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4-27 13:39:42 来源:
五、我国农产品电子商务的发展对策与政策建议 为保证电子商务活动得以正常进行,政府需要提供一个透明的、和谐的商业法律环境。目前我国急需制定的有关电子商务的法律法规主要有:买卖双方身份论证方法、电子支付系统安全措施、信息保密规定、知识产权侵权处理规定、税收征收以及广告的管制、网络信息内容过滤等。另外,建议国家司法部门加大对网络犯罪的侦查、追究力度,改善电子商务环境,保证电子商务交易安全,提高电子商务信誉度。 我国现在农产品流通最大量仍是通过批发市场,约占全国农产品流通总量的70%。为适应电子商务和实体经济的快速发展需求,应结合我国现代市场体系、重点商业功能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示范基地、物流园区、商业设施等建设,依托交通枢纽、生产基地、中心城市和大型商品集散地,重点建设一批辐射带动能力强的全国性、区域性和专业性的农产品现货电子交易市场。通过商务要素集成优化供应链管理流程,提高商品流通效率和专业化服务水平,整合全国性和区域性配送中心仓储、物流、配送等资源,构建农产品电子商务物流服务平台和骨干流通网络。重点发展集物流中心、交易中心、信息中心与结算中心为一体的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经济,促进我国农产品产业快速发展。 对于农产品电商来说,物流是关键。大力建设和提升现有的农产品物流企业,将农产品市场网络覆盖到各个地方是当前的重要举措。应结合新农村建设、加快现代农产品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各级政府应发布各项政策给予农产品物流基础设施建设以技术、财税、信贷等方面的支持,加快发展农产品特种物流。同时要构建完善的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培育有实力和潜力的农产品物流企业。建设农产品物流配送,并在此基础上发展农产品电子交易信息网络。加强农产品物流管理及信息的交流,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增强农产品的竞争力。 开展农产品电子商务的一个首要条件就是农产品的标准化和品牌化。但农产品作为一种特殊的产品,其生产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而这种特殊性,使得其在特征和质量方面度量标准的制定的难度加大,这已成为制约农业电子商务发展的一个重要问题。为了适应发展电子商务的需要,一方面要大力推进农产品品牌战略,实施农产品品牌化、商标化的销售策略。另一方面,政府应该在现有的农产品质量等级标准体系上进行改善,积极向国际化标准体系靠拢,鼓励行业组织参与制定相关标准体系。同时,政府应当引导农民和相关企业加快执行国家有关农产品质量等级标准等,为实现农产品的电子交易奠定基础。 农业电子商务的发展需要精通农业经济运行规律和掌握网络技术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首先,政府应发挥领导作用,在政策和资金上给予一定的帮助,积极鼓励行业组织开展农产品电子商务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其次,鼓励电子商务专业的大学毕业生去农村就业,培养多层次的农产品信息化人才。最后,要开展计算机网络知识培训,提高劳动者素质,提高其获取信息的能力,培养农业信息型人才,培养高素质的新型农民。 总之,我国农产品电子商务和大宗商品交易市场的发展,在总体把控上应适度超前。一方面要考虑到电子商务和互联网的局限性,另一方面市场的转型发展也需要有一个过程。针对我国农业生产的分散化和碎片化,我国农产品类大宗市场的发展,应重点发挥平台的功能与作用,提升我国农业生产的组织化程度,加强供应链管理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促进供需市场的衔接,形成产业化、社会化和规模化,并进而推动我国农产品市场流通体系的建设与完善。 撰稿人:中物联大宗商品交易市场流通分会 周旭、蔡盛洁、金阳。(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