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9-25 11:01:40 来源:
2017年9月20日,从青海省金融办获悉,青海省金融办发布关于涉嫌违规“微盘”交易平台的风险提示,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 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国发〔2011〕38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2〕37号)精神,按照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及我省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回头看”工作部署和《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转送第二批涉嫌“微盘”交易平台名单的函》(清整联办〔2017〕51号)要求,现就青海省涉嫌违反国发〔2011〕38号、国办发〔2012〕37号文件规定的“微盘”交易平台名单及相关信息予以公布。该提示原文如下: 关于涉嫌违规“微盘”交易平台的风险提示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 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国发〔2011〕38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2〕37号)精神,按照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及我省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回头看”工作部署和《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转送第二批涉嫌“微盘”交易平台名单的函》(清整联办〔2017〕51号)要求,现就我省省涉嫌违反国发〔2011〕38号、国办发〔2012〕37号文件规定的“微盘”交易平台名单及相关信息予以公布: 公众号ID:gh_8f3264808ab9;公众号名称:“吉林农产品微盘交易中心”;认证主体:青海微联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敬华。 在此,郑重提醒广大人民群众,切实增强风险识别和防范意识,坚决抵制各类违法违规金融活动,树立正确的投融资理念,牢记投资有风险、理财需谨慎、风险须自担。 特此通告 2017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