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0-09 11:26:01 来源:
贵阳大数据交易所出台《数据确权暂行管理办法》,实现对数据主权的清晰界定,推动数据开放,进一步深化了数据的变现能力。
日前,贵阳大数据交易所推出了一系列数据交易规范及制度,其中,包括《数据确权暂行管理办法》。
当前,大数据产业发展面临四大瓶颈。首先就是数据权利类型没有明确,无法确定其适用所有权法、产权法、知识产权法哪种法律;其次是数据权利主体究竟属于数据生产者(个人、企业、政府)还是数据持有者(企业、政法)存在争议;三是数据的控制和使用权利界限不明,如何分离尚不明晰;四是数据通过互联网非常容易复制,权属保护很困难。
6月27日,在民法典中起统率性、纲领性作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草案)》将网络虚拟财产的物权归属纳入了民法总则的讨论。将“数据信息”纳入知识产权保护范畴的做法,被认为将开启对虚拟财产立法保护的序幕,解决当前数据确权的难题,使数据真正可以被视为一种资产或知识产权。
开启全球大数据交易之先河的贵阳大数据交易所,在草案出台之前就已经开启了数据确权探索之旅,并于4月24日,公开推出其首创的大数据登记确权服务,堪称国内乃至全球明确、完善、确立数据主权,深挖数据价值的一个里程碑事件。
如今,贵阳大数据交易所总结实践经验,正式出台《数据确权暂行管理办法》。该《办法》指出,贵阳大数据交易所交易的数据不是底层数据,而是基于底层数据,通过数据的清洗、分析、建模、可视化出来的结果。这彻底解决了数据如何保护隐私及数据所有权的问题。
贵阳大数据交易所总裁、九次方大数据创始人王叁寿对大数据登记确权做了详细阐述。大数据登记确权,是将数据视作为实际资产的一种,通过贵阳大数据交易所的数据平台,尝试登记数据所有权,然后对数据的使用权、运营权等进行公开竞价,以实现数据的登记确权及变现。在王叁寿看来,如果数据无法确定权利归属,也就无法进行交易,大数据产业的万亿元产值也就无法开发。
为激活万亿产值,迎接大数据时代的机遇和挑战,贵阳大数据交易所始终致力于推动对大数据的保护,遵循数据主权原则、数据保护原则、数据自由原则和数据安全原则等基本原则,在此基础上构建数据主权管控体系,深度开发数据价值,积极推动大数据交易由粗放化向精细化转变。
贵阳大数据交易所本次推出的《数据确权暂行管理办法》,通过对数据交易中的所有权管理,实现对数据主权的可控、可管,真正实现了具有安全保障的数据开放,进一步深化了数据的变现能力,从整体上提升了我国大数据产业的发展水平,为解决数据发展迫切待解决的现实问题提供了典范案例,其未来相当值得期待。
(来源:佣金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