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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研究|全球碳定价机制现状与展望分析

2018-08-23 来源:

   根据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ntergovernmental Panel on Climate Change,IPCC)2013年发布的第五次评估报告,全球气候系统变暖毋庸置疑:20世纪50年代以来,大气和海洋已变暖,积雪和冰雪已减少,海平面已上升,温室气体浓度已增加。


  2018年4月3日发布的《中国气候变化蓝皮书》也确认,去年气候系统的综合观测和多项关键指标显示全球气候变化趋势仍在持续。除全球气温继续升高外,极端天气事件发生频率也持续上升。这些气候变化会直接或间接对人类的生活环境、经济发展造成影响。

  基于科学研究以及对社会环境的观测,人类活动被认为是自20世纪50年代以来气候变化的主要原因。燃烧化石燃料或毁林行为会使大气中温室气体浓度增加和气溶胶发生变化,这些复杂因素结合在一起共同导致了气候变化的发生。

  气候变化问题备受国际社会关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是国际社会应对气候变化的基石。

  1997年,《京都议定书》的签订标志着温室气体减排成为发达国家的法律义务,但其所遵循的“自上而下”模式在没有超主权国际强制力的情况下使各国没有动力进行真正减排,应对气候变化进程陷入僵局。

  2015年,《巴黎协定》以“自下而上”模式,基于国家自主贡献的精神,为国际社会提供了更具操作性的解决方案,被各缔约国接受,也成为了人类历史上最快生效的多边国际条约,是人类历史上应对气候变化里程碑式的法律文本。

  《巴黎协定》协定要求建立针对国家自定贡献(INDC)机制、资金机制、可持续性机制(市场机制)等的完整、透明的运作和公开透明机制以促进其执行。所有国家都将遵循“衡量、报告和核实”的同一体系,但会根据发展中国家的能力提供灵活性。

  B 碳定价理论基础

  碳定价是利用市场机制减缓气候变化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造成的问题在经济学上是负外部性的问题,传统负外部性问题解决依赖于政府管制:一是直接管制,限定企业排放总额;二是征收排污费,由企业自主决定排放量,但每排放一单位污染物要依法纳税,即碳定价理论基础。

  碳定价大致可分为碳税和碳交易两种。从效率来看,碳税短期效果更好,能促使高碳、能源密集型企业尽量实现较大减排;而中长期来看,基于总量控制的碳市场仍是实现碳减排成本最低、效率最明确的市场工具,其目的在于利用最有成本效益的方法来减少排放。

  除降低企业排放之外,碳定价还能达到额外的环境和社会目标:首先,碳定价能促进企业改进生产流程,优化工业框架;其次,碳定价可提升企业对温室气体排放影响的认知;最后,碳定价可以促进环境问题的解决,如智利使用碳税作为一揽子环境税的一部分来降低因使用化石燃料而产生的对环境及健康的负面影响。

  C 碳定价的发展现状与趋势

  2017年12月,在《巴黎协定》诞生两周年之际,由法国与联合国、世界银行共同主办的“一个星球”气候行动融资峰会在巴黎举行,旨在进一步促进全球气候治理行动,推动各国加速落实《巴黎协定》。而今年是推动国际层面碳定价实践的关键一年,迄今为止,已有88个相关方正在考虑采用碳定价作为实现减排承诺的工具,而51个国家和地区已经实施或计划实施基于碳定价的解决方案,包括25个排放交易系统和26个碳税系统。这些解决方案涵盖了110亿吨等量的二氧化碳,占全世界温室气体排放量的20%,较2017年的80亿吨等量和15%占比有所增长。

  碳价只有达到一定的高度才能刺激企业采取减排措施,某种程度上来说可以用于衡量减排的效率与效果。世界各地的碳价有较大的差异,从最便宜的1美元/吨到139美元/吨。与2017年相比,2018年全球大部分地区的碳价格都有所增长。

  分地区看,在美洲,地方层面的碳定价实践有实质性进展,2017—2018年有6个新的实践区推行排放交易体系;在欧洲,除了维持EU ETS的平稳运行外,针对发电企业的碳地板价预计于2020年在荷兰推行。

  重点市场

  到目前为止,碳定价最大与最重要的实践活动位于欧洲,EU ETS是世界上第一个多国参与的排放交易体系,也是欧盟为了实现《京都议定书》确立的二氧化碳减排目标,而于2005年建立的气候政策体系。它是欧盟气候政策的核心部分,以限额交易为基础,提供了一种以最低经济成本实现减排的方式。这也是全球最大的碳排放总量控制与交易体系。EU ETS现处于运行的第三阶段。

  表为碳税与碳交易对比

  在第一阶段,由于总量设定和排放权跨期问题导致市场失灵,EUA的价格大幅下跌至接近0;而第二阶段,引入如清洁能源机制(CDM)等外部减排成果导致碳价长期低价运行,最终实质减排效果不佳;进入第三阶段,改变了前两阶段国家分配方案(NAP),建立了国家履行措施(NIM),将排放额确定的权利从各国收归欧盟,避免各国从自身利益出发高估发展速度获得超出需要的排放限额。

  针对运行中产生的各种问题,2018年2月欧盟正式通过了EU ETS的第四阶段改革方案,进一步缩减排放总量并暂时将2023年以前超出限额的排放所得税率翻倍至23%,所征收的所得税将放置入市场稳定储备(Market Stability Reserve)。同时,引入现代化基金和创新基金两个低碳基金机制,现代化基金将会被用作支持提升能源效率的投资以及低收入成员国能源部门现代化,而创新基金将会提供财政支持给能源密集型行业使用再生能源和碳捕捉及存储等创新技术。此外,配额拍卖比例将会提升至57%。考虑到碳泄露对区域内企业的不同影响,设定了受碳泄露影响的企业名单并对名单内与名单外企业设定不同的免费排放额度以保持欧盟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免费额度的标准会参考技术进步水平定期更新。对航空业这一特殊领域,欧盟延长了“停止时钟”条款,洲际航班将不会被纳入EU ETS直到2024年。在修正案得到批准后,EUA价格从5欧元/吨涨至13欧元/吨,显示出市场对于改革方案的认可。

  除市场结构在不断改革之外,EU ETS已经建立起一套较完备的碳衍生品交易体系,包括碳远期、碳期货、碳期权、碳互换等。从国际实践来看,碳现货和碳期货通常是同期推出,据统计,碳期货交易额已占碳金融交易量的90%以上,一方面,碳期货为企业提供了进行套期保值,对冲碳价波动风险的工具;另一方面,碳期货也成为吸引投机者参与碳交易的因素,为碳市场提供了流动性与优化了参与者结构,为碳市场发挥高效配置的目的提供了保障。基于碳期货,EU ETS于2005年通过EXC推出了EUA碳期权,是全世界首个碳期权合约,满足了全球金融市场动荡所带来的避险需求,吸引工业企业、能源交易公司以及基金等经济实体参与,使得碳期权产品及市场功能愈加多元化、复杂化。

  此外,EU ETS还设有碳排放权互换,即交易双方通过合约达成协议,在未来的一定时期内交换约定数量不同内容或不同性质的碳排放权客体或债务,利用不同市场或者不同类别的碳资产价格差别买卖,从而获取价差收益。碳排放权互换的产生主要基于两个原因:一为目标碳减排信用难以获得;二为发挥碳减排信用的抵减作用。由此产生两种形式碳排放互换制度安排,而EU ETS运行的背景恰好满足这两个原因。以EU ETS为例,为了增强与《京都议定书》的协调性,欧盟允许EU ETS下的排放实体能够利用清洁能源机制和联合国履约机制(JI)中获得的减排信用履行减排义务,即欧盟成员国可以利用CDM项目从发展中国家或未参与强制减排的国家购买减排信用,达成减排任务,此举增强了成员国减排方式的可选择性。碳互换的使用连接了不同区域、不同类型的碳实践,为减缓气候变化的国际合作打下了基础,但也对EU ETS的运行造成了不小的影响。

  D 对我国的启示

  在我国,2017年12月,国家发改委印发了《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方案(发电行业)》,标志着我国国家碳排放交易体系完成了总体设计,已正式启动全国碳排放交易体系,建设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是利用市场机制控制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一项重大创新实践。

  未来,当全国性的碳市场建立后,实体企业和金融企业都可以参与到碳排放交易中去。国际碳市场上的经验与教训给我国碳市场未来改革和发展的启示如下:

  一是我国国家碳排放交易体系初始阶段的主要参与者为发电部门,参与者结构较为单一,而EU ETS已经涵盖了包括工业生产、石油化工部门在内的各类部门,未来也计划将航空行业纳入。因此,我国碳市场接下来的改革中应纳入更多部门,降低各高能耗行业温室气体的排放,实现更有效的全社会减排。

  二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碳排放交易市场,丰富碳市场交易品种,发展碳排放衍生品交易,如碳排放额期货交易等。市场参与者可通过衍生品进行套期保值,有效规避排放权价格波动给企业带来的风险。同时,多元化的衍生品有助于引入更多投资者,优化市场参与者的结构,提升衍生品市场对标的物的定价效率。

  三是对期货行业来说,一方面期货公司可以更加积极参与到碳市场及其衍生品交易中去,利用以往在其他期货品种上的交易经验及研究经验,为市场参与者提供更加有价值的交易策略及参考;另一方面对于碳市场相关产业客户而言,期货市场中有很多传统的黑色、有色、化工商品,其上游生产及下游消费都与碳排放息息相关。譬如电解铝等高耗能行业面临着在碳市场逐步健全后被纳入的情况,这些企业面临着传统原材料价格风险之外的碳价风险。若是能有效管理好碳价风险,不仅能帮助企业在进行环保改造升级的过程中通过参与碳市场获取额外的收益,同时也可以降低其环保努力带来的成本,实现更多的效益。

  四是健全碳市场也是我国实现对《巴黎协定》诺言和完成《“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的重要保证。欧盟依靠EU ETS在应对气候变化进程中获得了重要的话语权,若我国国家碳排放交易体系建立后,将会取代EU ETS成为世界最大的碳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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