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1-22 来源:
11月20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安徽省交易场所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已由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目前全省共有19家各类交易场所,需要整合的交易场所有6家,其中技术产权类2家、金融资产类2家、文化类2家,确保在2020年底前完成。
交易场所是为所有市场参与者提供平等、透明交易机会,进行有序交易的平台,但是,由于交易场所具有较强的社会性和公开性,也易产生和累积风险。为此,《办法》总结了近年来我省交易场所清理整顿工作实践,突出风险防控导向,重点强化关键环节监管规程设置。严把交易场所准入关,明确设立交易场所由省政府批准。未经省政府审批(国家批准设立的除外),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设立交易场所,组织开展或变相组织开展交易活动。严把投资者准入关,规定自然人投资者必须拥有50万元以上的合规金融资产。严把资金监管关,通过制度安排和技术手段,看紧看好投资者的“钱袋子”。严把监管落实关,完善交易场所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严格信息报送和披露制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局长何昌顺表示,随着《办法》的深入贯彻施行,必将在促进各类交易场所规范经营、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防控各类交易场所风险方面产生积极作用。
我省还制定了《全省交易场所总体规划》。《规划》明确了全省交易场所发展的主要任务。包括发展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规范金融资产交易市场;整合技术产权交易市场;重组文化产权交易市场;升级中药材等商品交易市场;探索发展大数据交易市场;夯实交易场所规范发展基础;优化交易场所结构布局和区域分布。何昌顺说,力争通过两年时间,通过规划引领、监管规范、政策指导等措施,推动各类交易场所完善公司治理,健全风险防控机制,显著提高合规运作水平,市场交易运营回归服务实体经济本源,促进生产要素和市场资源实现便捷交易流转,市场自律体系、监督管理体系进一步健全,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各类交易场所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良好局面总体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