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7-13 13:21:24 来源:
利率政策是指中央银行控制和调节市场利率以影响社会资金供求的方针和各种措施。它是中央银行间接控制信用规模的一项重要的手段。 目前,央行采用的利率工具主要有:①调整中央银行基准利率,包括:再贷款利率,指中国人民银行向金融机构发放再贷款所采用的利率;再贴现利率,指金融机构将所持有的已贴现票据向中国人民银行办理再贴现所采用的利率;存款准备金利率,指中国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交存的法定存款准备金支付的利率;超额存款准备金利率,指中央银行对金融机构交存的准备金中超过法定存款准备金水平的部分支付的利率;②调整金融机构法定存贷款利率;③制定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的浮动范围;④制定相关政策对各类利率结构和档次进行调整等。 (1)主要作用 利率上调有助于吸收存款,抑制流动性,抑制投资热度,控制通货膨胀,稳定物价水平;利率下调有助于刺激贷款需求,刺激投资,拉动经济增长。 (2)操作频率 截至目前为止,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一共调整了29次,2015年5次降准降息,最近一次调整为2015年10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以进一步降低社会融资成本。其中,金融机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4.35%;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1.5%;其他各档次贷款及存款基准利率、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相应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保持不变。 同时,对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等不再设置存款利率浮动上限,这标志着中国已经基本取消利率管制、实现利率市场化。利率管制的基本放开,对优化资源配置具有重大意义。在利率市场化条件下,利率的价格杠杆功能将进一步增强,推动金融资源向真正有资金需求和发展前景的行业、企业配置,有利于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常备借贷便利(Standing Lending Facility, SLF)是央行在2013年创造的定向宽松流动性调节工具,与美联储的贴现窗口(Discount Window)作用类似。其由金融机构主动发起,主要功能是针对性地满足金融机构期限较长的大额流动性需求,对象主要为政策性银行和全国性商业银行。期限为1-3个月,利率水平根据货币政策调控、引导市场利率的需要等综合确定。常备借贷便利以抵押方式发放,合格抵押品包括高信用评级的债券类资产及优质信贷资产等。常备借贷便利利率发挥了货币市场利率上限的作用,有利于稳定市场预期,保持货币市场利率平稳运行。 2015年2月11日央行宣布,在全国推广分支机构常备借贷便利,向符合条件的中小金融机构提供短期流动性支持。主要解决符合宏观审慎要求的中小金融机构流动性需求,完善中央银行对中小金融机构提供正常流动性供给的渠道。 (1)主要作用 常备借贷便利的主要目的是提高货币调控效果,有效防范银行体系流动性风险,增强对货币市场利率的调控效力,客观上需要进一步创新和完善流动性供给及调节机制,不断提高应对短期流动性波动的能力,为维持金融体系正常运转提供必要的流动性保障。与公开市场操作相比,SLF能够更及时、准确地对市场流动性变化作出反应。因此,在控制短期利率波动上更有优势,更有利于金融市场主体形成稳定的预期。 (2)操作频率 截至目前为止,常备借贷便利利率一共调整了4次,最近一次为2017年3月16日起,央行调整常备借贷便利利率,分别上调隔夜、七天、1个月利率20BP、10BP和10BP至3.30%、3.45%和3.80%。 为满足金融机构临时性流动性需求,央行基本每个月都有开展常备借贷便利。2017年5月,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开展常备借贷便利操作共192.19亿元,其中隔夜6.57亿元、7天97.62亿元、1个月88.00亿元, 5月末常备借贷便利余额为118.22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