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2-08 23:06:40 来源:和讯网
资料图
在强监管背景下,始于2011年的现货交易市场清理整顿工作今年全面提速,各类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原题:现货交易所屡遭败诉
监管层重拳治理非法期货交易
法治周末见习记者 郝若希
近日,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历城区法院)一审判决,认定天津贵金属交易所(津贵所)为“组织非法期货交易”,涉案全部交易无效,应向投资者赔偿损失金额。
事实上,天津贵金属交易所并非非法期货的首例判决,公开资料显示,青岛九州、兰州西部、浙江兰溪汇丰、辽宁东北亚、湖北九汇、东盟商品、东南大宗等多家交易平台均已被人民法院在民事案件中明确认定为从事非法期货交易,需要返还投资者交易本金。
华信期货华北分公司总经理王乐在北京市京悦律师事务所和华信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主办的2017年度期货投资与保障高峰论坛上介绍:“自从2010年以来,中国期货业经历了由传统的以商品期货为主的市场,向以商品金融及衍生品负荷发展的多层次期货市场的转变。如雨后春笋般出现的非法交易场所由于缺乏统一的监管,良莠不齐,乱象丛生。”
多位受访者向法治周末记者表示,在强监管背景下,始于2011年的现货交易市场清理整顿工作今年全面提速,各类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多家现货交易所吃官司
津贵所于2008年设立,据其官网披露,白银现货的交易规则包括交易所以伦敦现货白银市场价格为基础,综合国内白银市场价格及人民币兑美元汇率,报出现货白银指导价,其会员公司再据此按照一定点差报出买入价和卖出价。
在津贵所一案中,根据相关案情材料,原告李某在2011年11月至2012年5月期间,在津贵所交易白银现货,先后总投入约130万元,成交192笔,共亏损约91万元。
历城区法院认为;涉案的所谓现货延期交收交易模式实质上是非法期货交易,涉案的192笔交易无任何白银实物交收或延期实物交收,均直接平仓对冲了结,实际交易不以实物交割为目的。且涉案交易一笔多达15手(15千克/手),普通自然人投资者不具备交割能力。
故历城区法院认定津贵所组织非法期货交易,裁定涉案全部交易无效,应赔偿原告投资者90万元。
而在10月30日,青岛九州商品现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州商品)收到了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终审驳回上述,维持原判。这家在青岛颇有“名气”的大宗电子交易平台终因“非法期货交易”被判赔偿受害投资者损失。
在2017年6月22日,在陕西黄金珠宝交易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最高人民法院维持了一审二审法院对于非法期货交易活动的性质认定,并且要求经营者对展某进行全额赔偿。判决认定西北黄金交易所不具备期货交易的资质,违反了期货交易条例第四条,因此涉嫌合同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作出最终裁定,采用证监会的标准认定陕西西北黄金交易平台为非法期货交易,判决其全额赔偿投资者。
值得注意的是,2017年8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审判工作的若干意见》指出,对地方交易场所未经许可或者超越经菅许可范围开展的违法违规交易行为,要严格依照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否定其法律效力,明确交易场所的民事责任。
北京工商大学证券期货研究所所长胡俞越指出,在政策夹缝中“野蛮生长”的大量现货交易场所衍生出一些类期货业务,由于定位缺失、监管空白,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
非法期货交易市场清理整顿工作提速
我国管理部门多次出手整顿非法期货交易,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文件,包括国发【2011】38号文、部级联席会议制度、国发办【2012】37号文、修订《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商务部2013年第3号令、证监办法【2013】111号文等。
而在2017年,非法期货交易市场清理整顿工作全面提速。
2017年1月9日,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第三次会议在北京召开,决定深入开展一次交易场所清理整顿“回头看”活动,用半年时间集中整治,切实解决交易场所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2017年3月,清理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回头看”前期阶段有关工作的通知》指出,商品类交易场所的分散式柜台交易“一般为杠杆交易,合约具有标准化特征。交易场所既不组织商品流通,又不发现商品价格,实为投机炒作平台,对实体经济没有积极作用”。
2017年6月底,是半年时间集中整治的最后限期,山西、北京、贵州、甘肃等多省市公布了“黑名单”,越来越多的交易场所下线交易品种。在清理整顿过程中,交易品种方面重点针对贵金属、原油,以及邮币卡等新型交易模式。
对于非法期货市场的治理,胡俞越建议要“关停并转”。关闭部分违法违规严重、存在严重风险和社会影响较大的交易场所;叫停与整顿清理明显抵触的品种;通过市场化手段在各交易所之间实施股权兼并和联网交易;大宗商品中远期交易市场有序回归现货市场,立足现货,大力发展大宗商品市场。
投资者需做好风险防范
尽管整治力度大力加强,但北京市京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革英表示,“投资者维权仍然困难”。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国内业务处处长魏子平表示,由于缺乏相对成熟的运作模式,相关法律制度尚不健全,金融资本市场尤其是金融创新领域内,面临着较大的市场风险和法律风险。如何保护金融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防范相应的投资风险,保障合法期货投资已成为金融资本领域的重要课题。
华信期货股份有限公司首席风险官郑雅辉建议,投资者首先要清晰地了解和认识自己所参与的市场。目前,大多数非法的电子交易场所实际上没有设交易仓库,也没有实物销售的功能,它所交易的商品实际上只是一些符号,属于与现货毫无关联的纯投机行为。有些交易场所名义上可能设有少量的交易仓库,但是数据完全不透明。在未来的投资中,投资者一定要选择监管架构健全、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
李革英则表示,作为投资者要想举证平台或者会员单位给自己造成了损失,而且这种损失与其过错行为之间有因果关系,是非常难的,所以在启动诉讼时一定做好研究,选择正确的案由,不要选择给自己加重责任的案由。此外,要准确理解和适用合同法中关于合同无效条款的情形。
(来源:和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