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3-28 15:52:24 来源:《投资者报》
央行暂停新支付牌照的发放,导致一照难求,优质牌照价格水涨船高,但是对于实力弱的支付公司来说,仍面临牌照被注销的风险。
“第三方支付牌照能卖到好几亿!可整个行业的日子其实并不好过。”日前,在与行业人士交流时,一位互联网金融行业的观察者如此对《投资者报》记者表示。
说起“第三方支付”这个名词,大多数人可能会感觉陌生。但是,摆摊小贩竖起微信或者支付宝的二维码,大家却习以为常。此外,购物消费、缴纳水电费、理财投资、买车买房等等,你未拿出现金,而钱已经落入对方的口袋。第三方支付已经改变了大众的支付方式。
所谓的第三方支付,特指具备一定实力和信誉保障的第三方独立机构,一般通过和银行合作的方式,提供交易支持工具和平台,实现资金的转移的一种新型支付模式。目前,国内第三方支付品牌主要有支付宝、微信支付、百度钱包、财付通、拉卡拉等。
数据显示,在全国现存的267张支付牌照中,知名品牌占据绝大部分的市场,其他的257张支付牌照市场交易额仅为1.4%,基本处于无业务状态。作为互联网金融的入口,支付牌照有利于获取流量和数据,这些支付牌照成为互联网企业购买的目标。然而,央行已经基本暂停新支付牌照的发放,导致现在一照难求,牌照价格水涨船高。近期报道显示,多家互联网企业收购支付牌照往往花费数亿元,有的甚至超过10亿元。
在市场优胜劣汰的同时,第三方支付的监管环境也在发生重大变化。在国务院部署清理整治互联网金融的大背景下,央行多次频繁整治第三方支付,也给这个市场争夺战增添了变数。“行业的洗牌已经开始,真正剩下的最多几十家。”上述观察人士告诉记者。
支付牌照存不确定性
2010年以来,中国第三方支付市场的交易规模保持50%以上的年均增速迅速扩大,已经成为全球的领跑者。根据比达咨询最新发布的《2016中国第三方移动支付市场研究报告》指出,2016年中国第三方支付总交易额为57.9万亿元人民币,相比2015年增长率为85.6%。其中移动支付交易规模为38.6万亿元,约为美国的50倍。
要想开展第三方支付业务,首先要有支付牌照。所谓“支付牌照”,即央行发给第三方支付公司的《支付业务许可证》。此前,央行一共发了270张支付牌照,其中有3家机构因为备付金管理出现严重问题而被吊销牌照,因此现在市场上还剩下267张牌照。此后,央行支付牌照的发放一直处于暂停状态。
数据显示,现存的支付牌照形成了3个梯队。按照市场份额计算,支付宝以52.3%居首,财付通以33.7%位列第二,两家支付巨头共占86%市场份额,组成第一梯队。8家知名支付企业:拉卡拉、易宝、联动优势、连连支付、平安付、百度钱包、京东支付和快钱,瓜分剩下14%,组成第二梯队。其他的257张支付牌照市场交易额仅为1.4%,大多有牌照支付企业都处于无业务状态。
值得注意的是,支付牌照是禁止买卖的,因此,互联网企业若要进军支付领域,只能收购原持牌公司,第三梯队的支付企业往往成为被收购的对象。
在追逐第三方支付牌照的名单里,有一系列的知名企业,且收购价格不菲——唯品会收购浙江贝付,4亿元;美的收购神州通50%股份,3亿元;小米收购捷付睿通,6亿元;宏磊股份收购合利宝支付90%的股份,14亿;新美大收购钱袋宝,未对外公布金额,业界传言超过10亿元。最新的报道是,国美已完成对持牌支付机构银盈通70%股权的收购,交易价格5亿元左右。
为什么支付牌照如此昂贵?据《投资者报》记者了解,收购价格与牌照所包含的支付类型相关,包括互联网支付、固定/移动电话支付、预付卡发行与受理、数字电视支付、银行卡收单等。其中互联网支付和银行卡收单的价值较高,在移动支付时代,互联网支付更是奇货可居。
一位支付行业的从业者告诉记者,一张包含各项业务许可的“全牌照”报价可上10亿元,互联网支付牌照3亿元起,全国收单牌照报价5亿元,地区收单牌照也炒到2亿~3亿元。
其中,国美收购的银盈通也手握互联网支付、预付卡发行与受理和外汇支付三张牌照,在国内一些区域市场也有所布局。新美大收购的钱袋宝拥有“3+1”张全国性支付牌照,即互联网支付、移动电话支付、银行卡收单三大牌照加上外汇支付。
上述从业者表示,第三方支付牌照的有效期是5年,而且行业还将面临越来越严格的监管。目前,央行只是暂停发放,但并不代表未来不会对符合资质的企业重新开放申请,“到头来有可能多花了钱。”
更为不乐观的是,央行主管支付的副行长范一飞近日在答记者问时重申,近年来市场上的牌照供大于求的情况比较严重,行业存在过度竞争。而第四批发放牌照数量最多为96家企业,以此形势预计,今年6月很可能将难免有一些中小企业牌照被注销。至于注销牌照数量的多少则取决于管理层的决心和计划。
监管扣下“紧箍咒”
“2017年,对于第三方支付机构来说,最大的不确定性应该来自于监管层面。随着监管越来越严格,有的支付机构将会被淘汰,整个行业面临残酷的洗牌。”前述互联网金融行业观察人士对《投资者报》记者表示。
2016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公布的《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提出,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挪用、占用客户备付金,客户备付金账户应开立在人民银行或符合要求的商业银行。
备付金作为第三方支付机构客户的待付货币资金,并非支付机构的自有财产,其所有权属于支付机构客户。在现实操作中,这笔资金不以客户本人名义存放在银行,而是以沉淀资金方式、以支付机构名义存放在银行,由支付机构根据客户需求,向银行发起资金调拨指令。
今年1月13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实施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集中存管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要求支付机构将部分客户备付金交存至指定机构专用存款账户,首次交存的平均比例为20%。央行的目标是最终要达到客户备付金100%集中存管。
此前,第三方支付机构一直默认依赖备付金利息作为盈利模式交存20%,一些机构的利润将大打折扣。
备付金分步骤统一存管,是央行为落实国务院去年启动的整治互联网金融风险所推进的监管措施,整治重点就是备付金风险、跨机构清算业务,以及无证经营支付业务行为。
据央行支付结算司相关负责人此前介绍,各支付机构首次交存的具体比例根据业务类型和分类评级结果综合确定,评级较高的机构缴纳的备付金比例较低一些。备付金集中存管政策在今年4月17日正式开始,交存金额根据上一季度客户备付金日均余额计算,每季度调整一次。
有消息称,中国支付清算协会组织建设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清算平台(即网联),将于3月底进行上线测试。通过该清算平台的支撑,未来支付机构只需开立一个银行账户即可办理客户备付金的所有收付业务。
在《通知》的前两天,1月9日,央行也开出2017年首张针对第三方支付企业的行政罚单。根据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的公示,北京银通支付有限公司因违反客户备付金相关管理规定,被处以6万元罚款。
3月10日,央行副行长范一飞表示,非银行支付机构这几年确实累积了一些问题和风险,包括供大于求比较严重,机构内部内控薄弱,风险管理放松,对消费者的保护不够,备付金被挪用的情况比较严重,有的被挪用于炒房炒股甚至赌博。
如何加强监管?他表示,一方面是市场上除了持证的机构以外,还有大量机构无证从事支付业务。到1月份为止,全国清理出239家无证也就是非法从事支付业务的机构,进行了整顿、清理,部分已经移送给公安部门处理。另一方面,对持证的支付机构加强监管,对违规行为敢于“亮剑”,进行严厉处罚。总体而言,目前监管的制度框架已经搭建起来了,下一步主要是做好执行工作。
支付便捷与隐患并存
当前风生水起的第三方支付市场在迅猛发展的同时也呈现出一些乱象,风险事件频发。部分支付机构风险意识薄弱,客户资金和信息安全机制缺失,安全控制措施不到位,对消费者的信息和财产安全构成了威胁。
尤其值得注意的现象是,如今,不管是商场超市还是街边小店,扫码支付已经成为比较广泛应用的标配支付方式。当扫码成为习惯,部分不法分子利用人们对扫码安全性的麻痹大意进行犯罪。一些人不明就里,分辨不出二维码是否为正规二维码还是非法二维码,可能因乱扫码造成的手机信息泄露而引发银行卡被盗的事件。
全国人大代表、福建漳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滕秀兰说:“非法资金通过银行转账、直接取现的案件呈现下降趋势,但诈骗分子利用第三方支付平台转账、在线消费、POS机套现的案件却不断增加。”
数据显示,2016年第四季度,福建沿海一个地级市的反诈骗中心共接到诈骗警情1049起,涉案金额达1445万元,其中涉案资金流向第三方支付平台的有587起,占到警情总数的56%。
据公安部刑侦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诈骗分子利用第三方支付平台转移赃款的手法多种多样。诈骗分子或是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用受害人账户内资金在网购平台购物,再将购买的商品通过回收商城洗钱套现;或是将资金在第三方支付平台和银行账户间多次转移,最终在银行ATM机取现;或是通过网上银行转账,将赃款以购物名义转到第三方支付公司绑定的POS机套现。
据新华社调查发现,一些第三方支付平台管理混乱,为拓展市场,不落实账户、交易实名制,滥发POS机,个别第三方支付平台网络系统建设严重滞后,甚至无法查询平台准确交易信息、商户和交易者身份,这些都给诈骗分子可乘之机。
对此,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表示:“我们支持支付业真正把心思都扑在通过科技手段提高支付系统的效率、安全和为客户服务上,而不是瞄着人家的资金,在资金上打主意。”
近年来,央行多次出台文件对第三方支付平台予以规范。包括要求第三方支付机构建立健全客户身份识别机制,采取有效的反洗钱措施,对支付、转账金额限制等。
多地办案人员提出,第三方支付平台要建立和公安机关密切协作机制,通过进驻公安部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侦办平台或各地反诈骗中心,实现快速查询、冻结涉案资金。
“应当改变个别第三方支付机构只顾扩展市场不顾安全的趋利倾向,强化监管,通过责任追究机制倒逼其履行监管责任,对于不落实账户和交易实名制、滥发POS机等被诈骗分子利用转账的,监管部门要予以严肃查处。”厦门勤贤律师事务所律师曾凌对媒体表示。
(来源:《投资者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