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据四川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网站消息,更名后的四川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正式挂牌。据北京商报记者不完全统计,目前已有16个省或直辖市正式挂上“金融监督管理局”牌子,承担地方金融监管职责。在业内人士看来,各地组建金融监督管理局,进一步加强了对金融机构、金融体系和金融市场的监管,但还要注意民营企业股权质押风险或爆仓的风险以及中央和地方金融监管协调、跨区域金融监管协调等方面的工作。
密集挂牌
11月12日,更名后的四川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正在挂牌亮相。根据《四川省机构改革方案》,四川省将省金融工作局更名为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加挂省金融工作办公室牌子。作为省政府直属机构,负责统筹做好全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工作。11月8日,记者从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官网获悉,原北京市金融工作局正式加挂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牌子,成为北京市机构改革首批10家新挂牌组建的机构之一。与此同时,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原“北京市金融工作局”)正式成立,对外正式履行职责。根据《北京市机构改革实施方案》,将市金融工作局职责,市商务委员会的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监管职责等进行整合。
据北京商报记者不完全统计,目前已有四川、北京、山东、上海、深圳、河北、河南、吉林、山西、福建、重庆、广东、甘肃、江西、湖南、辽宁等16个地区挂上“金融监督管理局”牌子,承担地方金融监管职责。“金融监督管理局更加强调金融监管的职能,而金融工作局主要是促进本地的金融机构、金融体系和上市公司的发展。”苏宁金融研究院宏观经济中心主任黄志龙对北京商报记者解释,各地组建金融监督管理局,主要原因是中央层面进一步加强了对金融机构、金融体系和金融市场的监管,着重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因此,地方政府对于本地金融业务的发展,也要向这一方向转变。
监管新格局
2017年7月,关于地方金融监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要求,地方政府要在坚持金融管理主要是中央事权的前提下,按照中央统一规则,强化属地风险处置责任。金融管理部门要努力培育恪尽职守、敢于监管、精于监管、严格问责的监管精神,形成有风险没有及时发现就是失职、发现风险没有及时提示和处置就是渎职的严肃监管氛围。
在2017年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之后,地方金融监管局迎来了一次密集挂牌。根据多地机构改革方案可以看出,金融监管局监管职能已经强化,监管新格局渐成规模。在中国(香港)金融衍生品投资研究院院长王红英看来,未来金融机构的监管格局,实际上融合了两条主线的管理模式,一种是以央行、银保监会为主导的垂直管理,另一种是以地方金融为特点,由地方政府下属的金融监督管理局进行治理并同时与当地的央行、银监局进行联合执法的管理格局,这两条线路的管理模式趋于科学化、流程化之后,对于未来金融风险的防控效率将会有极大提升。
黄志龙也表示,当前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的专业水平和能力,难以适应金融混业经营、互联网金融、金融科技的快速发展。在新的管理格局形成之后,地方金融监管局一方面要大幅提升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的专业能力,另一方面还要完善本地的金融生态环境,为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创造良好的环境。
防范风险最关键
从目前已公布的资料可以大致勾勒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的监管范围。例如,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成立后,将强化地方金融监管职责,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继续履行金融服务发展职能;负责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依法依规实施监管;强化对辖区内投资公司、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众筹机构、地方各类交易场所等的监管,严格限定经营范围。
但仍需要注意的是,地方金融监管也面临不小的压力。“地方金融监管要面对本地化的金融机构、类金融机构的风险防范,例如小贷公司、融资担保公司的快速发展所集聚的金融风险;各种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活动层出不穷;此外还要注意民营企业股权质押风险或爆仓的风险以及中央和地方金融监管协调、跨区域金融监管协调等方面的压力。”黄志龙说道。
王红英进一步指出,目前应该制定一个适合地方金融发展的条款性文件,其次应当着重招募各种IT、大数据的人才进行专业金融风险防控管理。此外,地方金融机构很多都没有免费银行金融许可证和牌照,存在大量的违规现象,针对这种情况如何进行有效科学的监督也是较大的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