仍然存在着与实践“言行不一”的缺点。美国等发达市场经济在应对危机的实践中间,实际上是跳出经济教科书来实行了一系列区别对待的结构对策和供给手段的操作,这些在经济学教科书中找不到清楚依据的动作,在运行中间却往往得到了特别的倚重与强调,产生了足以影响全局的决定性作用。

  新供给经济学强调,经济学基本框架需要强化供给侧的分析和认知,这样一个始发命题或可说源于萨伊的古典自由主义定律,并在新时代、新经济、新兴市场的背景下,被赋予弥补片面注重需求管理之缺陷的新思想。此外,还正视现实强化针对性,在肯定其理论模型意义的基础上扬弃“完全竞争市场”这样与现实环境大相径庭的假设,注重还原资源配置中“非完全竞争”的真实场景,力求以此为基础来扩展模型和洞悉现实。当然,新供给经济学也不认同如美国“供给学派”所主张的那样简单退回到古典自由主义或新自由主义所倡导的自由放任时代,而是认为优化资源配置的客观要求是强调市场、政府各有所为,并主张考虑第三部门的多主体与两者的良性互动,并特别强调对制度供给的认识与重视,将各种要素的供给问题纳入紧密相连于制度供给问题的分析体系。这一系列思想观点,落实到中国的实践层面,就是要强调以改革为核心,从供给侧发力推动新一轮制度变革创新和加快发展方式的转变与升级。

  虽然需求具有原生动力性质,但是供给侧升级换代的演变却可以决定生产和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在人类社会经济发展大的划分上,有石器时代、青铜时代、铁器时代,工业革命后走到了蒸汽时代、电气时代、信息时代,这些都是在供给侧由递进的不同升级换代形式所决定的时代划分,每一次产业革命的爆发都同时伴随着、实际肇源于供给侧的创新,而每一次供给侧的创新实际上又都直接提升着人类物质需求的满足度。(详见图1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新供给经济学所强调的时代进步与我们置身其中的后发经济的追赶—赶超密切相关。基于后发优势所强调的技术模仿、技术扩散带来的红利,发展中经济体可以实现经济高速发展,且随着技术差距的缩小,势必呈现出红利收敛的趋势,这种收敛压力放在新供给经济学所强调的供给侧观察视角下,应当是在每一次供给侧创新完成之后的一个稳定时期中,追求随技术革命开启新的时代,这种追赶势必也将随之掀起新的发展浪潮。制度供给所带来的改革红利,除了能够降低经济增长和发展中的成本,还是新技术发明创造的首因,是中国这样的后发经济体赶上甚至超前于先发经济体的时代进步的关键。

  图1 供给侧创新作用原理的量化表达(阶跃量化曲线)

  沿着经济学理论的发展脉络,“供给侧”学派呈现了“萨伊定律—凯恩斯主义—供给学派兴起—凯恩斯主义复辟—供给管理”这样两轮“否定之否定”的发展轨迹(参阅贾康、苏京春《探析“供给侧”经济学派所经历的两轮“否定之否定”——对“供给侧”学派的评价、学理启示及立足于中国的研讨展望》,《财政研究》2014年第8期)。21世纪渐具形态的“供给管理”以美国在宏观调控中的应用为例而影响可观,但实际上处于刚刚揭开序幕、方兴未艾之阶段。因此,中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恰逢学界的“供给侧”经济学又一轮形似复辟的浪潮,其不是贴标签式地选择新概念,不是否定需求侧和简单搬用美国供给学派减税为主的思路,而是实行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理论密切联系实际的创新,借鉴中外所有需求管理、供给管理的有益经验、又侧重于供给体系建设的系统工程。

  (二)“三破”:破偏颇,破脱节,破滞后

  从世界金融危机和中国改革开放的现实生活经验层面考察,人们普遍发问:为什么经济学家对于“千年之交”后震动全球的金融危机既无像样的预测,又无有效、有力的经济学解说与对策思路框架?如何以经济学理论总结分析各经济体在应对危机种的成败得失,特别是如何阐释中国的不凡发展与艰巨转轨进程?众多研究者认为:经济学理论迄今已取得的基本成果亟待反思。我们认为,这一中外人士反复提到的挑战性问题可以归结为经济学理论所需要的、在新供给研究中已致力做出的“破”,这至少集中于如下三大方面。

  第一:主流经济学理论认知框架的不对称性。古典经济学、新古典经济学和凯恩斯主义经济学虽然各自强调不同的角度,都有很大的贡献,但是共同的失误又的确不容回避,即他们都在理论框架里假设了供给环境,然后主要强调的只是需求侧、需求管理的深入分析和这方面形成的政策主张,都存在着忽视供给侧、供给管理的共同问题。最近几十年有莫大影响的“华盛顿共识”,理论框架上是以“完全竞争”作为对经济规律认知的假设条件,但是回到现实,即联系实际的时候,并没有有效地矫正还原,实际上拒绝了在供给侧作深入分析,在这样一个重要领域存在明显不足。世界头号强国美国前几十年经济实践里,在应对滞胀的需要和压力之下应运而生的供给学派是颇有建树的,其政策创新贡献在实际生活里产生了非常明显的正面效应,但其理论系统性应该说还有明显不足,他们的主张还是长于“华盛顿共识”框架之下、在分散市场主体层面怎样能够激发供给的潜力和活力,但弱于结构分析、制度供给分析和政府作为分析方面的深化认识——因为美国不像中国这样的经济体有不能回避的如何解决“转轨问题”与“结构问题”的客观需要,也就自然而然地难以提升对供给侧的重视程度。相比于指标量值可通约、相对易于建模的需求侧,供给侧的指标不可通约而千变万化,问题更复杂、更具长期特征和“慢变量”特点,更要求结构分析与结构性对策的水准,更不易建模,但这并不应成为经济学理论可长期容忍其认知框架不对称的理由。

  第二:经济学主流教科书和代表性实践之间存在的“言行不一”。美国等发达市场经济在应对危机的实践中,关键性的、足以影响全局的操作,首推他们跳出主流经济学教科书来实行的一系列区别对待的结构对策和供给手段的操作,这些在他们自己的教科书里面也找不出清楚依据,但在运行中却往往得到了特别的倚重与强调。比如,美国在应对金融危机中真正解决问题的一些关键点上,是教科书从来没有认识和分析过的“区别对待”的政府注资,美国调控当局一开始对雷曼兄弟公司在斟酌“救还是不救”之后,对这家150多年的老店任其垮台,而有了这样的一个处理后又总结经验,再后来对“两房”、花旗,一直到实体经济层面的通用公司,就分别施以援手,大量公共资金对特定主体的选择式注入,是一种典型的政府区别对待的供给操作,并且给予经济社会全局以决定性的影响。然而,如此重要的实践,迄今还基本处于与其经典学术文献、主流教科书相脱离的状态。

  第三:政府产业政策等供给侧问题在已有经济学研究中的薄弱和滞后。比如,在经济发展中“看得见摸得着”的那些“产业政策”方面,尽管美国被人们推崇的经济学文献和理论界的代表人物均对此很少提及,但其实美国的实践可圈可点,从20世纪80年代《亚科卡自传》所强调的重振美国之道的关键是“产业政策”,到克林顿主政时期的信息高速公路,到近年奥巴马国情咨文所提到的从油页岩革命到3D打印机,到制造业重回美国,到区别化新移民和新兴经济等一系列的亮点和重点,都不是对应于教科书的认知范式,而是很明显地对应于现实重大问题的导向,以从供给侧发力为特色。不客气地说,本应经世致用的经济学理论研究,在这一领域,其实是被实践远远抛在后面的“不够格”状态。

  (三)“四立”:立框架,立原理,立融合,立体系

  有了上述反思之“破”而后,我们强调,必须结合中国的现实需要,以及国际上的所有经验和启示,以更开阔的经济学理论创新视野,考虑我们能够和应当“立”的方面。

  第一:经济学基本框架需要强化供给侧的分析和认知。这样一个金融危机刺激之下的始发命题,需要更加鲜明地作为当代学人“理论联系实际”的必要环节和创新取向。在基础理论层面我们强调:应以创新意识明确指出人类社会不断发展的主要支撑因素,从长期考察可认为是有效供给对于需求的回应和引导,供给能力在不同阶段上的决定性特征形成了人类社会不同发展时代的划分。需求在这方面的原生意义当然不可忽视,但对于有效供给对需求引导方面的作用过去却认识不足。我们从供给能力在不同阶段特征上的决定性这样一个视角,强调不同发展时代的划分和供给能力、以及与“供给能力形成”相关的制度供给问题,具有从基础理论层面生发而来的普适性,也特别契合于在中国和类似的发展中国家怎样完成转轨和实现可持续发展方面的突出问题。回应和解决这个视角上的问题,其实也包括那些发达经济体怎样在经历世界经济危机冲击后更好地把理论服务于现实需要。在现实生活中,关键是在处理“要有产品与服务满足消费”的需求侧问题的同时,解决“生产什么”和“如何生产”的供给侧问题——尤其是“制度供给怎样优化”的问题。这种把需求与供给紧密联系起来的研究,在人类经济社会发展实践中正在日益凸显其必要性和重要性。

  第二:正视现实,加强经济基本理论支点的有效性和针对性。比如“非完全竞争”,应作为深入研究的前提确立起来,因为这是资源配置的真实环境,牵涉大量的供给侧问题。过去经济学所假设的“完全竞争”环境,虽带有大量理论方面的启示,但它毕竟可称为一种1.0版的模型。现在讨论问题,应放在非完全竞争这样一个可以更好反映资源配置真实环境、涵盖种种垄断竞争等问题的基点上,来升级、扩展模型和洞悉现实。需求分析主要处理总量问题,指标是均质、单一、可通约的,但供给分析要复杂得多,处理结构问题、制度构造问题等,指标是非单一、不可通约的,更多牵涉到政府—市场核心问题这种基本关系,必然在模型扩展上带来明显的挑战和非比寻常的难度,但这是经济学创新与发展中绕不过去的重大问题。更多的中长期问题和“慢变量”问题,也必然成为供给侧研究要处理好的难题。过去经济学研究中可以用一句话打发掉的“‘一般均衡’或‘反周期’调控中可自然解决结构问题”,我们认为有必要升级为在非完全竞争支点上的一系列并非完全自然演变过程而有待加入供给侧能动因素作深入开掘的大文章。

  第三:市场、政府、非营利组织应各有作为并力求合作,这也是优化资源配置的客观要求。在明确认同市场总体而言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的前提下,我们还需要有的放矢地来讨论不同的主体——即市场和政府,还有“第三部门”(非政府组织、志愿者、公益团体等),它们在优化资源配置里面可以和应该如何分工、合作、互动。在不同的阶段和不同的领域,不同主体的分工、合作、互动的选择与特点又必有不同。由分工、失灵到替代,再由替代走向强调“公私合作伙伴关系(PPP)”式的合作,反映了人类社会多样化主体关系随经济发展、文明提升而具有的新特征、新趋势。

  第四:制度供给应充分地引入供给分析而形成有机联系的一个认知体系。新供给经济学认为,“物”和“人”这两个视角在供给侧应该打通,各种要素的供给问题和制度供给问题应该内洽于一个体系,发展经济学、制度经济学、转轨经济学、行为经济学等概念下的研究成果,需要加以整合熔于一炉。通过这样的“立”来回应转轨经济和中国现实的需求,形成的核心概念便是我们在理论的建树和理论联系实际的认知中,必须更加注重“理性的供给管理”。在中国要解决充满挑战的现代化达标历史任务,必须特别强调以推动制度和机制创新为切入点、以结构优化为侧重点的供给侧的发力与超常规的“追赶—赶超”长期过程。我们应有最为宽广的视野,最为开阔的心胸,把人类文明发展在经济学及相关学科领域的一切积极成果,集大成式地形成科学体系,把供给侧“物”的生产力要素供给的分析认识与“人”的生产关系制度因素的分析认识内恰地、有机地结合在“认识世界,改变世界”的人类社会进步努力之中。“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是规律,“生产关系反作用于生产力和释放生产力”也是规律——对于转轨中的中国,深刻认识理解前者,就要认识、尊重和敬畏市场,坚持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发展硬道理不动摇;深刻认识理解后者,就要在坚持市场取向改革,让市场总体上在资源配置中充分发挥其决定性作用的同时,处理好“政府更好发挥作用”的挑战性问题,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守正出奇”地提升经济发展中整个供给体系的功能、质量和效率。

  新供给经济学研究中涉及的以上这些“破”和“立”,决不意味着我们就可以忽视需求方面的认识——“需求管理”的认识在已有的经济学理论成果中已经相对充分,我们希望在供给这方面更丰富地、更有针对性地提高认识框架的对称性。这样的认识落到中国经济学人所处的现实中间,必然合乎逻辑地特别强调要“以改革为核心”,从供给侧入手推动新一轮“全面改革”时代的制度变革创新。这是有效化解矛盾累积和“滞胀”“中等收入陷阱”“塔西佗陷阱”和“福利陷阱”式的风险、实现中国迫切需要的方式转变与可持续健康发展而直通“中国梦”的“关键一招”和“最大红利所在”。我们的研究意图和可能贡献,是希望促使所有可调动的正能量把重心凝聚到中国迫在眉睫的“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五中全会之后新一轮改革如何实质性推进”这一问题上,以求通过全面改革和理性的供给管理,跑赢矛盾与危机因素的积累,化解隐患叠加的风险,破解中长期经济增长、结构调整瓶颈,从而使“中国梦”的实现路径可以越走越宽、越走越顺。

  (四)基于理论密切联系实际的创新服务全局

  简要地说,以上这些“立”,是生发于对经济规律的探究,面对古今中外的实践,兼收并蓄已有经济学和相关学科的积极成果,但首先是既对应于中国的“特色”和背景,又服务于中国现代化的赶超战略。邓小平所强调的“三步走”,可理解为一种实质性的赶超战略。其间前面几十年主要是追赶式的直观表现,最后的意图实现则确切无疑地指向中华民族能够实现伟大复兴,在落伍近二百年之后又“后来居上”地造福全中国人民和全人类,这也就是习近平主席所说的“中国梦”愿景。这个“中国梦”决不是狭隘民族主义的,而是一个古老民族应该在和平发展崛起中对世界和人类做出的贡献,是数千年文明古国在一度落伍之后,应该通过现代化来加入世界民族之林第一阵营、在人类作为命运共同体发展共赢中间做出自己应有的、更大的贡献,即服务于中国和世界人民把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变为现实。

  我们深知,相关的理论和认识的争鸣是难免的和必要的,而在中国现在的讨论中间,似乎还很难避免有简单化贴标签的倾向。比如说在一般的评议中,某些思路和主张很容易被简单地分类——某些观点被称为新自由主义,某些观点被称为主张政府干预和主张大政府,有些则被称为是主张第三条道路。贴标签的背后,是认识的极端化和简单化。

  我们自己的认识倾向是希望能够超越过去的一些贴标签式的讨论,侧重点在于先少谈些主义、多讨论些问题,特别是讨论真问题、有深度的问题,来贯彻对真理的追求。研讨清楚了“真问题”,所应持的“主义”也就呼之欲出了。没有必要在经济学框架之内、在对经济规律的认知领域之内,对这些讨论中的观点处处去贴意识形态标签,处处去分辩是左是右、姓资姓社。新供给研究的追求,是继承经济学和相关学科领域内的一切人类文明的成果,站在前人的肩膀上,对经济理论学说作出发展,包括补充、整合与提升。

  我们认为,对于理论研究的“从实际出发”应该加以进一步的强调。“一切从实际出发”既要充分体察中国的传统(包括积极的、消极的);充分体察中国的国情(包括可变的与不可变的);也要特别重视怎样回应现实需要——有些已认识的固然是真实合理的现实需要,但也会有假象的现实需要即不合理的、虚幻的诉求,我们要通过研究者中肯、深入的分析,来把这些理清。既从实际出发体察中国视角上必须体察的相关各种事物,同时也要注重其他发展中国家以及发达国家的经验和教训、共性和个性,包括阐明和坚持我们认为现在已经在认识上可以得到的普世的共性规律和价值。

  由破而立,由理论而实际,在分析中就特别需要注重供给侧与需求侧的结合,政府、市场与第三部门互动等全方位的深入考察和相互关系考察,力求客观、中肯、视野开阔、思想开放。“新供给经济学”决不是为了创新而创新,而是面对挑战有感而发,为不负时代而做出理应追求的创新。中国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宏观调控中“反周期”的政策实践,有巨大的进步和颇多成绩,但延续主流经济学教科书和仿效发达国家的需求管理为主的思路,继续贯彻单一的“反周期”操作路线,随近年的矛盾积累与凸显,已日益表现出其局限性。今后随中国经济潜在增长率下台阶、经济下行中资源环境制约和收入分配等人际关系制约已把可接受的运行状态的“区间”收窄,再复制式地推出“四万亿2.0版”的空间,已十分狭窄,较高水平的理性“供给管理”的有效运用,势在必行。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了“释放新需求,创造新供给”的要求,其后领导层更宣示了对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提升“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前所未有的高度重视,直指形成有效制度供给的改革这一中国现代化的“关键一招”,和以创新驱动、结构优化接触供给抑制、释放增长潜能的系统工程。既然在中国中长期发展中如何破解瓶颈制约,和攻坚克难全面深化改革、优化结构,是国人共同面临的历史性重大考验,那么我们应站在前人肩膀上,以严谨的学术精神,秉持理论密切联系并服务实际的创新原则,更好地追求经济学经世济民的作用,更多地注重从供给侧发力,在实践中破解瓶颈,服务全局,把握未来。

  二、供给侧改革是问题导向下引领新常态、激活要素潜力的动力体系再造创新

  多年以来,围绕宏观经济学理论,从经济学新兴学科(如发展经济学、制度经济学、转轨经济学等)到新兴流派(如货币学派、供给学派、新自由主义等),无一不重视研究经济增长动力的相关问题。从全球范围内传统宏观经济学关于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动力解说一直被奉为圭臬。然而,若细心观察不难发现,从2008年美国应对金融危机时在宏观调控中采用具有针对性的“供给管理”措施,到中国开启全面深化改革时代决心加快推进的经济结构调整,均不失为推动经济增长的切实有效措施。这些并未在主流教科书中被注重、看似不合“华盛顿共识”金科玉律却在经济实践中产生实效的宏观调控手段,已引发学界的广泛讨论,对“三驾马车”究竟是否为经济增长根本动力的讨论也包括于其中。我们所致力构建的新供给经济学认为,仅从需求侧看重“三驾马车”并将其认作经济增长的动力,认识远非完整,因为经济发展动力的认知框架需从需求侧对接供给侧的结构性动力机制构建,才能得以完成。

  (一)需求侧总量调控不可以“包打天下”

  追根溯源,凯恩斯在《就业、利息与货币通论》中强调的是“有效需求”这一概念,宏观所指为总供给与总需求动态均衡中有支付能力的总需求,由此而产生的经济增长“三驾马车”理论中所强调的消费、投资、净出口三大动力,自然相应地指向消费需求、投资需求和外贸需求。在短期视野和投资、消费、储蓄三部门框架下,传统宏观经济学理论认为有效需求总是不足的:消费者边际消费倾向递减会导致消费需求不足,资本边际效率递减和强流动偏好会导致投资需求不足,并认为这是形成生产过剩危机并导致高失业率的直接原因。加入开放因素分析后,传统宏观经济学理论在四部门框架下认为净出口需求受到实际汇率的影响,而影响程度最终取决于该国出口商品在国际市场上的需求弹性和国内市场对进口商品的需求弹性,总而言之,最终仍落脚在需求侧。

  但基于需求的以上认识,并不妨碍我们对经济增长“三驾马车”理论做出一个新视角的定位,即其认识框架实已体现了需求侧管理也必须面对结构性问题,即光讲总量是不够的,必须对总量再作出结构上的划分与考察,这当然可称为是一种认识深化与进步的体现。从灵感源自马尔萨斯需求管理的凯恩斯主义开始,宏观经济学强调的就是侧重于总需求的有效需求层面,并随着微观经济学理论分析框架的更新而抽象为大家所熟知的AD-AS(总需求—总供给)模型。20世纪80年代,以美国经济学家弗里德曼为代表的货币学派强调的实际上就是通过货币总量来调节宏观经济。而以消费、投资和出口为核心的经济增长“三驾马车”理论,则使一直以关注总量为己任的需求管理实已展现出结构性特征。虽然都是基于需求侧的分析,但是从以俄罗斯籍经济学家希克斯的相关研究而抽象产生的宏观经济学模型开始,ISLM(希克斯—汉森)模型和ISLMBP模型显然通过产品市场的决定、货币市场的决定以及开放经济的决定为需求管理拓展出更为广阔、也理应继续得到认识深化的结构性空间,其相关研究也使需求管理得以更好地力求“理论联系实际”来满足宏观调控需要,并实际上在需求侧已难以解决调控当局必须面对的结构性问题,所以会合乎逻辑地延展到“供给管理”问题。

  按照经济增长“三驾马车”理论,人们已结构化地将消费、投资和净出口视为需求侧总量之下应划分出来认识经济增长的“三大动力”:从动力的源头追溯,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本原层面的“元动力”,当然是人的需求,有需求才会继之有生产活动来用以提供满足需求的产出,从而产生供给。也是基于这种“元动力”的认识,才有把需求总量作三分的“三动力”即“三驾马车”认识。凯恩斯主义的分析得出:由于消费需求、投资需求和出口需求构成的有效需求总是不足的,所以认为政府应当通过宏观调控手段刺激总需求,同时还不得不具体处理消费、投资和出口间的关系,从而才可实现宏观经济增长的目标。这一认识框架的内在逻辑,实已指向了一个重要判断:必须把对应三方面需求的结构性响应因素——供给的方面纳入研究,但在传统经济学中这一框架隐含的(非内洽的)“完全竞争”假设下,在绝大多数经济学家那里,这种应继续努力探究的供给侧分析认识,却被简化为“市场决定供给结构并达于出清”而无须再作分析的处理。

  无论如何,三大“动力”说赋予需求侧管理以结构性特征,使其得到了注入新鲜活力的新发展。沿着IS曲线所表示的投资决定,LM曲线所表示的利率决定,以及BP曲线所表示的实际汇率决定,经济增长“三驾马车”理论推动传统宏观经济学在继AD-AS均衡之后,走向ISLMBP的均衡。相应地,落实到宏观调控政策主张方面,也从原来的强调总量调节合乎逻辑地发展到通过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带有结构性地刺激消费、投资和出口需求来实现宏观经济增长的政策主张层面。回归到经济实践中,甚至更加灵活地表现为结构性地调整三大“动力”中的某一个或者某两个,以此来达到弥补一方或两方的疲软,在权衡中最终均衡地实现经济增长的目标。这一点,我们一方面在全球经济宏观调控范例中可得印证,比如2008年美国金融危机后相继爆发欧债危机,发达国家市场遭受重创,以中国为代表的新兴市场一致感到出口需求严重不足,从而大角度转向拉动内需、加大国内投资与消费来实现宏观经济稳定增长;另一方面还可在学界对宏观经济的讨论中常年关注三大“动力”在短期与长期中作用的比较、正负面效应、调控手段等等讨论中认识其无可回避性和可观的分量。因此,三大“动力”分析认识对需求侧管理的贡献已无须赘言。

  但更加关键地,我们注意到三大“动力”认识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需求侧管理的宏观调控需要,但是并不能真正在需求侧得以实现其认识与逻辑的周延。学界前一段时间非常关注的“三驾马车”是否为经济增长根本动力的问题,结论的指向性非常明确,基本表现为否定一侧。然而,究竟其为何不能成为经济增长的根本动力,则说法不一,有观点认为其只是国民经济核算指标、有短期特征、影响的是GDP需求边,有观点认为需求侧三大“动力”已跟不上现代经济发展步伐,提出了经济增长的新“三驾马车”,内容又有所不同,有的认为是城镇化、信息化和民生建设,有的认为是原“三驾马车”的引擎升级等。

  我们则认为,“三驾马车”不能构成经济增长根本动力的原因,在于其并不能仅在需求侧继续实现其“动力”特征与功能。消费、投资和出口三大认识上所称的“动力”,其实已是“需求”这一“元动力”层面不得不再作出其结构分析而派生出的结构化认识框架,一旦脱离了元动力层面而变为合力的部分,便已失去了元动力属性和定位,所以严格地作学理的推演,这三个力自然不可能归为“根本动力”,只是“动力”的不同传递区域在人们认识上的一种归类。从研究者针对实际生活应做的需求原动力的回应考察或动力响应机制认知来说,不能不进一步沿需求侧的“结构化”认识推进到供给侧响应机制的相关分析认识——意在反映和指导实际生活的经济学理论理应如此。如果仅局限于消费需求、投资需求和出口需求的层面,便走入了近年学界已普遍不再满意的局限性状态。

  第一,仅从需求侧看消费,带有过强的静态特征,这与真实产品市场中种类更新日新月异这一现实大相径庭,许多新消费动力的产生并非因为消费需求发生了变化,而恰恰是对消费的供给发生了变化。

  第二,仅从需求侧看投资,带有过强的主观特征,按照对投资需求的重视,似乎刺激了投资需求就能够在经济体量上有所体现,而现实的经济实践绝非如此,最典型的例子就是中小企业投资需求强烈而充分,但投资供给却往往跟不上;同样的投资规模,不同的投资机制和投资结构,结果可能有天壤之别,诸如此类例子不胜枚举;资本市场中如资源错配、结构性失衡的格局长时期存在,在这种情况下再大力刺激需求于宏观经济显然极易导致长板更长、短板更短,百害而无一利。

  第三,仅从需求侧看出口,多带有纯比较优势理论与纯汇率理论主导的色彩,出口产品在国际市场中影响力越大则对本国宏观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就越强,这种利用经济学抽象模型演绎的分析无可厚非,但真正落实到全球化背景下的开放经济中,发展中国家通过后发优势赶超发达国家的增长路径显然难以得到全面解释,常识就可以告诉我们,仅仅是实际汇率的变化并无如此大的魔力,先进经济体对后进经济体的“高端选择性供给”往往对于双边贸易的中长期基本格局具有某种决定性意义。

  总而言之,在需求侧对“元动力”的认识发掘推进至“元动力—三动力”,为需求管理带来的“得”与“失”便构成了一个悖论:一方面,需求侧的“总量”观与简洁的“三驾马车”认识框架,确实在发达市场经济体一般情况下的实践层面满足了其调控对于“理论指导与支持”的需要;另一方面,仅在需求侧的由“元动力”派生、演化出的“三驾马车动力”机制,在三者合力“怎样合成”上始终解释模糊,特别是经受不了“世界金融危机”冲击考验之下“水落石出”般的审视和回应不了摆脱种种局限引出建设性对策的要求——这种悖论,只有在引入供给侧分析和供给结构与制度机制分析后,才能得到化解。一言以蔽之,“三驾马车”完全无法认作拉动经济增长根本动力的道理在于:对需求“元动力”的回应和传导,关键已不在需求侧。

  (二)结构性动力体系的作用空间需在“供给侧”构建

  消费、投资和出口只是需求作为经济增长的“元动力”而可进一步做出结构性认知的分析框架,只要沿着“结构性”的角度继续深化认识,就会发现仅在需求侧并不能够真正完成动力认知这一悖论,这强烈呼唤着对与之相对应的供给侧的结构性动力体系与机制的探究。

  显然,“三驾马车”所强调的消费、投资和出口需求三大方面的分别认知,只有联通至消费供给、投资供给和出口供给,才有可能对应地成为各自需求的满足状态,其中蕴含着由需求侧“元动力”引发的供给侧响应、适应机制,或称其所派生的要素配置和制度安排动力体系与机制。

  在经济增长动力的全景图上,首先,我们当然应该肯定需求的原生意义,人活着就会有需求,有需求才有各色各样被激活的动机和满足需求的创业、创新活动。但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这些创业、创新活动的动力实已传到、转移到供给侧,供给是需求元动力(“第一推动力”)之后由响应而生成的最重要的“发动机”与增长引擎。事实上,人类从茹毛饮血时代发展到今天,已看到科技革命产生巨大的生产力飞跃,创造着上一时代难以想象的供给能力,同时这些原来让人难以想象的供给,并没有充分满足人类的需求,原因是在于人类作为一个适应环境进化的物种来说,其需求是无限的。正因为如此,现实地推动人类社会不断发展的过程,虽然离不开消费需求的动力源,但更为主要的支撑因素从长期考察却不是需求,而是有效供给对于需求的回应与引导。在更综合、更本质的层面上讲,经济发展的停滞其实不是需求不足,而是供给(包括生产要素供给和制度供给)不足引起的。在其中一般而言,要素供给(如生产资料、劳动力、技术供给等)是经济层面的,与千千万万的微观主体相关联;而制度供给是政治社会文化层面的,直接与社会管理的主体相关联。人类的长期发展过程正是因为不确定性的科技创新产生一次次科技革命,带来一次又一次生产力的提升,也进而推动制度安排的一轮又一轮改革和优化,使总供给能力一次次大幅度提升,促进并保持了经济的长期发展和趋于繁荣。人类的供给能力现实地决定着人类的发展水平,也正是因为这种原因,我们可划分人类社会的不同发展时代:狩猎时代、农业时代、工业时代、信息技术时代,以后随着生物技术的不断飞跃,我们还可能会迎来生物技术时代。与之相呼应,人类社会经济形态与制度框架上经历了自然经济、半自然经济、自由市场经济、垄断市场经济和“混合经济”的各种形态,包括中国这个世界上最大发展中经济体正在开拓与建设的“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我们所处的当今时代,全球化的社会化大生产所具有的突出特点,就是供给侧一旦实行了成功的颠覆性创新,市场上的回应就是波澜壮阔的交易生成,会实实在在地刺激需求增长。这方面例子已有很多,比如乔布斯和他主导创造的苹果产品,再比如“互联网电子商务与金融”这种带有一定颠覆性特征的创新等等。这些动不动就席卷全球的供给侧创新,其真正作用是引导式改变——引领市场潮流和生活方式,改变产品市场的数量、机制、构造和联系,调动与释放了需求的潜力当然也改变了需求的种类、范围、激励和方式,体现在宏观经济中一定是形成增长的动力。

  其次,我们自然而然、合乎逻辑地应当特别注重供给侧投资的特殊性、针对性和结构特征。需求侧强调的投资需求,概念上还是总量中的“三足鼎立”的一足(即“三驾马车”中的一驾),而一旦表现为对应投资需求的投资供给,便成为生产能力的形成与供给,成为消费和出口的前提,并天然地要求处理其具体的结构问题——事实证明这恰恰不是传统概念的需求管理就能够完全处理好的。在市场发挥“决定性”作用的同时,只要不是纯理论假设的“完全竞争”环境和完全的“理性预期”行为,政府的供给管理就必不可少,而且在实践中往往还会表现为决定性的事项(可观察美国应对世界金融危机的关键性举措)。仅刺激或抑制投资需求,并不能就同时解决好了结构性问题,必须同时处理好投资的结构优化政策与机制,达到基于结构优化形成的投资质量与综合绩效的提升,才形成势必推动经济增长的动力(发动机)。比如,当下中国进入“新常态”增长的最关键投资动力源,就包括应当启动以增加有效供给的选择性“聪明投资”,来实现“补短板、挖潜能、转主体、增活力、提效率、可持续”,以达到投资拉动经济增长的意愿目标。至于外贸的出口净值也决不属于需求管理可直接解决的对象,真正应抓住的,是在全球化进程中的自身结构优化,以及不断提升国家综合竞争力。

  消费供给、投资供给和出口供给,实际上构成了供给侧的动力机制,这种动力机制带有非常明显的结构性特征。与需求侧的均质、可通约明显不同,供给侧的产出是千差万别、不可通约的产品和服务,以及以各种特色表现的必须具体设计、鲜可照搬的制度供给——产品服务供给的升级换代产生“供给创造自己的需求”的巨大动力,制度供给的优化更会带来“解放生产力”的巨大“引擎”与“红利”效果。“物”的供给能力的竞争,也相应地呼唤着与之匹配“人”的利益关系视角的制度供给优化竞争。而通过上述这种与需求侧“元动力”相对应的供给侧的结构性动力机制的优化构建,我们才能促使经济增长的“动力体系”浑然天成又升级换代。

  不论是理论工作者还是实际工作者,所普遍认可的“创新驱动”,显然是一种关于发展动力的描述和认知,但如果放到需求侧与供给侧的分别考察中,便可知实指供给问题。因为需求是永无止境的,即是“永新”而“无新”的,经济调控管理所讲的有效需求,只能是指有货币支付能力的需求,即可通约总量状态下的有支付意愿与能力的需求,这种需求会升级、细化、个性化,等等,却在其本身无法具有、无所谓其“创新”含义;唯有到了供给侧,创新才是有实质意义的、必然具体地细分(即结构化)的,且在成败上是不确定、变化多端的,因而特别需要制度激励,包括以制度环境来试错、容错,最终达到创新成功。在一般而言的经济发展中,供给侧的调控管理均不可回避和忽视,对于后发、转轨的经济体,供给管理的重要性还往往会更为突出,比如中国,在特定阶段上和历史时期内,以制度供给统领的全面改革式创新驱动,必然成为其可持续增长的现代化过程能否如愿实现的“关键一招”。

  总结上述,“三驾马车”的实质是需求管理由本义的“总量调控”开始引入结构性认知框架,作为重视“结构性”的成果,这一认识有利于更好满足宏观调控需要,但仍然在理论与实践的互动发展中表现出其局限性;这种把消费、投资、出口的划分看作通过需求管理促进经济增长的“动力”即“三驾马车”式表述,既有所得,又有所失:得在确实拓展了需求管理的范畴,失在这种“动力”在需求侧难以自我实现;这一得失悖论势必引导我们将探究目光转向供给侧,与需求侧“元动力”相对应的、回应为消费供给、投资供给和出口供给综合形成的供给侧产出及相关的制度供给,才是真正形成了经济发展中至关重要的供给侧动力机制体系。突破需求管理局限而助力经济增长,亟须推进经济学理论在供给侧研究的创新——在不完全竞争这一更符合真实世界情况的大前提下,认识和把握以物质要素的供给和制度安排的供给所合成的动力源。

  现阶段是中国处在中等收入发展阶段、力求跨越“中等收入陷阱”,对接全面小康和伟大民族复兴“中国梦”历史任务的演进过程中,我们更应以世界金融危机发生之后的经济学反思为重要的思想营养,以宏观经济进入“新常态”为当下背景,切实考虑在“如何实现供给侧的结构性动力机制优化构建”上做好文章、下足功夫,即以调结构、促改革,创新驱动,把握好理性的供给管理。

  经济学理论有关经济增长问题的研讨,可以看作一个还在不断深化揭秘的过程,我们基于一直以来对供给侧的关注所带来的分析认识,在本书中可将认识结论定位为:需求侧“元动力”之上认识进一步形成的“三驾马车”,其实在动力全景解释上已无适用性,必须对应、联结供给侧的动力机制构建,因而也必然引出比在需求侧的分析认识复杂得多、艰巨得多的经济学理论创新与政策优化设计任务。

  (三)要素层面要破解“供给约束”与“供给抑制”

  已有的经济理论认为,支持经济长期增长的要素(动力源)主要有五个:劳动力、土地及自然资源、资本、制度、创新。国际经验表明,各经济体在进入中等收入阶段之前,前面三项对于经济增长的贡献容易较多地生成和体现出来,而进入中等收入阶段之后,后面两项的贡献更大,并且极其关键。所以,中国新时期的增长动力构建,实为城镇化、工业化、市场化、国际化、信息化与民主法治化发展过程由五大要素动力源合乎规律的优化重构而成的混合动力体系。结合中国当前的实际情况,这几个要素方面都存在明显的供给约束与供给抑制,需要通过全面的制度改革,化解制约,释放经济社会潜力,提高经济增长活力。

  第一,人口红利下降,劳动力成本上升,低廉人工成本比较优势正在与我们渐行渐远。中国人口总量世界第一,改革开放以来,以农民工及其家庭成员为代表的农村人口向城市、向工业领域的巨量转移,是支持中国获得当今经济发展的主力贡献因素之一,支持我们一路走到“世界工厂”。但是,据学界测算,在2011年前后,中国经济发展中的“刘易斯拐点”(通常指劳动力由过剩变为短缺的转折点)已经出现,2012年后社会劳动适龄人口规模每年净减少数百万人,以低廉劳动“无限供给”为特征的劳动力转移及劳动适龄人口充裕状况对于中国经济的贡献和支持,颓势已现,近年在各地不断出现的民工荒、招工难以及劳动力工资水平明显上升,就是明证。与此同时,中国人口结构已明显老龄化。新供给团队的研究表明,在未来不到10年的时间,中国将步入超老龄化社会,速度之快超过日本。通观全球人口与国力变化史,人口基数与结构的变化对国力、国运长远而言具有决定性的作用。因此中国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执行的以严格控制人口数量为目标的人口政策,已到了非调整不可的时候,切不可再作拖延。

  第二,土地制度僵化落后,自然资源粗放、低效耗用。中国土地及相关自然资源管理方面存在的供给机制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问题十分明显。随着城镇化的发展,大量邻近城市的农村土地(包括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等)通过各种形式转化为城市发展用地,这本是城市化的题中应有之义。但是,由于现行土地管理制度过于僵化,未能形成与时俱进的供给机制,征地拆迁补偿的综合成本迅速抬升,并引发诸多社会冲突与群体性事件,以及“小产权房”等棘手难题。除土地之外,中国其他各类自然资源方面,也存在着比价关系严重扭曲、市场化价格形成机制缺失,以及政府发展经济急切而强烈的动机之下的粗放、低效使用,已经造成近年来各方面有深切感知的、公众意见十分强烈的各类水体、土壤、大气污染问题以及资源能源挥霍式耗用等严重问题。

  第三,金融压抑明显,对实体经济的多样化融资和升级换代支持不足。无论是从国内储蓄还是外汇储备上看,中国似乎都是世界上“最有钱”的国家。但从资本的使用效率上看,从实体经济得到融资支持的程度上看,中国金融领域存在的供给抑制与供给约束又可居世界之冠。一是利率市场化到现在刚刚走上“行百里半九十”的关键性路程。二是金融市场主体“大小不均”,主体的国有比重过大而民资外资比重过低、超级银行占比过大而中小型金融机构占比过小。三是资本市场结构不合理,主板市场占比过大而创业板、新三板、场外股权交易市场还严重不足。四是除银行间投融资体系高利差抬高融资成本之外,设租寻租、“红顶中介”等,又将创业创新活动的综合融资成本抬得更高。这些导致长期以来中国对经济增长贡献可观,特别是对就业贡献最大的广大中小微企业,得不到较充分的融资供给,实体经济升级换代“突破天花板”得不到投融资供给机制有力支撑,“三农”领域的金融支持也始终盘桓于政策倡导层面而实质性进展十分缓慢,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面临的实质性融资门槛仍然比较高。

  第四,教育体制扭曲、僵化,科技创新驱动力弱。早在党的十六大文件中,就提出了建设创新型国家。中国经济增长的动力机制应当而且必须强化创新驱动,已成为各方共识。但从进展看,科技研发的创新活力和相关人才的培养、供给机制,被行政化、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和种种违反科研规律的不当制度机制所扼制,虽然一方面中国科研人员的论文发表数、专利申请数快速增长,已名列世界前茅,然而另一方面科技成果向产业、市场的转化率不到10%,究其原因,相当重要的前置环节——教育领域即人才培养体系中,由于严重的行政化、应试教育化等而窒息创造性人才的生长,形成“钱学森之问”的难解之题;具有支撑意义的基础科研领域中,激发科技人员潜心研究的体制机制不到位,科研经费管理中繁文缛节的官场化规则近乎荒唐,把对应于官员的行政规则十分起劲地套用于知识分子专家,完全不合科研规律;应用研究中,一是科技成果转化的激励机制明显滞后,二是知识产权保护不力,三是后勤支持机制落后,四是狭窄的部门利益形成“条块分割”式创新阻碍和资源条件共享壁垒。

  第五,政府职能与改革不到位,制度供给仍严重滞后。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社会获得的巨大增长和进步,与政府管理理念的改变、职能的调整、方式的转化、体制机制的不断优化有极其密切的关联。但随着改革进入深水区,政府职能的优化进程与制度变革的推进,已经大为滞后。一是关键功能不到位。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主要功能应是维护公平正义和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与社会管理,但实际生活中,市场公平竞争环境受到过度垄断、设租寻租、“红顶中介”等的困扰与损害,假冒伪劣等不良行径往往不能得到有效监管和打击;应有的公共服务被管理部门与环节上的“权力最大化、责任最小化”之争和扯皮推诿所销蚀;应履行的政府社会发展管理规划职能,其形态与水平明显落后于时代要求,各方一再呼吁的把经济社会发展中国土开发整治、城乡基础设施、交通运输、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园区和主体功能区“多规合一”,始终未有实质性进展。二是关键和重点领域改革不到位,如财税改革、土地改革、金融改革、国企改革、收入分配改革、人口战略调整等,大都慢于社会预期,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后首先由政治局审查通过的财税配套改革方案,实施中已出现与时间表要求不匹配的明显迹象。三是政府支持经济发展手段方式陈旧,仍然习惯于以“政”代“经”,以“补贴”“优惠”“专项”等吃偏饭方式,代替扎实的市场环境打造与市场基础建设。四是政策机制的设计质量往往不高,效果还有待提升,如政府主推的棚改、医改、中心区域交通体系建设等,大方向正确但方案纰漏、缺陷不少。

  作为一个转轨中的发展中大国,追求后来居上的现代化,为成功实施赶超战略,在政府职能方面必然要有意识地把需求管理与供给管理相互紧密结合,而且尤需做好供给管理。这既是基于中国30多年来改革开放的基本经验,亦是基于当下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也是基于对西方主要发达国家近年来在调控、管理经济方面一系列经验教训的总结。特别应当注重制度供给,在新的时期以全面改革为核心,来促进供给侧解放生产力、提升竞争力,以此生成中国经济社会升级版所需的有效供给环境条件,解除供给约束,推动改革创新“攻坚克难”、冲破利益固化的藩篱,充分激发微观经济主体创业、创新、创造的活力。这是续接和有效增强经济增长动力的“关键一招”,也是从要素投入、粗放增长转向供给升级、集约增长,引领市场潮流而创造需求,得以实质性联通“脱胎换骨、凤凰涅槃”式结构调整的主要着力点。

  新供给经济学的思维重点,首先是强调在“四个全面”总体布局新时期,“攻坚克难”地从增加有效供给角度实施制度创新供给和结构优化,衔接从短期到中长期目标的运行调控。因而供给管理的手段,既需注重充分地尊重和敬畏市场,又要理性地、“守正出奇”地引导和建设市场,以经济手段为主,与深化改革优化制度供给紧密结合,进一步解放生产力、构造“又好又快”发展的持续动力源。

  三、供给侧改革是通盘规划的系统工程式全局长远创新

  供给侧改革不仅是理论密切联系实际的创新,是问题导向下引领新常态的动力体系再造创新,而且是通盘规划的系统工程式全局长远创新。新供给经济学的研究追求,是兼收并蓄地整合理论经济学、发展经济学、制度经济学、转轨经济学和行为经济学、信息经济学等已有成果中的积极因素和有价值的启迪,把生产力视角的“物与人”和生产关系视角的“人与人”的认识打通,形成“全景图”、“结构图”、“解剖图”浑然一体的认知体系。所以,我们理解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的提升”决不是简单重复“里根经济学”概念下供给学派主要强调减税的思路、主张,而是着眼全局、长期、综合的系统工程或宏大命题。比如,在中国发展新阶段的“问题导向”下,克服“一条腿长、一条腿短”的发展不协调弊端,就要追求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就特别需要高水平的规划先行,政府牵头提供的这种“规划的供给”,是供给管理与供给体系的极为重要的内容和引领机制。

  所谓规划,首先就是从地上地下大系统的空间结构入手,通过组织供给、运筹有效供给来处理生产力结构(产业集群、物流条件等)和社会生活结构(功能区、公共服务基础设施体系和不动产配置等)中区别对待和通盘协调问题的解决方案。这实质上就是形成综合要素供给体系必须前置的规划供给,并以其带出立足全局、放眼长远的顶层规划性质的理性供给管理全过程。新古典框架主要通过对交易的地理模式、交易效率及分工水平之间关系的研究,阐述了城乡之间人的“自由迁徙”的重要作用。而运用新供给经济学分析框架,特别强调的是看待布局不合理所带来的经济社会问题,一般都在很大程度上带有结构失调特征,仅仅通过需求侧的总量调节势必收效甚微,尤其是城镇化进程中产生的瓶颈制约,只有通过供给侧有针对性的管理举措,内含于具有统筹安排全局要素功能的顶层规划,才能解决这种结构性问题。在国土开发中由于“地皮”独占性所带来的自然垄断因素,客观地要求政府以规划这种“供给管理”手段防范、摒除空间布局优化上的“市场失灵”,同时要充分警惕、全力避免避免自身的“政府失灵”。中国“三步走”现代化赶超战略的指导下,经济历经30余年高速增长,先行的工业化与相对滞后的城镇化的基本国情及其相关的复杂的结构性问题,也势必赋予规划更多供给管理的属性。政府在这方面“更好地发挥作用”,当然要面临挑战,要总结已有的经验教训,要经受时间和历史的检验——比如北京城总体规划上令人扼腕的当年对“梁陈方案”的否定,以及如今在“城市病”倒逼之下启动“京津冀一体化”方案的新决策。

  从国内视角看来,中国目前规划前瞻性不足、水平不高的表现及影响值得高度重视,经济赶超战略下的城镇化与城乡一体化对顶层规划具有迫切要求,顶层规划的过程实质上正是追求理性供给管理的过程。从国际视角看来,世界范围内典型地区和城市的规划提供的实践案例(巴黎、巴西利亚、日本)均已表明,无论城市规划、都市圈规划或是区域规划,规划先行下“多规合一”的顶层规划都应成为供给管理的重要原则与手段,这样才能通过要素供给的优化配置切实缓解经济增长和发展过程中产生的诸多结构性问题。

  基于此,我们主张,中国现阶段必须先行且走向“多规合一”的顶层规划,至少应考虑环境、层次、逻辑和模式四个方面。落实到供给管理的对策建议层面,依次为:实现法治框架下的规划先行;开展多轮针对结构性问题的顶层规划;把握“多规合一”内在联系逻辑;锁定不同发展阶段每轮顶层规划的主要矛盾等四个方面。

  (一)环境:实现法治框架下的规划先行

  规划必须从全局、长远视野注重经济社会发展的生态演进,发展中经济体更应注重践行经济追赶—赶超战略过程中城镇化与加速工业化匹配方面特别应当打出的“提前量”。这种前瞻性之意,并非在于所有规划都要在精确科学预测下做到丁一卯二、严丝合缝,而是科学地打出有弹性的“提前量”。这就要求法治框架下授权于政府牵头编制的顶层规划,一方面做到避免规划中缺乏前瞻性和提前量导致很快出现严重供给短缺所引发的试错式沉没成本,另一方面做到可放可收。例如巴黎虽然在1966年规划前期进行了人口预测,从而划定了巨型规划区域范围,但实践中,1969年突然爆发的经济危机和人口变化使原计划不得不重新调整,8个新城中的3个被取消,其余的也相应缩小了规模,这样的调整并没有对整体规划造成过大的影响或阻滞,通盘规划只是缩小规模,而大部分综合功能仍然得以实现。

  经济社会发展尤其是其高速发展进程中,最大程度上避免“试错—改错”巨大社会成本的保障条件,就是“规划先行”,所有项目建设都应当建立在具有前瞻性,力求高水平的科学规划基础之上,法律所规定的规划权的行使,决不能独断专行、率性而为、朝令夕改。顶层规划关系一个经济体通盘的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尤其可说是关系到发展中经济体能否实现赶超战略目标,具体内容涉及一个经济体国土范围内从城市到农村的所有区域,在落实中涉及土地开发利用、生态环境、文教卫体、交通、市政、水利、环卫等各行各业各个方面。

  (二)层次:打开制度结节,有序开展先行的多轮顶层规划

  现阶段,中国尤其应当在多轮顶层规划开展之前打开行政审批制度结节,达成“多规合一”的合意结果。截至目前,“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显然已经涉及更深层的系统性体制性问题层面,要从“减少审批项目的数量”推进至“真正使审批合乎质量要求”,真正达成法治化、系统化、标准化、信息化、协同化、阳光化,就必须结合“大部制”改革,实现政府职能机构的协调联动。除了提高行政法制程度,顺应精简机构的要求之外,更要扩充动态优化设计,以后择时启动整个“大部制”框架下的、行政审批的国家标准化工作,联通“规划先行,多规合一”相关工作的开展。多年来相因成习的由不同部门分头来处理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形式上可以具体化到国土开发、城乡建设、交通体系、环境保护、产业布局、财政跨年度规划等等,这些都应该纳入“多规合一”的综合体系,并基于全国统一的行政审批信息数据库和在线行政审批平台里的有效连通,矫治多部门管规划、“九龙治水、非旱即涝”的弊端,提高政府决策的信息化和整合水平,并实现业务流程的优化再造。这样一个系统工程,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需要有序推进。

  经济社会是不断发展变化的,城市规划和区域规划,某一次的规划都做不到一劳永逸。尤其就中国的经济社会发展现状而言,所有发展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亦不可能通过某一次顶层规划全部解决,势必要通过动态处理结构性问题的多轮顶层规划逐步落实、解决。但每一轮顶层规划都应当建立在基于现状对未来进行力求科学预测的基础上,应积极利用先进信息技术(例如:云计算和大数据)进行国土开发的空间功能预测、人口预测、产业发展及结构变动预测、资本增长及流动预测、各项需求及其供给回应的预测等,对人口数量和结构、产业总量和结构、环境压力和制约等等做到心中有数,再将这些合理地打上“提前量”纳入城建、交通、文教卫体、市政、水利、环卫等方面规划的考虑,从而最大程度上避免沉没成本的发生,指导各种要素有序流动与功能互补,提高增长质量、社会和谐程度和发展可持续性。

  (三)逻辑:基于要素分类对“多规合一”的内在把握

  立足于中国目前所处的中等收入发展阶段,沿经济增长与经济发展这一线索思考,如何通过顶层规划实现供给侧各项要素安排的统筹协调、结构优化,是“规划先行、多规合一”的目标所在。经济增长要素可分为竞争性要素和非竞争性要素,前者包括土地、劳动力和资本,后者则随第三次科技革命的爆发在以往所强调的技术和制度基础上,增加了信息。除了这些经济增长的动力要素以外,某一经济体发展过程中还存在制约要素,主要包括财政三元悖论制约、社会矛盾制约、资源能源制约、生态环境制约等。顶层规划,显然就是将以上经济增长要素与经济发展制约要素全部纳入系统考虑的、一种通过供给管理实现供给侧优化从而促使经济活力最大化的手段。竞争性要素具有效用分割式专享、仅供有限使用的特点:土地要素总量固定、可流转其使用权但不可流动其形态;劳动力要素可流动、有变化,但其变化具有代际特性与职业黏性;资本要素可变化且可流动,但“一女无法二嫁”。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在经济增长中,土地要素对经济增长产生贡献的效应往往与交通网络有关,交通网络越发达,土地要素对经济增长做出有效贡献的能量(经济上可量化为“级差地租”)就越大。科技创新与制度供给,则大体或完全属于效用不可分割,受益无竞争性的“公共产品”。随着经济发展,无论采用发展经济学中所强调的弥合二元模式的城乡一体化这一说法,还是采用规划学中所强调的区域性、大都市圈或城市群这一说法,都是体现城市自身形态的升级,而这一升级于经济增长的要素支持效应方面,实际上就是特定国土空间上环境承载能力、多元要素流通能力、合意配置能力等等实实在在得到的提升。除了数量增长以外,国内外经济学家持续追踪的研究已经不断印证和揭示着非竞争性要素的重要作用,以技术、制度和信息构成的非竞争性要素更多决定着质量增长的实现。技术的发明创造即人们所称的创新,其主体正是劳动力(人力资本)要素,在国内外学者对城市的相关研究中不难发现一个共识,那就是人与人思想交流碰撞中产生的智慧火花通常是创新产生的先决条件,而顶层规划下制度的通盘安排实际上决定着这种碰撞产生的概率,信息互联互通的程度则决定着多大范围内的智慧可以出现碰撞和同一范围内的智慧可能产生碰撞的次数。最后,经济发展的相关制约要素则决定着经济增长要素在多大程度上能够顺利发挥作用,顶层规划中应当尽量通过合理的供给侧安排,缓解经济增长可能遇到的制约因素。

  我们现所强调的“多规合一”,实际上包括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建设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及文教卫体、交通、市政、水利、环卫等专业规划,即专门规划涉及的方方面面。比如,城市通盘规划中的交通规划决定着城市的运转效率。由于能够切实缩短空间距离,城市交通规划同时也是都市圈、城市群规划是否能够合理设计的关键所在。城市生态环境规划目标在于通过规划实现人工生态、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有序组合和平衡,在稳态中实现城市和谐、高效、持续发展。这种城市生态环境规划在工业化时期,首先是体现制约特征,因为生态环境达标是劳动力再生产和社会成员生存与发展的基本条件,是不能击穿的底线,在后工业化时期,则颇具更高层次、人文、品位追求的特征(如“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

  (四)模式:锁定不同发展阶段每轮顶层规划的主要矛盾

  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同阶段,其所面临矛盾的紧迫性会有所不同。“多规合一”的顶层规划下,每一轮顶层规划都应当首先锁定解决当时面临的主要矛盾。经济发展实践从国外经验来看,首先应当解决的矛盾,就是在原有产业布局基础上进行均衡性区域规划。就中国现状看,东南沿海以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为代表的工业地带已然形成,东、中、西部发展不均衡、城乡发展不均衡。顶层规划首先应当考虑的是工业化相对落后地区增长极的培养、工业化中等发达地区城市点的扩大以及工业化发达地区城市辐射力的增强,这势必要求通过国土规划、产业布局规划、交通规划、环保规划及专项规划的合理衔接、合理搭配,形成有效的合力。中国广袤土地上,经济发达程度还没有达到所有城市点能够广泛实现便捷连接的阶段,势必要针对工业化程度不同的区域进行规划重点的区别对待。

  针对工业欠发达地区,可启动依托当地资源禀赋建立差别化工业基地的规划项目,工业化水平的提升势必吸引更多人口入驻目标城市,因此目标城市应根据工业、产业发展规划预测未来的人口增长、收入增长,并针对劳动力数量、人口结构及居民收入的预测,有针对性地配以交通、文教卫体、市政、水利、环卫等方面的专项规划。

  针对工业化中等发达地区,可启动以几个“城市点”共同带动“城市面”的一体化规划发展。这一轮顶层规划,是基于由几个“城市点”所划定的大区域共同构成“都市圈”,而其最终追求的发展目标则要形成“城市群”式的均衡发展。以中国现阶段经济社会发展的案例观察,“京津冀”一体化就是这一阶段必须优化顶层规划的典型。北京“大城市病”已非常突出,其周边的河北地区在全国范围内却甚至属于落后区域,这一类型的顶层规划,应特别注重“网络”和“网状结构”这一概念的应用和落实。交通运输网络是“一体化”规划中的首要关键,地铁、公路、城际铁路等的供给全面跟进,能够实实在在地缩短附属中心与原城市中心之间的空间距离。就中国目前通信网络、物流网络已然全面建立且正趋健全的状况看,是否能够如愿建立高速便捷的交通运输系统,落实到居民交通成本的降低,是“一体化”式顶层规划能够合意实现的必要条件。从空间经济学和制度经济学原理所阐述的交易费用成本和红利来看,对于原本住在大城市的居民而言,红利是远远大于成本的;此外,就发展经济学所强调的发展和改革释放的红利而言,大城市的居民能够更快、更多、更好地享受,也是人口集中于大城市的重要原因。然而,如具体讨论人口已达2300万以上的北京市,城市运转中所面临的交通问题绝非再建几条环路可以解决的,势必要突破现有格局,建立“大首都圈”,以北京市、天津市为点,以外围的河北省为一体,在顶层规划中确立卫星城式的“副中心”所在地、所承担职能等等,在既有信息网络、物流网络的基础上,首先通过高速交通运输体系的落成提升“京津冀”区域空间上的整体性,缩短“副中心”、边缘区与主城中心的空间距离。与此同时,应当在“副中心”等区域全面落实国土规划、产业规划、功能区规划、公共交通规划、住宅区规划等一系列规划有机结合的顶层规划,完成新城建设。在这一点上,中国“京津冀”一体化进程其实颇具与巴西利亚建设相类似的优势,河北地区作为北京和天津两大直辖市的外围,一直以来发展相对落后,固安等连片开发的快速发展与原有开发不足直接相关,也显示了超常规改进的潜力。疏解首都非核心功能给出旧城改建的较大空间,有利于科学、合理的顶层规划下城市群综合功能的实现。在新城建设的过程中则应当特别注重为未来发展预留动态优化的空间,同时可在预算约束线以内尽量高水平地加入对建筑设计规划、自然生态规划与人文保护规划的创新。

  针对几大片工业化发达地区,应在着力推动产业结构转型、优化升级的过程中,灵活掌握因地制宜的都市圈、城市群规划模式,以最大限度地扩展这些地区的辐射面,提振大都市圈以及大都市圈构成的城市群模式下产生的聚合效应。现代城市的产生和发展是生产力不断集聚的结果,城市在诞生伊始数量少,相互之间影响小,而随着城市自身规模扩大、数量增多,已形成或未形成都市圈的几个甚至更多数量的城市,在地理区位、自然条件、经济条件、贸易往来、公共政策、交通网络等多重作用因子下,会逐步发展形成一个相互制约、相互依存的统一体。中国目前较为典型的城市群包括沪宁杭地区、珠三角地区、环渤海地区等,这些区域已经客观上强烈要求的“一体化”态势,需在进一步发展中,高水平地制定区域层面贯彻总体发展战略的顶层规划,把在区域内会产生广泛关联影响的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土地利用、生态环境、公用事业协调发展等方面的规划内容有机结合。这是政府“理性的供给管理”所必然涉及的一个管理创新任务。

  四、供给侧改革是以改革为核心现代化为主轴的制度供给创新

  三十余年发展带来的“中国奇迹”固然是依靠全面开放、利用人口红利参与全球分工和竞争等带来的比较优势所促成,但更主要的,是依靠改革调动了相关经济资源的积极潜力。但中国的市场经济在逐步替代计划经济、降低交易成本、提高经济效率的同时,其制度优化进程还存在不对称的地方。目前,我国一般产品市场已基本完全放开,但要素市场和大宗基础能源、资源市场仍然存在严重扭曲,人为压低要素价格,从而粗放地(高能耗、高污染地)促进经济增长。也正是与此有关,对生产者和投资者的补贴,使得经济严重依赖投资和形成大量过剩产能,经济结构失衡的矛盾在前些年间迟迟不能有效化解,甚至趋于突出。因此,我们必须在实质性推进“顶层规划”下的全面配套改革中,更多依靠市场力量对经济结构进行调整,从而合理地运用市场和政府力量的结合,顺利实现向较高水平的“升级版”经济增长方式和可持续增长路径转变。这里最为关键的要领是,应考虑从根本上通过一系列的改革衔接短期诉求与中长期目标,化解制约我国长期发展和全要素生产率进一步提升的深层制度因素。值得再次强调,在研究者“理论密切联系实际”的分析考察中,有必要把供给侧的重要主体——公权体系和供给形式中的重要内容——制度供给,更充分地纳入“新供给经济学”集大成包容性的理论框架,来面对中国改革深水区重大的现实问题寻求解决之道。

  以政府和立法、司法机构一并构成的公权体系,其所必然实施的制度供给,是客观存在、有弹性空间(即有可塑性)和必有高下之分的。在中国追求现代化的历史过程中的供给管理,除经济部门、产业、产能、产品、技术等结构方面的供给内容之外,最关键的还须着眼于打开“制度红利”这一转轨中最大红利源的释放空间,形成激发经济社会活力、潜力的有效制度供给,及实现相关改革决策的较高水准。

  制度安排层面深刻变革的取向是坚定不移地市场化,但又不能简单限于、止步于市场化概念下的作为。“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的基本认识是千难万难之后实现的重大思想解放式突破,但市场的“决定性作用”绝非可以理解为决定一切领域和一切事项。其实,中国独特的市场发育和经济赶超正是改革中最难处理的一项基本矛盾:国际竞争的基本现实已不允许我们再常规地、跟随式地经历和等待以平均利润率机制主导的漫长的市场发育及经济结构优化的自然过程,需要从供给侧得到一种比自然、自发的市场配置在某些领域、有限目标下更强有力的机制——政府“理性主导”机制,并使之与市场机制“1+12”式地叠加,才能逐渐接近并最终实现赶超目标。把后发优势与理性的政府主动作为结合在一起,摆脱经济学发展到凯恩斯主义、新古典学派和货币学派的“百家争鸣”仍未摆脱的需求—供给不对称框架,在现实生活中就要着眼于此,形成凌驾于“政府与市场绝对冲突”或“要么政府,要么市场——二者必居之一”旧式思维之上的新思想、新理论、新方法,来指导改革与发展的实践。在尊重市场、培育市场的旁边,供给侧的特定作为必须包括政府积极有效地建设市场、组织市场和“合作式”地超越市场平均利润率机制自然过程。“混合所有制”有望成为其重要产权基石,进而推进国有经济部门的实质性改革和“现代市场体系”在中国的发育和成型。基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带有顶层规划意义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以及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所强调的“全面依法治国”,“供给侧”制度变革的总纲应当体现其最浓缩、最不可忽视的精神实质,即从现代国家治理、现代市场体系、现代财政制度到现代政治文明所形成的重要逻辑联结。

  (一)现代国家治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中央关于全面改革的《决定》中将“现代国家治理”表述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所谓“现代化”,是需基于不同经济体横向比较而得出的概念,具体而言,是世界民族之林横向比较后进入文明发展前列状态的判断。作为四大文明古国,中国在鸦片战争之后落入距离“现代”特征越来越远的境地,一路积贫积弱、被动挨打、内忧外患。作为“甲午惨败”后中国方面的创痛型回应的“戊戌维新”,仅百日便告失败。至20世纪的百年间,中国历经三件大事。第一件大事是辛亥革命推翻千年帝制。当时的政治领袖孙中山先生表达了非常清晰的取向,即“振兴中华”。这一明显带有“现代化”取向的愿景表述,还落实到具体的一套建国大纲,即经过三个阶段“走向共和”:一是军政,即扫平各路军阀以奠定统一基础;二是训政,即开发民智,提升国民素质,让百姓知道民主法治为何物;三是宪政,即革命党功成身退,最后还权于民实现共和。然而,非常遗憾的是中国却随后很快陷入宋教仁遇刺、袁世凯窃国、军阀混战和外族入侵,甚至曾走到“最危险的时刻”——亡国灭种的边缘。第二件大事是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沿着孙中山先生“三民主义”重要认识的逻辑,这件大事实际上解决了孙先生所说的三民主义的第一条——“民族”,即中国最主要的国土版图上终于摆脱了内战和外国干涉欺凌局面,成为一个统一的民族国家站立起来。在此基础上,以“一五计划”为标志,中国迅速开展大规模经济建设。逻辑上是要解决“民族”之后的第二条——“民生”,但其后在取得成就的同时又历经种种坎坷挫折。第三件大事则是终于迎来了1978年以后的改革开放。此时,邓小平清楚地确立了“三步走”现代化战略,生产力的提升和经济的发展意味着真正进入解决“民生”问题的实质性阶段。截至2000年,“三步走”战略的前两步目标已提前实现,下一个阶段性目标是2020年在民生上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生活中也合乎逻辑地包含着三民主义的另一条——“民权”。这一目标要靠“依法治国”“依宪行政”体系的建立来实现。对此,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后的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以“全面依法治国”的部署做出清楚明白的对接。

  共产党人执政阶段,对于“实现现代化”的历史性、战略性取向,始终是坚定不移的。启动“一五”计划之后,毛泽东主席曾经在1956年前后反复讨论怎么样发展更快更好些,并在讨论过程中形成了《论十大关系》。他说搞社会主义必须发展起来,如果中国搞了多年社会主义,还是没能发展起来,是要被开除“球藉”的(即丧失在地球上自立的资格)。中国在20世纪60年代告别“三年困难时期”后,在人民代表大会上,周恩来总理明确宣布了总体奋斗目标,即20世纪末(指2000年)我们要实现工业、农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的现代化,简称“四个现代化”。即使在1975年,重病中的周恩来总理在全国人大上,又一次明确宣布了“四个现代化”的奋斗目标。这样的目标引领确实对全体社会成员产生了强烈的激励鼓舞,形成了莫大的社会影响和向心凝聚力。1979年后,邓小平设计勾画了现代化伟大民族复兴“三步走”战略,提出了2050年前后中国要以主要人均指标达到当时中等发达国家水平而实现现代化的宏伟奋斗目标。后来的种种技术性修正(如由工农业总产值到国民生产总值、再到国内生产总值的指标选取),都是服从这个基本思路表述的,无伤于这个伟大战略构想的总体水准。可以认为,经济学相关的模型或测算并没有为邓小平这一宏伟战略提供多少量化的决策参考,但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看准了中国的潜力所在,并在其后正是由实践证明了这一决策的高水准。当2000年第二步目标(“翻两番”)提前实现之后,中国经济发展又在近年跃至世界经济“第二位”,那么2050年实现第三步目标就成为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现代国家治理”面对的最实质性问题。为解决好这个问题,中国要在原来的治国理念上实现一个重要提升,即强调“治理”。“治理”与“管理”虽一字之差,但内在逻辑与导向却有明显不同,调控管理是表述政府居高临下、自上而下掌控的架构,而治理则是要求有多元主体更多平面展开的充分互动而形成最大包容性的发展所匹配的制度安排和机制联结。“治理”体系包括管理和自管理,调控和自调控,组织和自组织,更为注重的是以横向展开的良性、包容性“多赢”发展来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一切潜力、活力。

  习近平总书记已把中国现代化“三步走”战略目标凝结为“中国梦”的生动概念,这与百多年志士仁人的主流追求和孙中山、毛泽东、邓小平的现代化战略思维一脉相承。在多年的探索和奋斗之后,我们“伟大民族复兴”的内涵已有了充分提升和明确的理性支点:第一,“中国梦”是从人本主义立场出发的,总书记讲“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实现“中国梦”是为人民群众谋幸福,且这种幸福是要正确处理眼前与长远、局部与全局利益关系的实质、可持续的幸福。第二,“中国梦”不带有狭隘民族主义局限,而是寻求世界各民族“命运共同体”的多赢、共赢,是在全面开放中以经济手段为主走“和平崛起”之路。邓小平当年有一个全局性的基本判断,即我们现在所处的时代是“和平与发展的时代”,也就是说,我们的时代主题已不是要解决原来“战争与革命的时代”战略判断之下“谁战胜谁”的问题,而是要解决如何共赢发展的问题。“核威慑”现实已清楚表明,虽局部的摩擦、战乱仍然不断出现,但第三次世界大战可以避免成为极大概率事件,正因为如此,邓小平特别强调一定要抓住战略机遇期,“扭住”经济建设为中心一百年不动摇,再不可丧失机遇!在这个大背景下,邓小平提出2050年前后中国经济发展的主要人均指标要达到当时的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当邓小平十分艺术、含蓄地做出这种谋划时,这一目标听来并无多大震撼力,毫不咄咄逼人。但几十年过去,中国经济总量已上升至世界排名第2位之时,人均GDP却仍排在世界第一百位左右,由此可见,如果中国再经过30多年的奋斗,能够以世界第一人口大国的身份达成人均指标排名进入前20位左右(即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再配之以其他现代化要素,综合国力在世界民族之林中势必将名列前茅。这一“后来居上”“后发先至”的现代化赶超战略,是中国“伟大民族复兴”不可否定的实质内涵。中国的现代化过程,十分明显,一不能走历史上某些经济体大量海外殖民之路,二不能走另一些国家“剑走偏锋”的军国主义之路,只能在全面开放框架下走与全世界“做生意”的经济社会和平发展之路,以“三步走”而联通抵达“中国梦”的战略设计,实质上是从“韬光养晦”“不争霸”连接追赶过程,最后实现伟大民族复兴。

  然而,当前中国正站在历史发展的新起点上,一方面“从未如此接近”民族复兴,另一方面却有“矛盾凸显”无可回避,外部面对国际竞争的同时,内部从“物”的角度遭遇的资源环境制约(如雾霾代表的环境危机因素)和“人”的角度面临的人际关系矛盾制约(如收入分配、财产配置方面普遍感受到并引起了强烈不满的不公与紊乱)日趋明显,要想如愿跨越“中等收入陷阱”阶段,就必须依靠“60条”《决定》所规定的实质性全面改革来化解矛盾和隐患,在2020年实现全面小康的同时,使全面改革“取得决定性成果”,即攻坚克难推进全面改革化解矛盾制约和阻碍,才能继续“大踏步地跟上时代”。

  总之,“现代国家治理”这个核心理念,必是在中国人过去所有的追求和逐步形成的现代化认识基础之上,承前启后、聚焦到全面改革取得决定性成果与“中国梦”愿景追求之上的。

  (二)现代市场体系: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

  与全面改革取得决定性成果相关联,必然要讨论总体资源配置的机制问题,以及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文化、政治也必须在资源配置经济机制层面之上一并解决好的制度建设基本取向问题,这就直接涉及党的十八大《报告》所强调的政府与市场关系这一“改革的核心问题”。此问题又必然联通到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紧跟“现代国家治理”的第二个核心概念,即“现代市场体系”。在相关表述上,《决定》第一次于中央最高层级文件上明确要求“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这是极其来之不易的。邓小平在改革开放之初1979年接见外宾时,就明确提到:社会主义为什么不能搞市场经济,我们也要搞市场经济。但此话当时对内不作传达,秘而不宣。为什么呢?当时邓小平意识到如果那时传达下去,会吵作一团,于事无补。在百废待兴、亟须发展之际,他作为高超政治家的要领是少争论、最好不争论(他曾说“不争论是我的一大发明”,不想争来争去,把时间都消耗掉、机遇丧失掉),要力求把“实事”做起来。此后,中国渐进落实了一系列“实事”:第一,从容忍、鼓励农村的“分田到户”走向联产承包责任制,几年之内使农村面貌改观;第二,以“杀出一条血路”的决心和魄力在深圳等地建立特区,“撞击反射”、梯度推移;第三,“摸着石头过河”,微观层面试行国有企业基金与利润留成,宏观层面上设计渐进改革,首先于 1980年从财政实行分灶式吃饭开始放权,并在向地方放权的同时,明确要求权力要继续下放到企业,让企业活起来。打开财政分权这个空间以后,后续的计划体制改革、投资体制改革、劳动人事制度改革、金融制度改革等等再逐步推出;第四,1984年终于通过中央全会的形式正式做出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总体上定位为“有计划商品经济”;第五,1986年考虑经济改革必须配上政治体制改革,否则经济改革就走不远,并把“有计划的商品经济”进一步表述为“国家调节市场,市场引导企业”,即政府不再是一竿子插到底管控企业,而是使用法治化环境中规范的经济参数手段(如利率、税率、折旧率)影响生产要素的价格信号,给出微观主体自主做出生产经营决策的空间,以解放生产力,使千千万万分散的市场主体的聪明才智可以得到最大的自由选择空间真正地释放出来;第六,政治风波发生后,邓小平曾不得不做出妥协姿态:那两句话(指“国家调节市场,市场引导企业”)如果认为不合适,可以先不提,但他又给出十分强硬的态度:“党的十三大的政治报告一个字都不能改”,要把人民群众公认是改革的人放到领导岗位上;第七,在1992年年初有决定性意义的南方谈话后,中国得以在几个月内由最高决策层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目标模式,继之,1994年财税配套改革就成为打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间接调控体系的重头戏。然而,即使是在确立市场经济目标模式之时,文件中的表述也只是说到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基础性作用”。现在,又经过20余年的发展,终于有了《决定》所说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这就把汉语语境中的市场经济应有的资源配置机制合乎逻辑地说到位了。当然,这个“决定性作用”是对于资源配置总体而言,并不是市场决定一切,不是在每一个场合、每一个具体领域、特别是非经济领域都决定,紧跟其后的是“政府更好地发挥作用”的要求。习总书记曾以很长一段话对“决定性作用”做出专门解说,其核心意思在于这一表述有利于实质性地解决好党的十八大所提出的政府和市场关系这一改革核心问题,有助于实质性地推动攻坚克难的配套改革。

  “决定性作用”的表述,对于今后中国长远发展的影响一定是不可忽视的、巨大的,特别是在“决定性作用”概念后,还强调地提出了市场经济基石——产权制度层面值得大书一笔、具有突破性意义的表述——要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把它作为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对于混合所有制的理解虽然还有分歧,(比如有的专家学者说,多种经济成分并存就是混合所有制,我们并不认同,“并存”问题在改革开放初期就早已解决),但我们认为应有的认识之关键点,是现在所强调的“混合所有制”的内涵,实际上是在一个个企业体内,以股份制这种现代企业制度形式,联结于内部治理结构,以最大的包容性,把所有的产权包括“公”的股、“非公”的股,“国”的股、“非国”的股都混合、涵盖在里面,寻求多赢、共赢——更实质的追求,便是有效解决国有股“一股独大”、民营企业如何突破“玻璃门”“旋转门”“弹簧门”等问题。

  萨缪尔森《经济学》中提炼的“混合经济”概念,刻画到股份制这个产权基石形式上,实际上与此是相通的:如以通用汽车、通用电气等跨国公司为代表来做观察,其股权结构已高度分散,通用公司最大股东的股权份额只有区区几个百分点,不少普通劳动者和产业工人都有股份,这就是我们早就听说的所谓“人民资本主义”。这种混合所有制的运行形式是在高度法治化情况下,使所有权益纠纷都能够低交易成本地依法解决的标准化股份制。股份制的现代企业制度,对于市场经济中产权制度基石的处理,提供了顺应社会化大生产的发展、工业革命后人类文明提升过程的良好制度载体。实际上,混合所有制在我们观念上所要求的突破,就是要淡化和摒弃过去面对企业股权层面“国进民退”还是“国退民进”,穷追不舍地问到底是姓“公”还是姓“私”、到底是姓“社”还是姓“资”的“贴标签”思维,以微观层面的现代治理呼应宏观全局的现代治理,进一步打开包容性发展的潜力空间。

  如果考察PPPPublic Private Partnership,过去直译为“公私合作伙伴关系”,现意译为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与混合所有制的天然对接,我们可以对混合所有制调控机制的包容性与适应性(响应机制)方面形成充分肯定的认识。PPP中典型的项目开发主体SPVSpecial Purpose Vehicle,特殊目的载体,即特殊项目公司),正是清晰的混合所有制,而且政府的内在动机是天然地不想“一股独大”。基于这种混合所有制,PPP实现的融资模式的创新,通过政府、企业、专业机构“1+1>3”的绩效提升机制,又升华为管理模式和治理模式的创新。

  近十余年来影响全球经济运行的调控大事件,一是针对亚洲金融危机,二是针对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全球“金融海啸”与金融危机。亚洲金融危机在我们身边最有冲击力的事件之一,是媒体所称的“港元保卫战”,索罗斯在香港地区市场布局后启动其“狙击”时,特别行政区政府的应对措施是把隔夜拆借利率一下提高300%,使游资的运作成本一下高得难以想象——当然这也就加剧了股市的急跌,但是特别行政区政府又动用政府外汇基金和土地基金入市托住股市,结果没有发生索罗斯预测那么深度的跌落情况,这就是混合所有制框架下特有的调节调配空间。“港元保卫战”的结果是索罗斯在香港没有如在泰国等地那般得手。当香港的金融市场恢复稳定后,港府又以盈富基金模式,逐步有序地出售手中“官股”,尽量减小对市场的影响,而且还可以卖个好价钱,溢价部分成为公共收益。这是混合所有制框架下的调控产生了很好正面效果的案例。美国爆发金融危机后,政府实际上跳出主流教科书和“华盛顿共识”的套路,在供给侧区别对待地出手调控:在一开始没有救雷曼公司导致局面迅速恶化后,美国当局总结经验,分别出手为“两房”、花旗、通用注资。美国并没有争议过这个操作中姓“社”还是姓“资”的意识形态问题,也就是认为,在这个特殊的调控阶段,需要有这样的操作,从而使混合所有制的包容力对于以后整个经济全局产生了明显的正面效应,不仅美国的经济社会走向稳定,而且使世界性的危机恐慌得到收敛。目前,中国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认识问题,其实就是不要再陷入前几年实际讨论水平不高、谁也说服不了谁的“国退民进”还是“国进民退”的简单化争议,特别是不要再简单地贴用姓“社”姓“资”的标签,把握好实事求是导向下的企业改革“真问题”。

  混合所有制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这是中央在过去已有关于“股份制是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认识基础上的新的提升,并一定会助推民企发展中真正冲破“玻璃门”“旋转门”“弹簧门”,使公的、非公的股份共赢发展。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说过,如果没有股份制,铁路的兴建还将是不可想象的。马克思有生之年已敏锐意识到股份制的包容性对于经济和公众的影响,指出它是原来私有制的一种“扬弃”,但是还没有体现如何总体冲破资本私有制的外壳,所以马克思称为“消极扬弃”。一百多年又过去了,随着人类社会发展、文明提升,我们的认识应与时俱进,应可实事求是地考虑这一认识从“消极扬弃”走向“积极扬弃”。比如,上市公司作为标准化的股份制公司模板,在上市环节其英文表述为 go public(走向公共),绝非“私”的导向与逻辑了。这种产权非常清晰、充分披露信息、体现社会责任、接受全社会监督、对公众产生正面效应的公众公司,其实已不能再以严格的私有制一言以蔽之,它既带有混合所有制的框架形式,也具有不同成色的“混合实质”。未来中国要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继续“大踏步地跟上时代”,混合所有制一定会打开空间。这对中国今后几十年完成“中国梦”愿景,其影响一定是非常深刻和长远的。

  (三)现代财政制度:财政是国家治理基础、重要支柱与全面改革支撑

  《决定》中第三个重要的逻辑链接,是把“现代国家治理”“现代市场体系”以及“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结合在一起后,又引出了作为基础支撑的“建设现代财政制度”的要求。文件中明确指出,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这在如此高规格的文件中是第一次,但完全符合学理,是一种严谨的表述。财政可称为政权体系“以政控财”“以财行政”的分配体系,处理的是公共资源配置问题,而公共资源配置及其优化一定会拉动和影响整体资源配置及其优化。财政预算体现国家政权活动的范围、方向、重点和政策要领,以“钱从哪里来,用到哪里去”的财力安排规范政府该做什么、不做什么,既不越位,也不缺位,使政府能“更好地发挥作用”——这种公共资源配置中政府职能的合理化,当然要成为现代国家治理的基础,这完全符合所有的经济学知识和逻辑演绎分析,没有任何夸大。因此,推进现代财政制度的构建,也就是要对应“60条”的主旋律,为全面改革做支撑。这是对财政服务全局的必然要求,也是对整个中国完成现代化转轨的历史性考验。

  面对2020年,我们要力争使全面改革取得决定性的成果,否则全面小康即使实现,其意义可能也是大打折扣,因为虽然从人均收入指标的动态趋势看,以“稳增长”措施使2020年达到原已设定的要求几无悬念,但只讲全面小康而无改革取得决定性成果,并不足以解决跨越中等收入陷阱、转型陷阱的现实挑战性问题。我们应该更多地注意把握住问题的实质——目前改革已经推进到“攻坚克难”阶段,所有容易做的事已经做完了,好吃、容易吃的肉吃光了,剩下的都是硬骨头。习近平总书记反复说的“要冲破利益固化的藩篱”,就是学者常说的要冲破既得利益的阻碍。在此背景下,任何一项改革都可能称得上千难万难。中央已经成立了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对所有改革的事情做出一元化的统筹指导和协调。对于当下改革阶段特征的基本判断时,在此提出三个基本概念。第一是矛盾凸显期,(前文已提及矛盾最主要凸显为两点:一是资源环境的制约,比如大家都能感受到雾霾的冲击;另一个是人际关系的紧张,比如中国现在谈到收入分配,几乎人人都认为不公平、有问题——这些矛盾如果不能有效化解的话,“中国梦”前景中的阴云会越来越重);第二是深水区,换句话说就是总书记所说的“好吃的肉吃光了”,现在于深水区牵一发动全身,要动真格的,特别需要配套、统筹规划;第三是关键时期,中国的转轨已到了“新权威主义”的尾巴阶段,但仍不可能设想以全社会完全分散化、布朗运动式地实现社会制度安排的全套更新,所以必须强调执政党“壮士断腕”般的自我革命、在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可以有效组织各种资源的情况下,未来一段时间这种所谓新权威主义的组织能力,有可能使我们相对便捷地去自我革命和贯彻后来居上的发展战略。然而新权威主义是效能递减曲线,并且不能天然地保证我们如愿走到伟大复兴现代化目标实现的轨道上,也有可能走岔道。今后十年,是决定中国能不能在度过1840年后的低落时期并终于走到面对2020目标的新起点之际,继续大踏步跟上时代完成“中国梦”目标的关键时期。

  在这种情况下,接下来的思维是一定需要居安思危,防患未然,要有紧迫性。这种紧迫性可以用祁斌先生所说“两只老虎的赛跑”来比喻,中国现阶段整体的形势就像有两只老虎在赛跑,一只叫“改革”,另一只叫“社会问题”。这两只老虎各自要素齐全,似乎也看不太清楚对方,但都在往前跑,哪只老虎跑得更快一点,将决定中国的命运。周其仁教授后来意味深长地补充指出:改革还要和新生代的主流诉求赛跑。试观察社会上的“80后”“90后”以及还会有的“00后”们,他们可能已没有耐心来听前辈们“忆苦思甜”和讲解“主旋律”,他们也可能大多不会有多少兴趣去深究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各个发展阶段的得失,但他们是会有主流的诉求和以“人心向背”形成的“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的社会力量的。

  辛亥革命后,孙中山先生在海宁观潮之后曾题写:“世界潮流浩浩荡荡,顺之则昌逆之则亡”。这种只能顺应、不可违拗的世界潮流,我们现在可以归纳为这样几条:第一是工业化。这别无选择,中华民族作为世界上唯一的几千年古老文明没有中断的民族,落伍就是从工业革命开始的,民族复兴必须在工业化中迎头赶上。第二是城镇化。工业化必然伴随城镇化,过去我们曾经历几千万人上山下乡,逆势操作。第三是市场化,即市场取向改革,我们的探索已落到邓小平“南方谈话”之后锁定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目标模式。第四是国际化或全球化,已表现为以中国的“入世”来锁定全面开放格局。邓小平同志的判断非常清楚:不改革开放是死路一条。正是有了这样巨大的扭转,我们的路才越走越宽。第五是信息化,或者说高科技化,也即所谓第三次产业革命浪潮我们决不可再擦肩而过。除此之外,显然还有另外一个重要的不可逆转的要素,即依法治国、法治化、民主化。新生代的主流诉求一定会在上述这些的发展轨道上综合体现出来。

  财政作为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来服务全局,就要以合理的财力分配和自身的改革,支撑全面改革的攻坚克难。

  (四)现代政治文明:全面改革联结“全面法治化”

  201412月举行的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以“法治化”为主题,鲜明强调了“依宪治国”“以宪行政”的总原则,并给出了法治建设上的“全面依法治国”指导方针和推进制度建设的部署;201510月举行的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则形成了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与“共享”为主题词的系统化发展理念。这两次全会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的改革精神贯通,从而构成以创新驱动全面改革联结“全面法治化”现代政治文明、践行现代发展理念的“供给侧”制度变革总纲的进一步延伸。

 

  要想实现全社会可预期的稳定环境与健康发展,就要贯有现代文明范畴里的法治。比如,紧密结合经济生活与社会经济行为,从法律的角度分析财产权问题及其社会意义,将有一系列的逻辑节点可以展开。首先要说到根本大法——宪法。经济社会转轨中,其实中国宪法还必须酌情修订。对于1982年在彭真同志主持之下修订的宪法,现在很多人是给予高度评价的,但其后仍不可避免要作多轮修订。最近一轮修订,在原来宪法条文里表述的“公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旁边,增加了“合法的私人财产不受侵犯”。说到“公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在表述上“神圣”两个字只是渲染意义的,关键在“不可”两个字,这意味着公有财产受侵犯的情况下,一定要有惩戒措施跟上;而到了私有财产,现在只是说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并没有交代受侵犯怎么办。这就体现了对其条文酌情改进的必要。如果这个表述是在平时文章或者口头言说里出现,无伤大雅,但是写入庄严的宪法,我们认为还是不够格的,它没有解决在“私有财产权入宪”这一重要问题上,“受侵犯了以后怎么办”的问题。但是从另一个角度来说,这句话写进去总比没有好,所以要承认上一轮修宪有进步,但是水平尚不太高。现实生活中合法的私有财产受侵犯的情况还是不少,如对于“重庆打黑”已揭露出来的各种各样侵犯合法私人产权的案例。

  习总书记所说“把权力关进笼子”,是非常有建设性的。共产党是执政党,执政党是有权力的,这个权力就是公共权力。公权由一个一个具体的私人执行,实际生活中肯定会发生扭曲,立法的关键是把权力关进笼子,力求最大限度减少扭曲。如果笼子是法律,那么就还要说到一个我们的治国理念——法治(不是“法制”,翻译成英文不是rule by the law,而是rule of the law)。现代文明要实现健康的民主化,一定要用“法治”的治理概念,真正“走向共和”。在义理上讲,“法制”(rule by the law)以法律为统治工具,“法治”(rule of the law)则是“法律的统治”,表达“法律最大”的思想。“法制”强调法律的工具价值,“法治”强调法律体现公众意志和至高无上的权威。“法制”是静态的法律制度体系,制度体系有好有坏。“法治”则是一个好的法律制度体系得到有效实施的动态描述,逻辑取向上说,“法治”只有好的法治,没有坏的法治。法治的首要任务是剔除现有制度体系中的“恶法”,法治的目标是“良法善治”,也就是“好的法”运行在现实秩序中,达到了“好的效果”。

  在严重缺乏法治传统的中国,法治体系的建立,当然首先要优化宪法。宪法是根本大法,最上位的法,如前所述,在经济社会转轨中,看来中国的宪法还需要一轮一轮地修改。宪法下面要有完整的法律体系。这段时间,中国法律体系建设理念上最值得称道的一个进步,是从“法律”和“法规”的发展中形成两个方向,即负面清单和正面清单。负面清单所列上去的是不能做的事,这是对企业、对市场主体最适合的“高标准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打造,以上海自贸区为代表而首先明确提出,其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要全面实施负面清单,因而对于企业和市场主体来说,“法无禁止即可为”——只要是负面清单上没有的,什么事情都可以做,“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充分发挥自主权和创造性。正面清单则适用于公共权力,即“法无规定不可为”,政府作为公共权力的主体在没有法律规定予以授权的情况下是没有权力做任何事的——“权为民所赋”。而且“有权必有责”,呼应于权力清单要有责任清单,落实问责制。这一套逻辑隐含的实际内容,是抑制官员动机中内在的“权力最大化、责任最小化”不良匹配,使权责约束清楚到位。把对市场主体的负面清单和对调控主体的正面清单合在一起,显然是一种比现在状况更理想的法治环境。

  如此笼罩着、覆盖着的法规体系,第一重要的事项是“有法可依”,无论是负面清单还是正面清单,力求能够一步一步推到全覆盖。当然这只是一种向理想目标的“无限逼近”,比较成熟发达的经济体,比如美国、英国,也不敢说自己浩如烟海的法律条文或案例把所有的事情都穷尽了,也需要不断动态地优化,中国作为一个转轨国家更是如此。在有法可依的起点上再往下走,还有人们已说惯了的“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和现实生活的差距也还很大。其实,在“有法可依”后面、在“执法必严”前面,中国现在特别需要强调的是有“良法”可依。目前尚有很多“法”的水平是相当低下的,甚至可说合法不合理的情况比比皆是,另一方面合理不合法的事情也相当多。改造恶法、不良法,是全民族无可回避的任务。白纸黑字未必代表着公平正义,对于一些有争议的问题,如果简单“依法执行”,并不一定能很好地得到解决。

 

  邓小平在改革开放初期提出,要把党和国家的制度建设问题放到非常高的地位上,制度设计好了,坏人就不可能任意横行,制度设计不好,好人也会被动犯错误。只有制度才有稳定性、长期性和有效性,才能摆脱依靠以领导人的个人精力、注意力、偏好决定党和国家整体运行轨迹的风险。习总书记提出的“依宪行政”下的全套规范制度建设,与之是一脉相承的。但这些在现实中还是会遇到一些很有挑战性的问题,举两个具体的例子:一是上海自贸区。创立自贸区时,所需的众多新规则与现行法规都有所冲突,所以综合部门对其持反对态度,依据就是“讲法治”,但中央很快发出明确信息:现实中所有和自贸区所需新规发生的矛盾,在处理上都要给自贸区让路。二是当年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所有和WTO规则相抵触的法规都要以“清理文件柜”而被清理掉。这些与严格执行法规的理念看上去似有所冲突,但如果要使法治能够达到一个合格的境界,就必须考虑鼓励先行先试因素和“变法革新”,必须给出弹性空间。先行先试的意义是积累经验,不能说试验无懈可击、非常完美,就是成功了,而以后出现调整就失败了——可以此视角看待房产税在沪、渝的“两地试点”。习总书记已非常明确地表示,今后的改革要继续鼓励先行先试,要继续鼓励摸着石头过河。

  中国要走向现代国家,走向“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境界,不建设法治社会是注定没有出路的。习总书记强调“司法腐败是最大的腐败”,则是直指这一问题对我们现在执政党“自然法”式合法性意义的严重销蚀和挑战。习总书记在司法工作会上提出要清除我们司法队伍中的“害群之马”,取向是“让人民群众从每一个案件中看到公平正义”,这个方向完全正确。但是实际生活中,不可能让中国天文数字的每个案件都能真正符合公平正义,我们要尽一切努力使不公平正义案件判决的比重下降到最低限度。

  在把握潮流、创造历史的关键时期,我们所要掌握的就是如何化解矛盾以及跨越种种陷阱,在这个过程中,除“中等收入陷阱”和“转型陷阱”,具体的陷阱形式中,还有已经被很多人意识到的“塔西佗陷阱”。2000多年前的历史学家、政治学家塔西佗指出,在社会生活中存在着一个政府公信力的临界点,过了这个临界点,政府的所有决策,即使是正确的,也会无济于事,局面将变得不可收拾。我们在某些局部场合(如贵州瓮安事件),已经看到这样的威胁。另外,政治局会议讨论住房问题时,已提出“福利陷阱”问题。虽然我们应该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涉及直接利益的事情做起,但政府作为调控主体,还必须考虑在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根本利益之间,怎么样权衡,否则福利陷阱会把我们拖入中等收入陷阱,最典型的前车之鉴,就是一些拉美国家。一百多年前,阿根廷跟美国的人均GDP等经济指标不相上下,但现在美国已经成为头号强国这么长时间,阿根廷则进入中等收入陷阱后一蹶不振,智利等国曾大同小异。“民粹主义”基础上的福利赶超,结果不仅是福利不可持续而从云端跌落尘埃,一起跌下来的还有发展的后劲,痛失好局之后所有社会矛盾全被激发出来,引出多少社会动荡,多少血泪辛酸。中国经过前面30几年的发展,有了历史性的新起点,已进入中等收入阶段,但绝不是以后自然而然地就能实现“中国梦”,如何真正避免这些陷阱,是有重大实际意义的真问题。

  西方主流意识中的“现代化”是和中世纪切割,在告别“黑暗的中世纪”后进入一个新的境界,转折点是文艺复兴。文艺复兴有很强烈的人本主义色彩,引导形成的主流意识是法国大革命和美国《独立宣言》追求确立的自由、平等、博爱、民主、法治。党的十八大提炼的三个层次二十四个字的核心价值观(国家层面的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社会层面的自由、平等、公正、法治;个人层面的爱国、敬业、诚信、友善)里面,实际上包容了所有自文艺复兴以来人类文明不断提升的主流要素。必须承认无论是西方还是东方,某些属于人性的东西是相通的,比如孔孟之道里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就完全立得住,是普世的,只要明确这个立场,就一定会引到博爱,一定会引到按照人类社会文明发展的取向来处理人际关系。所以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说,虽然“现代化”这种主流意识带有一定的西方色彩,但不能简单地认为是西方中心论,不能在文明比较的情况下认为西方的都立得住,东方的都立不住,这是需要具体分析的。东方的一些东西,在我们合理地发掘它的积极因素之后,要使之更好地跟外部世界互动,形成“美美与共,天下大同”的境界,虽然道路很漫长,但是趋势越来越清楚:在全球化时代、互联网时代,如果不寻求多赢共赢,可能会处处碰壁,甚至头破血流。相反,如果更多地强调“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讲民主法治和相互尊重,那可能就是增加朋友、减少敌人。

  人们说到的“现代化”横向比较的概念,是不断动态推进的组合,这个动态推进也需要依靠一些基本原理去实现,比如“自由”应是法治限制之下的,否则无法处理个体自由间的冲突;“民主”要走向共和,否则可能引出“多数人的暴政”。共和是承认所有参与主体的诉求都应该得到尊重和表达,然后做理性的讨论,寻求最大公约数。辛亥革命以后,我们中国人苦苦探索,但一直没有走到真正的共和境界。

  所以“现代化”不是一个可以贴东、西方标签的问题,应该在全球化新阶段东、西方互动的过程中不断提升综合境界。公共资源、公共权利的配置即公共事务的处理是社会发展在哪个阶段都躲不开的,比较初级的解决形式叫“宫廷解决”,氏族公社后期开始私有制因素影响公共权利使用之后,带来了冲突,宫廷解决就是宫廷政变式的你死我活,比如中国历史上大大小小几十次的改朝换代,很多的皇帝就是在你死我活之中把对手包括亲兄弟统统杀光,自己才能坐稳江山,这种残酷的宫廷解决显然不符合人类文明发展趋向。第二个阶段的解决方式叫“广场解决”,更多的人知情,在广场上大家一起来做“群体事件”式的解决,但是广场解决的实际结果往往达不到一个平衡点,无法解决后,就会由广场解决转变为“战场解决”,当下最典型的就是在中东和埃及等地发生的一系列事件演变,广场的派别对抗演变成夺人性命的流血事件。现代人类文明最值得推崇的解决方式是“会场解决”,最典型的是美国酝酿宪法,在费城会场里讨论一百多天,从议事规则一点一点抠起,最后抠出美国宪法。“会场解决”后没有简单的谁输谁赢,或者说输方不注定永远是输方,下一轮可以按规则继续再来,这有点类似于奥林匹克,大家遵从一个中立的公正裁判。中国要真正走向现代社会,不是贴东西方标签的问题,是在看到前边的探索之后,把各种各样人类文明提升的要素,真正综合在一个现代国家治理的制度联结里,形成一个可持续的制度安排,这其中有很多重要的探索,也有种种细节的问题。试以一句话概括:简单的单线文明论、西方中心论是带有片面性的,但要承认文艺复兴直接引导了带有偶然性、但实际上决定了其后世界全貌的工业革命,以及一些特定的因素汇集支撑美国形成一个世界头号强国的全套要素组合。中国的伟大民族复兴,要认同“顺之则昌,逆之则亡”的世界潮流,争取达到把中西方所有的文明要素组合在一起、融汇在一起的可持续发展状态。

  (五)现代发展理念:以创新为“第一动力”、改革为“关键一招”的守正出奇

  党的十八大之后,“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国”的部署又继续推进到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以创新发展为“第一动力”结合协调、绿色、开放发展而归宿于共享发展的系统化的现代发展理念,在此背景下,决策层十分清晰地表述了“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指导性意见。把供给管理依其内在规律摆在长期视野中,更多加以强调和优化,是合乎逻辑地服务实现中国现代化伟业之全局战略。作为一个转轨中的发展中大国,我们要追求的必然是以“追赶—赶超”过程而达到后来居上的现代化“伟大民族复兴”。中国“三步走”现代化之路,其实就是邓小平设计的从追赶到赶超而和平崛起的现代化过程。“中国梦”作为第三步战略目标实现之时一个非常形象化的表述,其实现过程中,过去我们更多依靠了“后发优势”,而推进到认识、适应还必须加以引领的“新常态”新阶段,现在一定要努力转为更多地争取供给侧发力的“先发优势”。我们认为,大思路定位必然是以供给侧改革、创新引出整个供给体系质量、效率和综合功能、绩效的总体跃升,体现为以改革为现代化“关键一招”的制度供给“守正出奇”。

  所谓“守正”,就是政府更好发挥作用的前提是要充分认识、适应和尊重市场规律,对市场要怀抱敬畏之心,充分尊重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总体而言的决定性作用。这是人类历史各经济体长期实践反复证明了的“共性”规律。所谓“出奇”,就是还必须充分认识和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中必然要处理的特定“个性”,在关于国情、阶段、相关制约条件、发展机遇的通盘理解与判断基础上,不是简单照搬他国的经验和自己过去的经验,而是建设性、创新性地打开“有效市场+有为、有限政府”合成的有效供给体系的潜能、潜力空间,在政府履行职能方面有意识地把“总量型”需求管理与“结构型”供给管理相互结合,特别是把“理性供给管理”作为“十三五”及中长期中国经济升级发展、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和重要组成部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命题承前启后、继往开来地紧密结合“有效制度供给”这一改革的关键。守正出奇的含义,一言以蔽之,就是实施理性的供给侧改革创新——以有效制度供给为统领的供给体系,更好地解放生产力来回应需求侧的演变,而在创新驱动中继续超常规实现经济、社会的发展。中央决策层实已把“供给侧改革”这样一个视角从学理层面提升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对于政府科学决策的支撑,未来中国在供给侧改革视角上的开拓进取,也正是践行制度供给为龙头的现代化创新发展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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