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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出台《信息披露指引》 网贷行业“1+3”制度体系完成

2017-08-29 23:30:41 来源:经济观察报

今年824日被业内认为是“网贷监管一周年”,2016824日,多部委联合出台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拉开了网贷行业合规整改大幕。

825日,正值一周年后的第二天,银监会网站发布消息称,银监会研究起草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信息披露指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指引》)、《信息披露内容说明》(以下简称《说明》)。在此之前,银监会会同相关部门曾分别于2016年底和2017年初,发布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指引》、《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

银监会消息称,《信息披露指引》的出台,标志着网贷行业“1+3”(一个办法三个指引)制度框架基本搭建完成,初步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制度政策体系,进一步明确网贷行业规则,有效防范网贷风险,保护消费者权益,加快行业合规进程,实现网贷机构优胜劣汰,真正做到监管有法可依、行业有章可循。

《信息披露指引》及《说明》主要明确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活动中应当披露的具体事项、披露时间、披露频次及披露对象等,为参与网贷业务活动的各当事方进行信息披露提供了规范的标准和依据:一是《信息披露指引》从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明确了信息披露的基本概念和原则;二是《信息披露指引》明确了在网贷业务活动中应当披露的信息内容;三是《信息披露指引》配套了《说明》,重点对披露的口径、披露标准予以规范;四是《信息披露指引》在明确披露内容的同时,强调了相关披露主体责任及管理要求;五是《信息披露指引》充分考虑到当前网贷行业的现实情况,明确了整改的过渡期限。

消息称,《信息披露指引》的制定和出台有利于统一网贷行业信息披露标准,充分保护网贷业务参与各方的合法权益,促使从业机构控制风险稳健经营,引导网贷行业规范有序发展。

短融网总经理杨夏耘对记者表示,《信息披露指引》无异于要打造“阳光网贷”,“明确了信息披露的内容,包括对公众披露,对出借人披露等细项。对借款人披露中,要求公布借款人在其他网络借贷平台借款情况,评估项目风险,这需要进一步完善平台间的信息获取渠道和项目评估标准。而按月(按季度)公布借款人还款能力的变化,借款人预期情况,借款人涉诉情况,借款人受行政处罚等信息,对于小微贷领域而言,由于借款人数众多,一定程度增加了平台的业务负担,但是也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的风控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同时对出借人是重大利好,因为对借款项目的了解和辨识有了更直观细致的信息,也利于加强投资者教育,使得许多网贷投资人的投资不再盲目崇信‘大平台’和‘大体量’,而可从底层资产结构进行辨识。”

杨夏耘称,目前,存管指引、备案指引、信息披露指引,均已出台,这份《信息披露指引》还配套了《说明》,重点对披露的口径、披露标准予以规范。可以看出监管部门打造“阳光网贷”的决心,也期待网贷行业因为“阳光网贷”而真正实现普惠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和大众。短融网也将于近期更新信息披露专区,按照指引要求进行信息披露。

拍拍贷总裁胡宏辉认为,《信息披露指引》中的相关条例使得平台运营更加公开化、透明化。“指引中要求,网贷平台应当在每月前5个工作日内向公众披露借贷余额及笔数、逾期金额以及笔数等经营信息,使得平台运营更加公开化、透明化。指引还要求网贷平台向出借人披露借款人逾借款、其他平台借款情况以及可能影响借款人还款的重大信息,这也有效遏制一人多贷及多头借贷情况的发生。”

胡宏辉对记者表示,从监管层面来看,强监管不是为了遏制新事物的发展,而是在铲除行业“毒瘤”之后,给予网贷平台更加公平、透明的竞争环境。推动市场健康、良序发展。从行业层面来看,平台在整改缓冲期间尽快完成监管要求,增强平台核心竞争力才能在网贷行业走的更久远。

开鑫贷总经理周治翰对记者表示,文件的出台意味着网贷监管“1+3”制度体系全面完成,标志着网贷行业在规范和合规的道路上又迈出了一大步。“特别是与此前的互联网金融登记披露服务平台发布的信息相比,增加了代偿金额指标,通过增加代偿金额和笔数,能够更加客观的反应网贷平台经营情况,以供投资者做出判断。”

 

来源:经济观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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