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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宗商品交易乱象根源在监管

2016-04-11 15:13:54 来源:中国经营报

    此起彼伏的大宗商品交易纠纷,电子盘(大宗商品现货电子交易)、对赌、欺诈等字眼频现,持续搅动着投资者的神经。

    大宗商品交易乱象的根源是什么,该如何监管?未来,我国大宗商品交易市场将走向何方?带着这些问题,《中国经营报》记者独家专访了中国期货市场创始人、中国农业大学期货与金融衍生品研究中心主任常清教授。

     在常清看来,由于期货、现货市场的分割管理,企业需求不能得到充分满足,加之监管在集中交易方面的缺失,是造成大宗商品交易乱象的元凶。

 监管缺失

     “当初期货市场设计方案是符合市场经济发展规律的,同时借鉴了国外经验,根据中国国情一步步走来的,问题出在管理体制上。我国条块分割的管理体制,导致大宗商品电子盘无人监管,成为灰色地带。只要是灰色地带一定是鱼龙混杂,欺诈等等都会出现。大宗商品电子盘交易一直没有人给它定位,也没有人监管。有正经做交易的,也有骗人的,最终导致了今天这个局面。常清表示。

    在此,有一个重要的概念需要厘清,即集中交易。

    常清解释道,集中交易既有现货也有期货,集中交易的特点就是众多投资者参与。期货完全是集中竞价交易,而电子盘也是集中交易。集中交易必须有监管。但实际情况是,由于大宗商品的电子盘不是期货,证监会就不监管。

    针对目前的现状,常清指出,应按照谁批准,谁监管的原则。各地的电子盘由金融办批准,那么就由金融办来负责监管,按照集中交易的规律性进行监管,这是解决电子盘乱象最有效的办法。

    对于集中交易的监管,常清强调,第一要监管全覆盖,即有集中交易必须有人监管。第二要按照规律监管,即要认清集中交易等方式的规律性,了解企业真正的需求。不出事并非是监管的目标,而是让政府更好地发挥作用,服务经济发展

    他认为,监管内容应包括,所有交易必须在场内撮合,会员不能与客户对赌,保证金封闭运行等。

    至于监管的标准,主要是市场交易交割规则,不能坑害投资者;整个业务流程是透明的,保证金高低则由会员自律完成。

    在常清看来,会员制的交易所是一个商业自律组织,大家制定出规矩后共同管理。针对会员概念的理解,常清表示,真正的会员制是一种互相担保制度,一个会员出问题,大家共同承担责任,如果大家都赔不起,那么这个交易平台就解散。

    他同时指出,集中交易的会员应该与证券、期货公司的身份一致,都是一种代理商的身份,应将直接交易和代理方式进行分离。

 期现分离

    多年来,我国大宗商品市场历经多次整顿,却始终摆脱不了一管就死、一放就乱的怪圈。究竟症结何在?

    在上世纪80年代中后期,监管部门曾设想,大宗商品交易主要通过期货形成统一价格。然而,国外的期货交易所跟我们不一样。国外交易所同时提供集中的和分散的多种交易方式。比如伦敦金属交易所,只要涉及金属交易它都有,并没有标示哪些是期货,哪些是现货,各种交易方式之间具有很好的关联性,用学术语言来讲,它是一个整体市场。常清表示。

    他进一步指出,我国当年在进行期货试点时,也想学习西方的经验,但由于我国在监管上的特点是条块分割,期货归证监会监管,证监会就把大宗交易当成纯粹的期货来监管。交易所也没有考虑实体经济的客观要求。在现实经济当中,企业需要各种交易方式、各种交易工具,但是我们的期货市场只提供一种交易方式,从而导致出现了很多电子盘,来满足产业发展、企业发展的多种需求。常清认为,这才是根儿上的问题。

    “以糖产业为例,实际上有两个市场:一个期货,一个现货。郑州商品交易所(郑商所)提供糖的期货,远期交易。而近期交易,不局限于一手钱一手货的现货交易,还包括一个月、两个月,甚至一周、两周的交易,包括现货贸易的竞价等,全部由广西糖网食糖批发市场有限责任公司(广西糖网)完成。常清表示,虽然两个都做得不错,但期货、现货实际还是分割的。

    据常清介绍,当初期货市场设计的初衷是让中国的交易所在全世界定价体系当中有一席之地,即成为亚洲定价中心。然而,期货交易所在多年的发展后,我们在国际上仍然没有定价权。这是由于我国的期货交易所是会员出资建立,后逐渐成为行政机关。这就是说,商业机构用政府机关的管理办法来管理,慢慢地就逐渐失去了市场竞争力。

    时至今日,期货的功能已经发生了变化。

    不同于证券市场,期货市场高度国际化,全世界都是一个价格。在国际贸易常态化的大环境下,生产的目的是获得财富,企业要获得财富就要懂价格,掌握价格变动的规律,而不能被动地随行就市。

    因此,大宗商品市场应该是一个统一的市场,期货市场和现货市场应当有机地统一。同时,交易所要真正实现民办官督,实行真正的会员制,这需要进行市场化改革恢复其本来面目。常清表示。

 服务不完整

    常清认为,如果期货交易所能够很好地为实体经济服务,如果期货市场也能提供集中交易的方式,就不需要电子盘了。但事实上,我们的期货交易是纯而又纯。

    “比如国外的期货市场,你当天去买货它也有,期货转成现货它也有,你做一个星期的、做三个月的它都能提供。而我们的不是,远期就提供远期的,期货市场被规范成了非完整意义上的期货市场,不能提供完整的服务,所以才出现了很多大宗商品交易电子盘。常清分析。

    如今,对于电子盘的数量是众说纷纭,很难找到一个准确的数字。

常清表示,比较权威的统计是有5000多家,其中日常有交易的大概有1000多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大宗商品电子交易规范》(以下简称《交易规范》)的规定,电子交易中心是为交易商提供及时的开展现货交易的电子商务平台并能够提供配套物流服务的法人。交易商是经由电子交易中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电子交易中心章程的有关规定审核批准,在电子交易中心进行大宗商品电子交易的企业法人。

    电子交易中心为交易商提供与电子交易相关的交易、物流、金融、信息等服务,并制定、执行管理制度,监督其他交易参与方行为,保证交易安全、可靠、公平。参与电子交易的交易商、交货仓库、结算银行都由电子交易中心认定其资格,相互之间签订合同,明确相互关系与权利义务。

    值得注意的是,在上述《交易规范》中并没有普通投资者可参与的相关表述。(来源:中国经营报  曹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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