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3-16 13:18:35 来源:期货日报
扶农支农效益日渐显著
阳春三月,郑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郑商所”)在郑州举行了2016年“保险+期货”试点结项评审会,并对2017年“保险+期货”试点工作做了初步安排。
记者从“保险+期货”试点结项评审会上获悉,2016年郑商所共确定“保险+期货”试点项目10个。截至2017年2月,华信万达期货等6个试点(5个棉花试点、1个白糖试点)顺利完成全部流程。
参与“保险+期货”试点项目的机构代表认为,“保险+期货”打通了期货市场支农惠农的“最后一公里”,其成本优势明显,同时在棉花、白糖等重要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和补贴方式改进过程中,“保险+期货”试点为市场提供了新的解决思路与方法,而以农业订单为基础签订双向保单等,不但可以增加保险的受益主体,保障农民基本的种植利益,还可以为相关产业提供一个稳定的外部发展环境。试点工作的开展,有效对接了农业现代化涌现的风险管理新需求,增强了农民采用金融工具来保护自己收益的意识,对加快推进农产品价格市场形成机制改革等具有重要意义。未来涉农企业利用期货、期权等金融工具管理市场风险将成为主流。
“保险+期货”对接市场新需求,试点项目各具特色
2016年,郑商所根据证监会统一安排部署,以“充分论证、稳妥实施、服务实体、助力脱贫”为工作原则,积极开展“保险+期货”试点建设工作。经专家评审和郑商所党委会审议,最终确定10个项目作为郑商所2016年“保险+期货”试点规划项目。其中3个试点涉及5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
“截至2017年2月,华信万达期货等6个试点(5个棉花试点、1个白糖试点)顺利完成全部流程,郑商所通过手续费减免形式支持资金合计425.2万元。上述试点覆盖新疆、广西、山东及湖南等相关作物主产区。其中,南华期货(棉花)试点涉及一个国家扶贫工作重点县(新疆莎车)。试点合作保险公司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及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投保方为普通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或生产建设兵团。承保期间,新湖期货(白糖)试点发生赔付。”郑商所相关部门负责人告诉期货日报记者,因保险产品未能及时获得保监会审批通过,有4个试点单位无法在作物市场年度内完成全部流程,郑商所不对其进行任何资金支持。
目前,国内农业供给侧改革正在大力推进,现代农业的建立正在进行中,期货业、保险业助力我国农业发展是大势所趋,但如何介入呢?
仅从传统的农产品价格保险来看,由于没有风险对冲机制,金融机构开展农业保险业务等存在较大的风险敞口,且很难通过再保险将全部风险有效转移,金融机构面临极大的亏损压力。
不过,如果以保险公司作为媒介,农民或农业企业以购买保险公司农产品价格保险产品的形式来确保稳定收益,保险公司再以购买期货公司场外期权产品等来有效转移赔付风险,实现“再保险”的目的,期货公司通过场内期货市场实现对冲,以此分散价格风险,那么就会形成一个风险分散链条,最终会实现多方共赢的目的,这就是“保险+期货”服务“三农”的创新模式。
业内专家认为,华信万达期货所选取的试点地区很具有代表性,利于模式的复制与推广。华信万达期货“保险+期货”试点项目负责人介绍,新疆是我国重要的棉花产区,棉花产量占比较大。由于近年来国内外棉花价格波动频繁,种棉农民、棉花贸易商、棉花加工商等迫切需要找到一个稳定收入、规避棉花价格波动风险的工具与渠道,新疆地区棉花市场对“保险+期货”的需求较为旺盛。华信万达期货多年来一直致力于新疆地区期货市场的建设,此次选取新疆棉花产区作为试点地区,具有很强的示范效应,利于模式的继续推广与复制。
“在试点项目的具体实施过程中,我们采用了亚式期权类型,即市场在一段时间的平均价格为执行依据,这样比较符合种棉农户的实际需求。”该负责人告诉记者,期权有欧式、美式、亚式等类型,此次试点为种棉农户设计了亚式期权,以锁定销售期的平均价格。这种设计既比欧式期权、美式期权便宜,又能覆盖农户的销售周期。
数个榨季以来,国内白糖价格受外部宏观经济环境多变,以及资金炒作等多种因素影响,波动极为频繁,种植甘蔗的农民和众多制糖企业的经营状况与收入等存在极大的不确定性,农民无奈不得不减少甘蔗种植面积,制糖企业则陷入了全行业亏损的泥潭不能自拔,这让国内食糖供应无法得到保证。
郑商所推出白糖期货合约以后,虽然制糖企业等通过郑糖期货市场可以规避价格波动风险,但大多数种植甘蔗的农民由于缺乏金融市场操作知识和经验,加上一家一户分散在各地,很难主动去利用期货工具来对甘蔗种植进行风险管理。为了发挥期货市场服务“三农”的作用,在郑商所的大力支持下,新湖期货依靠市场创新业务来为蔗农服务,该公司与保险公司合作,2016年在广西优质高产高糖甘蔗主产区——武鸣县、扶绥县、武宣县等地,为种植甘蔗的农民和制糖企业提供了甘蔗、白糖价格保险。据记者了解,试点项目保险的白糖总量为8万吨,主要过程是新湖期货为制糖企业等提供白糖价格保险,再由制糖企业确保甘蔗的最低收购价格,最终新湖期货以郑商所白糖期货为对冲工具来化解价格波动风险。
上述郑商所相关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新湖期货的“保险+期货”试点项目是2016年9月30日完成的,保险期间广西地区白糖平均销售价格为5527元/吨,按照保险合同的相关约定,保险公司向蔗农每吨白糖赔付100元,相当于每吨糖料蔗赔付6元,8万吨白糖总计赔付蔗农800万元。与此同时,由于项目开始后,白糖期货价格一路上行,到期结算价格为5653.48元/吨,高于行权价格5250元/吨,根据双方签订的看跌期权条款,新湖期货对保险公司不发生赔付,保险公司对糖厂也不发生赔付。
从新湖期货“保险+期货”试点项目的特色来看,这种以农业订单为基础签订双向保单的模式,既增加了保险的受益主体,保障了蔗农基本的种植利益,又在国内糖市对糖价形成了一个新的价格托底机制,确保制糖企业能够有一个持续稳定的经营环境,对我国食糖产业的良好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华容银华润农棉花专业合作社是一家农民专业合作社,该合作社主要业务是采购合作社成员棉花种植所需的生产资料,并为成员提供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防治服务,为成员提供产品销售、技术培训和咨询,以及棉花仓储服务。自2009年成立以来,由于该社地处非棉花主要区,在棉花价格频繁大幅涨跌的过程中,在合作社人才、资金、风险管理手段等十分缺乏的情况下,经常在市场上处在被动地位,无法较好地为棉农服务,同时还时刻需要承受价格波动的风险。
九州期货了解到华容银华润农棉花专业合作社的实际情况以后,在郑商所的大力支持下,与人保财险和九州证券等机构联合设计了针对性较强的“保险+期货”试点方案,不但为加入合作社的棉农吃了一颗“定心丸”,而且在棉花价格发生较大波动的极端情况下,还可以让合作社依然达到平稳经营的目的,使得棉农与合作社的种棉与收购棉花的积极性都得到很大程度的提升。
“没有赔付并不代表试点没有意义,风险管理工具往往是在市场行情对自己不利的时候发挥作用,我们不能在行情对自己有利时片面否认其作用和价值。”九州期货“保险+期货”试点项目负责人告诉记者,2017年1月合同到期时,棉花期货结算价超过目标价300多元/吨,保险公司不需要理赔。但在投保期间,合作社现货库存的棉花价格上涨了约1000元/吨,收益100万元左右,远超合作社投入的10多万元的保费成本。
更令人关注的是,九州期货“保险+期货”试点项目很有特色,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创新出了“保险+期货+互联网”模式来提高承保、理赔效率。此次“保险+期货”试点项目在原有结构的基础上引入第三方互联网平台,形成了创新性的“保险+期货+互联网”模式。这种模式结合互联网的行业优势,引入第三方互联网平台,能够实现在线投保出单,在线理赔。在承保本项目前,保险公司提供被保险人已投保的种植险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种植险投保数量(种植亩数)、被保险人相关身份信息,被保险人银行账户信息等,将上述信息在互联网平台备案。保险期限到期后,如发生理赔,由互联网平台进行理赔数据采集汇总,以邮件形式发送至保险公司理赔部门,进行线下理赔。这种模式使得保户能随时随地查阅保单信息,保险公司大量节约了人力、财力、精力、时间等。期货公司能实时获得承保、理赔数据,更及时对冲,更精准对冲,实时监控风险。通过互联网的形式提升数据精确度,便于统计汇总,极大地提高了承保、理赔效率。
二是引入证券公司降低信用风险。除了引入互联网平台简化流程提高效率外,九州期货“保险+期货”项目通过母公司九州证券进行期权定价和风险对冲。证券公司强大的资本实力和更高的信用等级,极大地提高了期货公司的业务承载规模和抗风险能力。同时,也丰富了郑商所此次试点项目的参与主体,并在一定程度上消除了部分保险公司对“再保机构”履约能力和信用等级的顾虑。
三是运用期货市场的价格发现功能进行风险对冲。通过试点项目的实际运作,九州期货认为运用期货价格来设定保险产品中保障价格,运用期货市场、场外期权进行价格保险“再保险”,再次被证明日渐成熟。在有效的期货市场中,期货价格已充分包括了各种可预期因素对农产品价格的影响。期货市场的价格发现功能很好地破解了农产品价格保险产品设计中保障价格的设定问题。保险公司可通过场外期权来分散保险巨额赔付风险。保险公司给农户承保相当于卖出看跌期权,承担农产品价格下跌的风险,需要通过在场外购买与承保品种相同的看跌期权来对冲承接风险,而场外期权的卖方则利用期货市场进行风险对冲,以此形成完整的风险分散链条。
“保险+期货”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双丰收
从2016年郑商所“保险+期货”试点项目效果评估的情况来看,在试点的经济效益方面,一是在实现相同政策目标的前提下,“保险+期货”试点的补贴成本更低。在“保险+期货”模式下,单位农产品保险费用低于目标价格政策单位成本。目标价格与现货价格差幅越大,“保险+期货”试点的成本优势更加明显。因此,在棉花等重要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和补贴方式改进过程中,郑商所“保险+期货”试点提供了市场化和低成本的解决思路。二是“保险+期货”模式补贴发放效率更高。由于采价及赔付等环节均由保险公司及期货公司进行商业化运作,郑商所“保险+期货”试点均在1个月内迅速完成结算及赔付工作,补贴发放速度和时效性高于目标价格政策,从而实现稳定农户种植预期、减轻政府人力物力负担的目的。
在试点的社会效益方面,“保险+期货”模式有助于提高扶贫工作的指向性和精准性。在试点建设过程中,郑商所积极响应中国证监会关于“立足行业特色,发挥期货行业精准扶贫专业优势”的工作精神,改革创新扶贫机制和扶贫方式,优先支持在符合条件的贫困地区开展“保险+期货”试点,打通了期货市场支农惠农的“最后一公里”。在南疆喀什等贫困地区,“保险+期货”试点工作的开展,为棉花保险合同履约提供了充分保障,为贫困县各族棉农的收益提供了有力保护。与此同时,郑商所对棉农的保险费用进行补偿,在保证棉农种植利益的同时降低其初期参与负担,履行扶贫社会责任,实现支农惠农目的。
华信万达期货“保险+期货”试点项目负责人告诉记者,试点项目的实施改善了棉农“靠天收”的市场发展态势,回避了很多政策调控市场的弊端,可以有效地实现精准扶贫,减少财政补贴负担。
“参保的蔗农每亩蔗田可以收到赔付30元。如果按照每个参保户种植50—80亩甘蔗来测算,相比未参保的蔗农,每户可增加净收益600—960元。”新湖期货“保险+期货”试点项目负责人认为,以“保险+期货”为基础的农产品目标价格管理,除了能为保险公司进而为农户管理价格波动风险,且保障农户种植收益以外,还可以做到在放大保障水平的同时降低财政风险,促进土地流转集中,刺激规模化经营模式的形成,推动农业产业化,更为重要的是打开了保险行业扶持农业的新思路,构建了金融行业服务“三农”的新格局。
参与主体建言优化措施
据记者了解,参与“保险+期货”试点项目的农户、保险公司及期货公司等各方主体普遍认为,“保险+期货”试点实现了“探索建立农产品价格风险管理新模式”这一首要目的,并表示将积极参与2017年试点工作。
为了促进“保险+期货”模式可持续性发展,各参与主体还就试点工作提出了若干改进意见。
首先,建议通过各种途径降低试点保险费率(权利金)。目前,试点保费较高的原因主要包括:一是政府财政支持力度不足;二是场内期权缺位;三是参与各方在试点效益和具体流程上存在认知偏差,沟通及协调成本较高。
其次,建议建立试点常规统筹机制和绿色审批通道。在试点建设过程中,因前端保险合同必须经过保监会审批且审批周期较长,试点承保周期大幅缩短,保险赔付概率随之下降,试点经济社会效益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部分试点甚至无法按时落地。
最后,建议提升“保险+期货”试点模式的灵活性。目前,“保险+期货”产品设计较为单一,不能完全满足农户的风险管理实际需求。应进一步做好基差风险控制,探索引入收入保险、美式期权(保险)等更加灵活的保险产品。
华信万达期货“保险+期货”试点项目负责人建议,价格保险设计应增添退出机制,给农户提供灵活性,并希望政府建立长期有效的农业补贴资金机制,希望保监会推出服务“三农”具体措施,规范农业险的利润水平,期待郑商所尽快上市棉花场内期权,提供更多对冲工具。
新湖期货“保险+期货”试点项目负责人建议,保险目标价格的确定要考虑农民的种植成本及基本收益,同时兼顾相关农业政策和目标。农产品场内期权应尽快推出,这有利于增加对冲工具、降低对冲成本。
“只有深入调研农户及合作社需求才能真正实现通过‘保险+期货’服务‘三农’的目的。试点项目的最终目标是支农惠农,而每个地区的农户都有其特殊的需求,所以作为产品的设计方,保险公司和期货公司必须深入当地去了解,才能设计出受到农户欢迎的产品。”九州期货“保险+期货”试点项目负责人告诉期货日报记者,“保险+期货”模式的一个优势就是通过场外期权进行风险管理,因此期权结构可以灵活多样地设置,继而对个性化需求进行最大程度上的匹配,而农户和合作社也可以使用较少的资金满足其避险需求。
业内专家认为,站在农业合作社的角度来看,由于缺乏专业的风险管理人才,其参与期货及衍生品市场管理风险的广度和深度不够,不能实现稳定的风险管理。与此同时,合作社资金比较紧张,面对期货市场相对较高的保证金要求,无法大规模全方位参与套保。期货公司设计的场外期权工具很好解决了合作社风险管理人才不足、资金紧张等难题。在他们看来,场外期权工具帮助合作社实现了用少量资金完成大规模套保和保值的目的,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例如:通过“保险+期货”模式,棉花合作社与棉农在此基础上签订籽棉保价收购合同,给农户吃了一颗“定心丸”,得到了农户的信任。在项目开展过程中,虽然棉花价格发生较大波动,合作社在极端行情下依然可以平稳经营,这使得棉农及合作社的种棉和收棉的积极性都得到很大的提升。借助“保险+期货”业务模式,2017年华容银华润农合作社的棉花收购量拟从2016年的1000吨提高至10000吨左右。
对于保险公司来说,一般保险保的更多是自然、疫病和意外风险,但通过期货可以对市场价格做到保险,这可以扩大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使保险公司间接进入期货市场,扩大期货市场的影响力。“保险+期货”模式实现了保险产品从传统现货价格保险向期货价格保险的飞跃,将现货市场价格波动精准地消化在“保险+期货”的金融活水之中,解决了保险缺乏风险对冲机制,路越走越窄的先天缺陷,打开了保险业一扇风险分散窗口,有效对接了农业现代化涌现的风险管理新需求。对于期货机构而言,“保险+期货”模式拓展了期货公司的业务范围,为期货及场外期权服务产业、服务“三农”提供了有益借鉴。
来源:期货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