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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再为P2P正名:中国网贷总体向好,监管过后正是投资最佳时机

2016-11-14 20:35:31 来源:互联网

    央行再次为P2P正名,央行调统司表示:中国P2P网贷总体向好,监管政策明确、行业自律和信息披露推动网贷行业转型和规范发展,风险有所下降。从长远看,网贷行业将成为互联网金融业态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还是非常鼓励健康的P2P行业发展。监管过后,反而是投资人较好的投资时机。

  2016年以来,中国网贷行业的监管政策及实施细则逐步明确和落地,行业自律和信息披露逐步加强和完善,P2P网贷行业总体在向好的方向发展。

  首先,监管政策明确、行业自律和信息披露推动网贷行业转型和规范发展。

  20168 24 日,银监会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联合发布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简称《暂行办法》)。《暂行办法》明确了P2P网贷是专门经营网贷业务的金融信息服务中介机构;规定了P2P网贷平台的具体监管机构为银监会、工信部、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和地方金融监督部门;规定对客户资金和网贷机构自身资金实行分账管理,由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客户资金实行第三方存管。对P2P网贷行业实行依法、适度、分类、协同和创新监管,既满足了该行业创新的要求,也改变了基本无规则约束的行业现状。

  《暂行办法》还规定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负责网络借贷行业的自律管理。2013年以来,各省相继成立了P2P网贷相关协会,至今网贷相关协会近20家,各省自律协会对网贷平台经营也制定了一些标准和规范。

  与此同时,P2P网贷行业经营改善,风险有所下降。

  第一,网贷行业出现整合,但网贷业务总体呈扩张趋势。截至今年6月末,P2P网贷运营平台2943家,比一季度末减少78;贷款余额5957亿元,比一季度末增加843亿元,上半年累计发放贷款7393亿元;运营平台累计参与人数2833万人,比一季度末增加474万人。二季度P2P网贷运营平台家数在减少,但贷款余额与参与人数却在增加,表明单个网贷运营平台的经营实力增强,网贷行业出现了整合、规范发展趋势。

  第二,网贷行业平均收益率下降。随着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的全面启动,部分小微型网贷平台逐步退出,而信誉良好、资金雄厚的大型网贷平台更受客户认可,其贷款收益率相对较低,在一定程度上引导了整个网贷行业的平均收益率下降。今年以来,网贷行业的平均收益率逐月下行,由1月份的12.18%降至7月的10.25%,累计回落1.93个百分点。7月份全国网贷行业的平均收益率低于同期民间借贷平均利率约6.3个百分点,网贷行业的普惠金融作用得到发挥。

  第三,近七成网贷运营平台集中在经济发达地区。截至今年6月末,广东、北京、上海、浙江、山东和江苏6个东部经济发达地区的网贷运营平台合计1996家,占全国的67.8%;6个地区运营平台的贷款余额合计5564亿元,占全国的93.4%。一般来说,经济发达地区互联网普及率较高,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较强,并且投资理财较为理性,网贷运营平台集中在经济发达地区,有利于网贷行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第四,新增问题平台数量阶梯式下降。截至今年6月末,中国问题网贷平台累计1718家,占全部平台家数的36.9%。今年上半年,新增问题平台395家,其中二季度新增156家,3-6月问题平台家数呈阶梯式下降,各月家数依次为116家、58家、56家和42家。

  第五,资金运用渠道进一步拓宽。目前,中国市场流动性较宽裕,产业部门的资本回报率处于较低水平,P2P网贷行业加剧了对优质资产的竞争。部分网贷平台开发多元化产品,实施跨界经营,拓宽资金运用渠道。由于供应链金融具有真实的贸易背景和透明的资金流向,逾期和坏账风险较低,因而部分平台逐步向供应链金融领域发展。

  网贷行业未来发展趋势

  近几年网贷行业增长势头过快,业务创新偏离轨道,风险乱象时有发生。许多网贷机构承诺担保增信、错配资金池等,已由信息中介异化为信用中介。《暂行办法》将重点对此类行为予以规范,以净化市场环境,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使网贷机构回归信息中介本质。《暂行办法》正式实施后,部分网贷平台的主营业务将被直接叫停,包括贷款、担保、自融、资金池、拆标、销售外部理财、股权众筹等;网贷行业将经历一个大浪淘沙的过程,大部分网贷平台面临发展转型。未来网贷平台的核心竞争力将体现在资产的筛选与甄别、风险的管理与控制方面,只有具备较强风控能力、并真正与实体经济(主要是小微经营、个人消费等)融资需求相结合的网贷平台才能获得可持续发展。网贷平台自身也将做强做大,将发展出一批专业化平台(如专做小额消费贷款的平台)和一批全能型平台。平台将更加注重资金运用端的风险防控。

  随着网贷行业监管政策的落地和监管细则的实施,行业自律的加强和信息披露的完善,该行业有望步入健康可持续发展轨道,行业发展前景将进一步清晰。从长远看,网贷行业既不会颠覆传统金融,也不会自然消亡,将成为互联网金融业态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其发展的内在需求和广阔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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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央行盛松成:别因为P2P出现问题就一棒子打死

  6月,央行调查统计司司长盛松成发表文章《别因为P2P出现问题就一棒子打死》。盛松成在文中表示,不能因为P2P等网络贷款出现问题而将其一棍子打死。P2P主要服务于小微企业和国民经济薄弱环节,是传统金融的有益补充,有其发展的内在需求和广阔的前景。

  盛松成认为,P2P有颠覆传统金融的可能”和“99%P2P平台会死亡”两种观点都有失偏颇。

  他表示,在目前的市场环境下,投资人不会投资给完全的信息中介平台,因而这类平台目前在我国很难生存。未来P2P行业将面临新一轮洗牌。平台数量会大幅减少,但一些优质平台将脱颖而出。盛松成建议,P2P平台可以从客户资金需求的期限、效率、使用限制、保证方式等方面创新,以满足客户的差异化要求,寻求自己的生存空间。

  以下为《别因为P2P出问题就一棒子打死》原文:

  最近一段时间来,对P2P,可说是众说纷纭,莫衷一是。有评论认为,P2P平台利用大数据等先进手段,识别客户风险,实现普惠金融,替代传统信贷,平台数量会越来越多,有颠覆传统金融的可能。也有评论认为,P2P平台的资金成本和风险控制成本都远远高于传统金融机构,盈利模式不可持续,99%P2P平台将会死亡。我觉得这两种观点都有失偏颇。

  实际上,我认为,上述前一种观点反映的是大家对P2P作为信息中介功能的看好,而后一种观点则是目前P2P在我国发挥信用中介功能中暴露出来的突出问题的集中反映。应该承认,P2P在我国很难做到完全的信息中介。大家知道,金融机构在资金融通中所起的中介作用可划分为两类:一是信息中介,二是信用中介。信息中介就是为资金供需双方提供信息,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

  对金融的信息中介作用比较容易理解,大家都能看到,也没有多少争议,而对金融的信用中介作用就未必都有深刻的认识,很多人甚至都没有充分意识到,而这恰恰是现代金融的核心所在。所谓信用中介就是金融中介机构在资金融通过程中,以自身作为信用的担保,保证出资人的本金和利息安全,承担起控制贷款风险的职责。在P2P的原产地——英美等西方国家,P2P就是摆脱信用中介职能,仅仅承担信息中介职能的纯粹中介机构,是专注于信息撮合的服务平台。但这种P2P模式目前在我国却很难行得通。

  首先是P2P所面对的贷款人往往都是小微企业或个人,而针对这部分群体的征信体系在我国还远未完善。投资人难以查询到借款人的征信信息,无法准确评估风险,自然也不愿承担风险。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平台只能以自身信用对投资人实行事实上的担保,这样平台就偏离了信息中介的轨道,而承担了信用中介的职能。

  其次,目前我国普通投资者的风险意识相对较低。投资人通常仅关注平台提供的高收益,而忽视投资的风险。当投资出现风险时,投资人往往要求平台承担补偿责任,如果平台选择不兜底,平台声誉就会大受影响,甚至影响正常运营。

  在目前的市场环境下,投资人不会投资给完全的信息中介平台,因而这类平台目前在我国很难生存。只有当信用体系更加完善,小微企业和个人的违约成本提高,市场环境优化后,P2P平台才能真正回归信息中介的本质属性。从信用中介到信息中介,平台的运营者将会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甚至是投资人,大到整个投资环境,都要经历艰难的整治过程。

  整治过程需要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首先要做好市场规范工作。坚持规范与发展并举、创新与防范风险并重的思路,建立和完善适应互联网金融发展特点的监管长效机制。对P2P平台要严格市场准入和业务规范,加大行业评级等风险信息披露。只有增强平台的信息透明度,投资者才能有效评判风险、理性投资,不容易陷入“高收益”骗局;各平台才会加强风险控制,从而促进行业良性竞争和规范发展。

  其次要加强资金监测和风险监测。要严格要求P2P平台落实客户资金第三方托管制度,托管银行要加强对相关资金账户的监督。在风险监测方面,P2P风险监测的重点,除了平台本身之外,应该是资金运用端。P2P资金来源端信息透明,风险较小,其风险绝大部分来自于资金运用端。目前,运用端创新很丰富,信息也不透明,投资人往往并不知晓自己的钱去了哪里,风险怎么样;平台也缺乏手段,来有效判别借款人的信用状况和资金使用状况。要有效监测P2P风险,就应重点监测平台自身风险和借款人及借款项目的风险。

  经历上述整治过程后,网贷行业将步入健康可持续发展轨道,野蛮发展的历史将一去不复返,行业发展前景将进一步清晰。P2P平台应该从产品端设计、资产端来源等方面创新,打造自己的核心竞争力,获取与传统金融差异化的错位利润。

  P2P平台可以从客户资金需求的期限、效率、使用限制、保证方式等方面创新,以满足客户的差异化要求,寻求自己的生存空间:

  一是客户上的错位,选择银行满足不了的客户,填补市场空白。

  二是时间上的错位,选择突发性的短期融资需求;

  三是保证方式上的错位,利用专业与资源的优势,选择与银行不一样的保证方式。

  应该看到,由于体制的限制,传统金融在产品的灵活性、制度的可变通性、执行效率等方面滞后于市场需求,而P2P平台在这些方面没有体制限制,具有明显的效率和成本优势,可以填补市场空白。这样,P2P平台等网贷机构就可以与传统金融机构相互补充、相互促进,在完善金融体系,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贷款难以及满足民间资本投资需求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发挥好这些优势,P2P网贷平台就能发展壮大。未来这一行业将面临新一轮洗牌。平台数量会大幅减少,但一些优质平台将脱颖而出。这些优质平台将做大做强,运营将逐步规范,平台声誉将不断提高,具备一定的规模和实力。随着平台价值的提高,平台风险控制的自我意识和能力都会增强。从我们监测的情况看,4月末,P2P等网贷行业运营平台2801家,比上年末减少105家。在平台数量减少的同时,平台贷款规模却稳定增长。4月末运营平台贷款余额5576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236亿元。被确认出现跑路、提现困难、停业、经侦介入等情形停止运营的平台,也叫问题平台。调查显示,问题平台的运营时间都相对较短,规模相对较小。从运营时间看,31.5%的问题平台运营时间在100天以内,64.7%的问题平台运营时间不足300天,运营时间超过1000天的仅为1.7%。相对而言,运营时间越久的平台,出现问题的比例越小。问题平台的平均注册资本为3617万元,比正常运营平台的平均注册资本低3036万元,即问题平台的平均注册资本仅为正常运营平台的约一半。注册资本在1000万元以下的问题平台700家,占比46.2%

  从业务模式看,随着竞争的加剧,未来P2P平台将向全能型平台和专业型平台两个方向发展。专业型平台的资产业务主要集中于某一细分市场,如小额消费信贷,平台通过对特定领域债权的开发,积累针对特定领域的风险控制能力,提高比较优势。而另一些平台将依托资源优势发展为全能型的理财投资平台。这些平台拥有丰富的产品线,能为投资者提供多样化的投资产品。专业型平台的优势在于寻找市场的空白和短板,在细分市场建立自己的竞争力。全能型平台的优势在于满足投资者的多样化、个性化投资需求。

  总之,不能因为P2P等网络贷款出现问题而将其一棍子打死。P2P主要服务于小微企业和国民经济薄弱环节,是传统金融的有益补充,有其发展的内在需求和广阔的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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