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1-03 21:01:00 来源:第一物流网
政策,可以看作为政府部门对某一个行业及关联行业的态度——或鼓励引导、或禁止限制,在一定程度上体现行业的发展趋势,扮演着行业风向标的角色。
2016年是物流行业政策密集出台的一年。第一物流全媒体·现代物流报记者,以政策发布时间为序,甄选了自认为对行业有重大影响的十个政策。这是否与你心中所想是一致的?
1、最急需
《全国电子商务物流发展专项规划(2016——2020年)》
发布单位:商务部 国家发改委 交通运输部 海关总署 国家邮政局 国家标准委
发布时间:3月23日
核心内容:七项主要任务:建设支撑电子商务发展的物流网络体系;提高电子商务物流标准化水平;提高电子商务物流信息化水平;推动电子商务物流企业集约绿色发展;加快中小城市和农村电商物流发展;加快民生领域的电商物流发展;构建开放共享的跨境电商物流体系。八项重点工程:电商物流标准化工程;电商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工程;电商物流农村服务工程;电商物流社区服务工程;电商冷链物流工程;电商物流绿色循环工程;电商物流跨境工程;电商物流创新工程。
记者点评: 物流一直是制约电商发展的一短板。从宏观层面上,这不仅体现在电商企业正在大力拓展的农村和海外市场,深耕多年的城镇市场都需要高品质的物流服务作支撑,以进一步提升消费者的购物体验。对于消费者来说,《规划》将推动农村、跨境网购时效长,快递费用高,信息泄露等问题的逐步解决。这些也正是步入新常态的国民经济、电商和物流企业,以及“剁手族”所需要的。而刚刚于2016年12月30日发布的《电子商务“十三五”发展规划》进一步为物流发展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并着力推进跨境电商物流,农村电商物流,绿色物流等的大发展。可以说,电商物流未来前景令人期待。
2、最昂贵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发布单位: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发布时间:3月24日
核心内容:非固定业户应当向应税行为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适用3%的税率;
将“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纳入应税科目,并规定“按照交通运输服务缴纳增值税”,适用税率从6%变为11%;
将“道路通行服务(包括过路费、过桥费、过闸费等)”纳入经营租赁服务,适用11%的税率。
记者点评: 以降低企业税负为目的的营改增,物流业的税负不降反增。虽然《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规定,5月1日至7月31日的过渡期内,经营性高速公路通行费按3%抵扣进项,政府还贷高速公路通行费不能抵扣,但效果不明显。
总体来看,以降低企业税收为目的36号文,对物流行业来说,由于税务系统的改造和征管流程的设计,以及相关的税收政策不配套,物流行业的税负不降反增。因此,将36号文被记者贴上“最昂贵”的标签。
3、最纠结
《关于调整进境物品进口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单位: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
发布时间:3月24日
核心内容:从2016年4月8日起,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按货物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的增值税、消费税。新的税制规定,在限值以内进口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关税税率暂设为0,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取消免征税额,暂按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收。
将单次交易限值由行邮税政策中的1000元(港澳台地区为800元)提高至2000元,同时将设置个人年度交易限值为2万元。
记者点评: 《通知》以及两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正面清单”,不仅增加了商品的税负,而且还没有摸索出一套专门针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的监管政策——存在相关政策不完善,操作性不强等问题,对行业发展产生不利的影响。
《通知》的纠结之处在于,实施日期的两次延长——11月15日,商务部对外发布消息称,此前宣布延缓至2017年5月执行的跨境电商监管新政,延长期将增加到2017年年底。
4、最争议
《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技术要求》(征求意见稿)
发布单位:国家邮政局
发布时间: 4月8日
核心内容:在速度方面,在4秒内起步加速应不大于5km/h,最高车速不应大于15km/h;在重量方面,最大装载质量不大于180公斤,整车质量应小于200公斤;在尺寸方面,车宽限值为1000mm,高度限值为1400mm,车长限值为3000mm。
建议采用更加环保的锂电池或光伏电池。此外,本标准还规定了车辆应安装卫星定位车载终端、预留手持终端充电接口等内容。
记者点评:出于安全考虑,近年来不少地方出台了“限电”和“禁电”的措施。有的地方由于执法方式的问题,甚至引发了群体性纠纷。
为了促进快递业健康发展、保障快递业有序运行和改进快递电动三轮车的管理,出台该标准。在时速、车重以及电池等方面的技术要求与目前企业所使用的电动三轮车技术参数有较大差异,引发诸多争议,这或许是标准迟迟没有出台的原因之一。
5、最安全
《关于修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的决定》
发布单位:交通运输部
发布时间:4月25日
核心内容:
一、将第八条第(一)项第2目修改为:“专用车辆的技术要求应当符合《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有关规定。”。删除第3、4目。
二、将第十条“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修改为“应当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将第(四)项中“车辆技术等级证明或者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技术合格证明”修改为“车辆技术等级评定结论”。
三、删除第十七条。
四、将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中“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修改为“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
五、删除第二十五条、第六十二条。
记者点评:对实施近3年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中的部分内容进行了修改和完善,正是为了适应新形势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的需求,以进一步保障危货运输安全,将促进危货运输行业发展。新规定体现了法规的一致性,简化了审批手续,增强了危货运输管理的专业性。
12月初,国务院发布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把“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管控”,作为有效防范遏制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的重要手段。
6、最时尚
《“互联网+”高效物流实施意见》
发布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7月29日
核心内容:《意见》指出,构建物流信息互联共享体系;提升仓储配送智能化水平;发展高效便捷物流新模式;营造开放共赢的物流发展环境等四项主要任务。
记者点评:《意见》通过物流数据信息并实现物流信息互联共享,推动传统物流向信息化、数据化方向发展,形成互联网融合创新与物流效率提升的良性互动。
高效物流的实现,不可能完全靠行政命令来推动,需要市场主体借助物流信息化手段,提升仓储配送的智能化水平,创新高效物流新模式,来达到物流高效之目标。而且“互联网”+高效物流,受益的不只是物流行业,还能成为新常态下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
7、最痛苦
《整治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行为专项行动方案》
发布单位:交通运输部 公安部
发布时间:8月18日
核心内容:结合新修订的《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统一了车辆超限超载执法认定标准,将六轴及以上车辆重量限值由55吨统一调为49吨;狠抓车辆生产改装和货运装载两个源头治超;严格实施“一超四罚”。
记者点评:9月21日之后,公路货运市场的运价明显上涨。据测算,违规车辆整改为标准车型后,单辆车运输价格将上涨300元至450元。这要求公路货运市场的经营模式必须要改变,逐步从传统的生存模式向集约化、网络化提升。对于治超带来的市场运能下降的问题,积极发展多式联运等先进的运输组织方式是一条可以选择的路径。
需要指出的是,在治超新政落实的过程中,各个地方存在执法尺度不一的问题。交通运输部和公安部两部为此还下发了《关于规范治理超限超载专项行动有关执法工作的通知》,以保证市场的各参与企业有公平的竞争环境。
8、最给力
《关于推进改革试点加快无车承运物流创新发展的意见》
发布单位:交通运输部
发布时间: 9月1日
核心内容:《意见》指出,原则上试点企业应具备四个条件:
一是,较强的货源组织能力与货运车辆整合能力;
二是,较为完善的互联网物流信息平台和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信息数据交互及处理能力;
三是,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经营管理规范,具备较高的经营管理水平和良好的社会信誉;
四是,较强的赔付能力,能够承担全程运输风险。
记者点评:记者之所以认为《意见》是今年最给力的政策是因为,一方面,《意见》的出台破除了无车承运人发展的制度枷锁,使众多的无车承运人,如信息平台、第三方物流、货代等,能合法地、“光明正大”地开展日常业务;另一方面,无车承运有利于促进行业“降本增效”,有利于规范市场主体行为,有利于优化行业发展格局,将极大推动货运物流行业的转型升级。
9、最务实
《物流业降本增效专项行动方案(2016——2018年)》
发布单位: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9月13日
核心内容:《方案》提出,简政放权,建立更加公平开放规范的市场新秩序;降税清费,培育企业创新发展新动能;补短强基,完善支撑物流高效运行的设施和标准体系;互联互通,建立协作共享和安全保障新机制;联动融合,构建产业链共赢新格局等五项重点任务。
记者点评: 其实,今年以来,国务院和中央部委出台类似的政策,《方案》只是其中之一:交通运输部发布了《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促进物流业“降本增效”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的《营造良好市场环境推动交通物流融合发展实施方案》,都与物流业“降本增效”息息相关。
这套降本增效的政策“组合拳”,从降本的方面看,有利于通过简政放权、降低税费等方式,进一步改善物流企业的发展环境,从增效的角度来说,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这需要推动物流服务、物流模式、物流技术、物流体制等方面的创新。
10、最全面
《国内贸易流通“十三五”发展规划》
发布单位:商务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 农业部 人民银行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工商总局 国家质检总局
发布时间: 11月16日
核心内容:《规划》围绕流通升级战略,提出了消费促进、流通现代化、智慧供应链三大行动,积极推进流通创新发展。《规划》以提高流通质量和效率为中心,以流通信息化、标准化、集约化为主攻方向,提出了“十三五”时期九项主要任务。
记者点评:流通质量和效率的提升,首当其中的是要降低物流成本和提高物流运行效率,这对物流来说既是机遇又是挑战。如《规划》中提出的电子商务发展目标,势必推动物流快递行业的发展。《规划》几乎涵盖了物流行业所有业态,涉及到每一个细分领域,因此,记者将其称之为“最全面”的政策。
来源:第一物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