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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全国物流园区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

2016-04-18 20:26:50 来源:互联网

中物联物流园区专委会各会员单位、有关物流园区(企业):

2013年以来,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物流园区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物流园区专委会”)连续每年开展“全国物流园区综合评价”工作。这项工作的开展,为评选“优秀物流园区”和推荐“国家级示范物流园区”提供了依据,也为园区企业进行行业对标和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创造了条件。

为了解过去一年我国物流园区发展变化情况,便于行业对标,树立标杆,评选、推荐“优秀物流园区”和“示范物流园区”,特决定开展“2016年全国物流园区综合评价”调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

 全国各地冠名为物流园区(基地、中心、公路港、物流港、无水港),开业运营1年以上,占地规模0.2平方公里(300亩)以上,进驻企业两家以上,均可参加综合评价。如贵公司投资多个物流园区,请选取其中典型的23家分别填写。

二调查内容

 此次评价从物流园区的基础设施、服务能力、运营效率、社会贡献、经营特色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详见附件)。

 三组织实施

 物流园区专委会负责此项工作。被调查企业的详细信息,我们将采取有效保护措施,不会对外泄露。希望物流园区专委会各会员单位、各物流园区(企业)积极配合,组织专人专项填写。欢迎地方政府物流工作牵头部门、行业协会协助组织。

 四结果发布

 (一)作为“2016年全国优秀物流园区”和“2016年物流园区管理创新奖”评选依据,评选结果将于20167月在长沙召开的全国物流园区工作年会上发布,并对获奖物流园区进行表彰。

 (二)向国家有关部门推荐优秀物流园区,作为国家级示范物流园区备选单位。

 (三)通过多种方式宣传推介优秀物流园区,树立品牌形象。

 五问卷回收

 

本次调查只接收电子版。表格可从物流园区专委会网站(http://www.chinawuliu.com.cn/wlyq/)下载。请物流园区专委会各会员单位、有关物流园区(企业)于20165月底前将调查问卷结果以电子邮件方式发至物流园区专委会邮箱(CFLPYQ@vip.163.com)。

 联系人:陈  凯(18811446270

               萍(13301381866

  话:01058566588-128/138/133

  真:01058566588-128/138

 附件:2016全国物流园区综合评价调查问卷。

交通运输部:大力推进东北物流园区建设

 据交通运输部网站消息,交通运输部部长杨传堂日前表示,要加快补齐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短板,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要充分发挥投资补助资金的引导作用,大力推进货运枢纽和物流园区建设。

 324日,杨传堂主持召开部务会议,听取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若干意见》的汇报,研究进一步规范货运枢纽投资补助项目管理。

 会议指出,党中央、国务院对东北地区发展历来高度重视,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重要讲话精神,加快补齐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短板,充分发挥交通运输对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的支撑引领作用。会议强调,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引领推进东北地区“四个交通”建设,进一步明确职责,完善分工,强化协作,切实增强交通运输有效供给能力。

 另外,会议还审议并原则通过《交通运输部货运枢纽(物流园区)投资补助项目暂行管理办法》 (送审稿)。会议指出,推进货运枢纽(物流园区)建设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推进物流业降本增效的重要举措,对于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决策部署,提高货物运输组织效率,推动多式联运发展,加快构建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具有重要意义。会议强调,要立足政府职能,突出投资补助项目的公共服务属性和物流功能的综合性、技术先进性,及时、如实掌握项目进度、资金使用情况,引导物流园区合理布局,抓紧启动货运枢纽(物流园区)项目审核和投资补助资金安排工作,推进物流业规模化、集约化发展。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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