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9-27 11:49:12 来源:
作者系北京工商大学经济学院教授中国食品(农产品)电商研究院院长
10多年来,粮食电商几乎是完全市场自发发展,我国电商的交易体系、支付体系、物流配送供应链体系,需要重新构建,需要大胆设计,而现有的体制、体系还存在较强的计划经济色彩。 总体来说,我国粮食电商交易额所占比例仍然较小,发展空间较大。 现状:呈现六大模式 粮食的网上期货交易B2B。郑州商品交易所1990年现货起步发展期货交易,现有粮食品种强麦、普麦、菜籽油、早籼稻、油菜籽、油菜粕、粳稻、晚籼品种,大连商品交易所有玉米、玉米淀粉、黄豆一号、黄豆二号、豆粕、豆油、棕榈油品种,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期货交易所与其他国家不一样,均采取电子撮合交易的方式。 大宗商品电子交易B2B。如2015年11月,中粮集团和招商局集团注资3亿元携手培育的粮食电子交易平台“粮达网”,围绕大宗农粮产品现货交易,立足中间市场打造第三方平台,为买卖双方提供公平、公正的一站式服务。2016年“粮达网”新增交易商2982家,累计注册交易商4350家,现货挂牌交易总额高达236亿元。此外还有苏州市粮食批发交易市场的“良粮网”、大连粮食批发市场易粮网(B2B+O2O)、粮多多的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中国大米网(中国大米第一门户网站)。 国家储备粮拍卖交易G2B,即政府储备商品向市场抛售。如2014年国家粮食局粮食交易协调中心承担交易系统的管理,指导和监督各省(区、市)联网的国家粮食交易中心按 “三公”原则和诚信守信的原则开展粮食交易,参与联网交易的有北京、天津、河北、山西等25家粮食交易中心。2016年200多万吨的国家粮食作为饲料粮进行了轮换拍卖。
各类网络零售B2C、C2B、B2B2C等。2016年交易160亿元,具体来说包括两大类:
一、在阿里、京东网络平台上建旗舰店、开特色馆。2014年吉林东福米业、梅河大米公司和柳河国信米业8家企业入驻淘宝“吉林大米馆”,2015年以来,“吉林大米”品牌市场影响力越来越大,开设网店161个,淘宝中国—吉林大米馆销售大米26.2万件,既满足了市场需求,又拉动了农民增收。
二、独立建立网站或者平台,如“我买网”采取“双品牌”运营模式,即在网站首页采取“中粮集团”“我买网”两个品牌来进行市场运营与市场推广。2013年以来先后完成A、B、C三轮融资,2014年完成B轮1亿美元融资,2015年获得百度、泰康人寿领投的C轮2.2美元融资。我买网主要经营粮油、食品、果蔬等,粮食仅是多品种中的一种产品。此外还有北京粮食集团B2C电商网站“点到网”、山西首家杂粮电商平台———“饭中有豆”等。
粮食企业O2O模式。如西安爱菊粮油集团全面启动社区电子商务项目———“电商+店商”020模式。左权县的“左权模式”,即“田农宝”网上 “以粮换物”的电商模式,它是拿玉米换手机,用高粱换衣服,不出村就能用地头上的庄稼把吃穿用度全部换回家。恒大粮油采取自营平台与第三方平台“双运行”。
粮食网上交易会模式,即政府通过网络交易会的形式吸引买卖双方在平台上进行粮食交易活动。2010~2017年中国网上粮食交易市场早稻交易会每年在江西省上饶市举行,至今已举行8年,共网上交易粮食34.1万吨,金额8.14亿余元,参会人数3400多人。长春市农产品电子商务交易平台2014年正式上线运营,打造与“汽车城”“电影城”相并列的“白金城”(长春松花江大米)。
问题:缺乏好的顶层设计
缺乏好的顶层设计。10多年来,粮食电商几乎是完全市场自发发展,我国电商的交易体系、支付体系、物流配送供应链体系,需要重新构建,需要大胆地设计,而现有的体制、体系还存在较强的计划经济色彩。
缺乏好的营利模式。许多电商亏损十分严重,过度依靠政府支持,许多政府项目往往不可持续发展。
缺乏龙头企业引导。从B2B、网络零售、跨境电商、O2O等方面看,没 有引领性的企业,缺乏像阿里、京东一样的龙头企业。
被电商大潮“边缘化”。自2014年以来,国家开展了电商进农村、电信进村入户试点,但是在粮食电商领域几乎没有什么政策支持,在交易政策方面、在物流配送供应链政策方面、在支付结算及网络金融方面,粮食电商政策几乎空白。
建议:以政策推动模式创新
首先,加快粮食产业电商总体框架设计。
在全国粮食电商顶层设计上,应加强全国粮食电商的总体框架设计,尽快出台《我国粮食产业电子商务“十三五”发展规划》,避免盲目发展。
形成网络期货交易、网络大宗商品交易、网上批发交易、网上零售交易、粮食O2O的多层次网上粮食电商框架体系。
在各地粮食电商的顶层设计上,应形成“借用—引进—培育”的电商发展框架体系,避免重复建设和趋同投资,形成分工协同体系,同时又要保持各地粮食电商的特点。
其次,融入国家电商体系并突显粮食特色。如国家粮食储备的网上抛售、吸纳,进出口粮食的网上采购与 网上拍卖,粮食网上大宗批发、零售交易,包括粮食众筹模式、粮食省际订单交易、网上粮食交易会等,形成一个网上网下粮食经济融合的体系,并探索多种网上订单的集合竞价模式,实现引导生产、引导流通、引导消费的精准粮食可持续发展的模式。
第三,应鼓励粮食产业的网上交易、网下交易相互融合发展,探索多种有效的粮食网上交易模式。
第四,充分发挥粮食产业电商“产销精准对接”功能。如通过多种模式的网上交易,实现产地与销地、产地与产销衔接地、进口与出口的精准对接,解决当前存在的丰收年景大量进口,歉收年景大量出口的现象出现。特别是探索众筹模式实现城市居民消费需求与农村农民生产的精准对接,从而减少库存,降低流通成本,提高粮食流通效率。
最后,加强粮食产业电商多层次风险防范。
总之,粮食电商大宗商品交易平台需加强监管,粮食电商微粮模式需进一步规范。要建立多层次、开放的、市场化的粮食电商平台自治与监管体系、粮食电商行业协会风险防范机制、政府监管部门的风险防范监管体系,有效防范粮食网络金融风险,更好地为实体粮食产业经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