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7-06 15:32:34 来源:互联网
一、我国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发展现状
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截至2015年年底,我国大宗商品类交易市场共计1021家,实物交易规模超过30万亿元,所涉及的行业已涵盖能源化工、金属矿产、农林牧渔、稀贵金属等四大类二十余个行业,但近年来,一系列风险案件的发生再次给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风险防范敲了警钟,如2014年山东农产品电子交易市场总经理特大卷款跑路案件、3.15”晚会曝光的新天地等贵金属交易平台欺骗投资者案件、泛亚兑付事件、中色金银贸易中心事件等。然而伴随着风险频发,国家和地方加大了对交易市场的清理整顿和法规建设。据统计,中央和地方出台的专门规范大宗商品交易市场的法律法规至少有15个,且有越来越密集之势。意味着监管层对各类交易场所的清理整顿力度逐步加大。即便如此,国内大宗商品电子盘市场风险事件仍接连发生。这背后的原因何在? 大宗商品交易市场经历的野蛮生长期和清理整顿期,是行业发展的必经过程,也是行业发展的规律。与此同时,行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还需要监管部门和行业共同努力。
二、我国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风险点
大宗商品电子盘市场的风险点主要集中在资金安全方面, 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作为第三方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主体,首先要保证投资者资金安全。目前,市场资金监管模式多样,多数交易市场由银行提供第三方资金监管服务,还有部分市场由第三方支付公司提供支付结算,资金监管功能弱化,一些市场侵占、挪用客户资金、甚至卷款潜逃的资金安全风险时有发生。但先阶段一些地方的金融监管机构渐次在统一登记结算方面开启了探索之路,统一登记结算承担了部分政府监管市场“执行者”与市场发展“把关者”的双重功能,意在防范和控制大宗商品电子盘自身潜在的风险,提高交易与结算效率,进一步增强市场公信力,实现清算、交易、仓储物流、资金托管四项职能的分离,为大宗交易市场带来一个规范、安全、现代化的交易环境,为此后各商品金融产品的开发和推出创造条件。
三、我国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清算体系建设困难
然而对第三方统一结算而言,面临的障碍主要交易所自身的积极性不高和风险控制转移及收益分配等方面原因,造成部分交易所出于自身利益考虑,反对推行统一结算。
同时监管部门对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资金监管还没有强制和统一要求,统一结算机构的前期投入较大,短期内难以实现盈利,使得结算机构本身运营就雪上加霜。
四、我国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清算体系发展建议
一、多元服务
以提供专业化清结算服务为核心,以登记、托管、质押、信息咨询、产品研发等多元业务为补充。
二、机构公信力
与银行及其他第三方资金监管机构建立严格的监管模式,构建具有第三方公信力的支付结算平台。
三、联合投入、三方存管
独立的结算公司可以联合集中多个市场的交易所、结算会员和结算银行出资组建,增强结算公司实力。即使结算职能从交易所分离出来,又能提高监管效率,控制市场风险。只能拥有完善的业务系统、较强的风控手段、全面的制度保障,才能更好吸引市场和投资者
通过资金封闭运行,与银行每日进行总分对账和分分对账。借助存管银行和交易所提供的查询手段和对账机制,通过对比存管银行端交易结算资金管理账户和交易所端保证金账户数据的一致性,有效监控交易商资金安全。
大宗商品交易清算体系应借鉴期货市场管理模式,建立完善市场日常监督管理机制,对市场的交易运行实施全程监督,通过建立市场风险防控基金制度,用于防控市场风险。在大宗商品交易清算、仓单融资体系建设及跨境业务上开展系统共建、产品开发和业务对接等工作。才能发挥好服务市场同时又协助政府开展监管、防范市场风险的双重作用。
来源:互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