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6-16 来源:
6月10日下午,由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主办、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公共采购分会承办、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电信集团等协办的《国有企业采购管理规范》团体标准发布会在北京召开,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副会长、公共采购分会会长蔡进出席并讲话。来自央企和地方国企的采购负责人、国内主流媒体记者等近百人参加了会议。
《国有企业采购管理规范》团体标准由中物联公共采购分会组织立项,国家电网公司、中航集团、中国电信、首创股份、蒙牛集团、陕西延长石油、郑州煤矿机械集团、山西潞安环能、北京筑龙、安徽省招标集团等10家国有企业联合起草,中国移动、中国银联、中国石化、中国一汽等38家相关企业和机构参与编制,是我国国有企业采购管理领域第一个团体标准。该标准由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发布(标准编号(T/CFLP 0027-2020)),将于2020年6月15日起实施。
蔡进代表主办单位致辞。他指出,国企采购兼具公共采购和企业采购的双重属性。它既关系国有企业的经济效益和发展前景,也关系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更是社会舆论和民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这种客观存在的双重属性,给政府监管国有企业的采购活动带来了困难,也给国企的经营管理人员和采购操作人员带来了不少困扰。去年,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发布实施的《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受到了社会高度关注和主管部门的积极评价,也得到了广大国有企业的普遍欢迎;今年,再接再厉继续组织编制了这个《国有企业采购管理规范》,也是为了进一步填补国企采购法规方面的空白,呼应会员企业的需求,促进国企采购事业的健康发展。
蔡进指出,这两个标准,相互补充,各有侧重。《操作规范》侧重于操作层面,对国企采购的组织形式、采购方式及其流程进行了规范,是采购执行人员的操作指南。《管理规范》定位于国有企业管理监督部门的工作指南,主要是对国有企业的管理架构、采购战略、采购实施、供应商管理、专家管理、绩效评价、监督管理等方面进行规范,是企业采购管理、监督体系建设的指导文件。二者相互照应,互为补充,配套使用,共同构成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和操作的制度指引。
发布会上,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公共采购分会常务副会长胡大剑宣读了《关于发布“国有企业采购管理规范”的公告》。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公共采购分会秘书长彭新良、国家电网公司物资部处长李阿勇、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集中采购办公室总经理王文标、中国电信集团中通服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景锋、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办主任薛秀莉分别代表参编单位发言,介绍了该标准的主要内容和编制意义。
据介绍,《国有企业采购管理规范》团体标准提炼和总结了40多家国有企业的采购管理经验,借鉴了联合国贸易法委员会《公共采购示范法》和欧盟、美国公共采购法律法规的部分做法,经过70多位专家历时一年多的紧张工作,包括预研、立项、论证调研、编制起草、征求意见、审查发布等六个阶段,是国有企业采购部门和业内专家共同努力的成果和智慧结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