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2-11 09:32:36 来源:
早在2008年,由财政部税政司、国税总局地方税司和国家环保总局政策法规司三部门联合进行的环境税研究制定工作正式启动;2016年12月2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下简称“环保税法”),并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中央提出落实“税收法定”原则要求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第一部单行税法,也标志着运行38年的排污费制度将成为历史。 北京税额按上限执行 优化首都功能定位 《环保税法》规定,环境保护税以现行排污费收费标准作为税额下限,税额上限为最低税额标准的10倍,具体税目、税额按照《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执行。其中,大气污染物的税额幅度为每污染当量1.2元至12元;水污染物的税额幅度为每污染当量1.4元至14元。 根据《环保税法》授权,应税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的具体适用税额的确定和调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统筹考虑本地区环境承载能力、污染物排放现状和经济社会生态发展目标要求,在规定的税额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 根据北京市近日提出的税额方案,北京市应税大气污染物适用税额标准为12元/污染当量,应税水污染物适用税额标准为14元/污染当量,均按法定幅度的上限执行。 对于为何从高确定本市税额,北京市财政局给出了三点原因,主要是从有利于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优化首都功能定位三方面考虑。 根据《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到2020年本市大气中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由现状80.6微克/立方米下降到56微克/立方米左右,到2035年大气环境质量得到根本改善。到2020年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由现状约57%提高到77%,到2035年达到95%以上。面对环境治理的艰巨任务,应充分发挥地方税收调节职能作用,从高制定本市环境保护税税额标准,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 其次,由于北京市排污收费金额远低于环保投入,难以体现“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从高制定环境保护税税额标准,有利于强化排污者责任,促进污染企业采取有效减排措施,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为了保护和改善环境,减少污染物排污,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是《环保税法》的立法目的。环境保护税,作为一项地方税,对地方人大、地方政府在确定税额标准上进行了授权。”北京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为充分用好对地方的授权,结合北京环境承载能力、污染物排放现状和经济社会生态发展目标要求,按照法定幅度上限确定税额标准,与首都功能定位和发展需要相符。 河北税额分三档 雄安标准“对表”北京 除北京市按照“国标”上限执行外,一直以来被作为污染治理重点的河北省此次也祭出猛药。 近日,河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河北省环境保护税应税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适用税额方案》,明确将环保税大气主要污染物和水主要污染物税额标准分为三档,分别按照国家规定最低标准的8倍(每污染当量9.6元)、5倍(每污染当量6元)、4倍(每污染当量4.8元)执行。 其中,与北京相邻的13个县(市、区),雄安新区及相邻的12个县(市、区)执行一类标准;石家庄、保定、廊坊、定州、辛集执行二类标准;唐山、秦皇岛、沧州、张家口、承德、衡水、邢台、邯郸执行三类标准;其他污染物实行全省统一标准,按国家规定最低标准的4倍执行。 “为保障以首都为核心的京津冀生态环境,河北省环绕北京和雄安新区周边地区标准高于现行标准,与北京市标准基本持平。按地域将税额标准分为三档,分区域实施不同的税额标准,旨在有效引导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转型升级。”河北省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预算处处长刘建伟表示。 据介绍,除环绕北京和雄安新区周边地区标准与北京市基本持平外,在环首都和环雄安新区核心区域较近的外围区域,按照低于京津环保税税额的下限,高于河北省普通区域的税额标准,形成促进京津产业转移、河北产业升级的重要支撑;在其他8个设区市中,秦皇岛、唐山、沧州三地邻近山东省,衡水、邢台、邯郸三地邻近河南省,税额标准与周边省份保持一致;张家口、承德两地环境承载能力较强,综合考虑,这8个设区市平移河北省现行的排污费标准。 排污费改征环保税后,纳税人将由环保局核实下单缴费,变为自行向地税机关申报缴税。截至11月上旬,河北省地税局已基本完成移交应纳环保税纳税人入户核对工作,识别环保税纳税人1.9万户。具体识别内容包括:核对排污单位的基本信息、排放污染物种类和排污费计征方式、排污口数量和坐标位置,查看排污口是否排污、在线监测设备是否运转运转正常等。 界面新闻记者梳理发现,华北地区除河北省祭出猛药之外,山东省也以大气污染每污染当量6元的税额处于全国前列。根据方案,山东省应税大气污染物的具体适用税额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每污染当量6元,其他大气污染物每污染当量1.2元。 据了解,这一标准与目前山东省的大气污染物执行的排污收费标准一致,主要是考虑2015年山东省刚刚调整完善了排污收费政策,其中重点监控的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排污收费标准,今年1月1日刚刚执行到位。 此外,河南省规定大气污染物适用税额拟定为每污染当量4.8元,这一标准在京津冀及周边六省市中低于北京市、天津市和山东省的税额标准,与河北省分区域实施高、中、低三档税额标准中的最低档持平。 南方及西北部多省税额较低 遵循“税费平移”原则 相比华北及周边省份,在已公布环保税额标准的地市中,南方、西北以及东北省份的环保税额普遍较低,一些省份制定的税额标准与“国标”最低标准持平,基本遵循“税费平移”的原则。 界面新闻记者梳理发现,江西、福建、宁夏、甘肃、青海、陕西、吉林、辽宁等省明确应税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适用税额将根据“国标”最低限额征收,即每污染当量分别为1.2元和1.4元。而浙江、湖南、湖北、广东、广西以及西南地区的云南、贵州等省市制定的税额标准均略高于国家最低税额标准,如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每污染当量1.8元,水污染物每污染当量2.8元。 此外,江苏和四川两省税额标准适中,其中江苏规定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征收标准分别是每污染当量4.8元和5.6元,四川则为3.9元和2.8元。 “为了不增加企业税负,确保改革平稳过渡,按照‘税费平移’的原则拟定了环保税税额标准,目前,这也是国家给出的最低征税标准。”宁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预算审查监督处处长周晓涛表示,“费改税”后,企业综合税负不仅不会增加,根据税收优惠政策,对环保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所缴环保税还会比以前缴纳的排污费更少。 根据《环保税法》规定,企业排放的污染物浓度值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标准30%的,减按75%征税;污染物浓度值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标准50%的,减按50%征税。此外,企业购置环保、节能节水等专用设备按10%抵免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符合规定的环保、节能节水项目所得还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等优惠政策。 作为我国第一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单行税法,《环保税法》将适用税额拟定权力分派给各地政府是否合理?不少人曾提出了这样的疑问。 对外经贸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李长安在接受央广网采访时表示,《环保税法》的前期筹备工作中,其中提到一个“确定本地区应税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具体适用税额”,这是实施环保税法的重要前提,也是依法施政的重要体现。之所以让各地自行依法确定税额,一方面是给与地方政府一定的自主权,调动地方的积极性,另一方面也是考虑到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和污染程度的不同。 财政部税政司司长王建凡还表示,现行的财政体制,排污费是实行中央和地方1∶9分成,考虑到地方政府承担主要污染治理责任,以后拟将环境保护税全部作为地方收入,中央不再参与分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