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3-10 10:04:12 来源:
“十二五”期间,浙江省财政筹措落实支持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1.34亿元,采取企业培育、试点推进、行业应用和典型示范等手段,促进电子商务产业加快发展。
实施“电子商务进万村”工程。针对农村居民消费、农产品销售和农村青年创业等内容,统筹安排专项资金3340万元,支持开展“电子商务进万村”工程,通过3年左右在全省农村建设1万个电子商务服务点和一批县级电子商务配送和服务中心,加快农村流通现代化进程,便利农民消费和农产品销售。
启动“电子商务拓市场”工程。启动“淘宝特色馆”和“区域产业带”建设,筹措安排专项资金2300万元,对拓市场作用大、服务质量好、盈利能力强的区域产业带、地方特色馆给予奖励,并结合产业集群和专业批发市场,在阿里巴巴国内贸易平台建设“浙江产业带”,帮助中小企业开展网络分销、批发等业务。
开展电子商务典型试点。筹措落实专项资金6760万元用于支持“电子商务进社区”“电子商务服务体系”“跨境电子商务”“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县市区”等试点城市创建工程,并组织全省性电子商务人才培训和行业统计工作,评选认定了一批省级电子商务重点企业、平台、园区和电子商务服务示范企业,完善电子商务产业链。
支持电子商务平台建设。结合各地实际需要,统一编制全省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发展和建设规划,并落实相关政策,有序建设一批电子商务产业基地,重点推进义乌市场和阿里巴巴六个方面的战略合作,实现全球最大小商品市场和全球最大电子商务平台强强联合,并在此基础上探索其他专业市场的合作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