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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发布!首批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城市与示范企业名单公布

2021-07-14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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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12日,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等8单位联合印发通知,公布首批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10个示范城市和94家示范企业。中国物资储运,中铁物贸,中化集团,国家电网,厦门国贸,河南万邦,上海华能,众陶联,物润船联,无锡天鹏,甘肃中药材,昆明花卉等众多大宗商品交易市场,互联网平台和商贸流通企业上榜。

近年来,商务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大力推进现代供应链创新发展。2018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积极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指导意见》部署,商务部等8单位在全国55个城市、266家企业开展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取得显著效果,涌现了一批供应链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培育了一批行业带动能力强的供应链核心企业,构建了一批整合能力强、协同效率高的供应链平台,现代供应链成为各地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商务部等8单位决定在试点基础上开展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创建工作,通过培育示范城市和示范企业,着力构建产供销有机衔接和内外贸有效贯通的现代供应链体系。经过地方推荐、专家评审、各单位审核、社会公示等程序,确定了首批示范城市和示范企业。

下一步,商务部等8单位将积极指导各地以示范创建为契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进一步加强探索和创新,继续大力发展现代供应链,形成一批水平更高、价值更大的新的示范成果,提升我国供应链现代化水平,推动经济循环流转和产业关联畅通,培育全球产业链供应链竞争新优势,维护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助力畅通国内大循环,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

通知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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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流通发展司 
【发布文号】2021年第312号

【发文日期】2021年07月13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工业和信息化、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市场监管部门,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中心支行、各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各银保监局,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各分支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发展现代供应链的重要部署,2021年3月,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商流通函〔2021〕113号,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在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基础上,正式启动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创建。在试点城市和试点企业自愿申报、地方择优推荐的基础上,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商务部等8单位共同组织专家对城市和企业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经各单位审核和社会公示,确定了第一批10个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城市和94家示范企业。现将示范城市和示范企业名单印发给你们,并就示范创建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示范创建的重要意义
开展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创建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关于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抓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积极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84号)也提出明确要求。各地要充分认识发展现代供应链对维护国家经济安全、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意义,以示范创建为契机,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着力构建产供销有机衔接和内外贸有效贯通的现代供应链体系,促进经济循环流转和产业关联畅通;培育全球产业链供应链竞争新优势,提升供应链弹性韧性和自我修复能力,维护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助力畅通国内大循环,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
二、落实落细示范创建重点任务
有关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要会同相关单位,积极指导督促本地示范城市和示范企业扎实推进示范创建工作,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示范城市要进一步完善供应链治理体系建设,出台支持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政策措施,营造良好外部环境,结合本地产业特色和发展实际,建立健全各环节、各要素高效协同的产业链供应链生态,提高供应链安全稳定和自主可控水平,助力经济转型和高质量发展;示范企业要进一步提高供应链管理水平,加快供应链数字化智能化升级,加强自主创新和技术攻关,建设上下游互联互通、资源整合能力强的供应链协同平台,形成大中小企业专业化分工协作的网络体系,全面提升企业供应链数字化、智能化、协同化、绿色化和国际化水平。
各示范城市和示范企业要结合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进一步加强探索和创新,形成一批水平更高、价值更大的新的示范成果;要坚持全面兼顾和重点突破相结合,选择《通知》明确的一项或者多项示范任务,制定示范创建方案,建立工作台账。工作台账应明确示范创建目标,提出详细可落地操作的工作举措,制定相应时间表和路线图。有关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要指导和督促本地示范城市和示范企业建立工作台账,并于2021年8月5日前通过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报送商务部(流通发展司)。示范城市为直辖市或计划单列市的、示范企业为中央企业的,工作台账可通过平台直报商务部(流通发展司)。
三、建立示范创建动态管理机制
为高标准、高质量推进示范创建工作,商务部将会同有关单位研究制定示范绩效评价体系,建立示范绩效评估动态监督和调整机制。实施示范创建进展季报制度,在每个季度结束后的15天内,各示范城市和示范企业要通过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报送工作进展。示范城市为直辖市或计划单列市的、示范企业为中央企业的,季报可通过平台直报商务部(流通发展司)。有关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做好季报的指导、督促和确认工作,并在年度结束后的15天内,通过平台报送本地示范创建年度工作情况。
商务部将会同有关单位组织专家开展年度示范城市和示范企业工作绩效评价,必要时对有关城市和企业进行现场调研、抽查和核实。对工作积极性不高、示范作用不明显,违法违规开展金融业务、不遵守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以及造成其他重大负面社会影响的城市和企业,及时取消示范资格。
四、加强示范创建经验宣传推广
有关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及时梳理总结工作推进中出现的典型案例,宣传推广本地示范城市和示范企业探索形成的新技术、新模式和好的经验做法,并及时报送商务部(流通发展司)。商务部将会同有关单位通过多种渠道宣传示范创建中的典型案例,推广好的经验做法,扩大示范效果。

 

名单公示

第一批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城市名单

(按省市排序)

序号

城市名称

1

北京

2

上海

3

张家港

4

杭州

5

宁波

6

厦门

7

青岛

8

武汉

9

广州

10

深圳

 

第一批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企业名单 
(按拼音字母排序)

序号

企业名称

1

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

2

宝供物流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3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4

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

5

北京四联创业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6

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

7

超威电源集团有限公司

8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9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

佛山众陶联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

11

福建斯兰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

12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3

甘肃中药材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14

广东省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15

广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16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17

海尔卡奥斯物联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18

河北物流集团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19

河北新发地农副产品有限公司

20

禾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1

河南万邦国际农产品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2

湖北黄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3

湖北融誉亨运城乡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4

湖北神丹健康食品有限公司

25

湖北神地农业科贸有限公司

26

湖北裕国菇业股份有限公司

27

湖南中芯供应链有限公司

28

华润医药商业集团有限公司

29

汇孚集团有限公司

30

汇通达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31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2

江苏连云港港物流控股有限公司

33

江苏物润船联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34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35

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6

昆明国际花卉拍卖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37

联想(北京)有限公司

38

林德(中国)叉车有限公司

39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40

农夫山泉股份有限公司

41

欧冶云商股份有限公司

42

青岛国赫通供应链有限公司

43

青岛酷特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44

青岛双星轮胎工业有限公司

45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46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7

上海华能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48

上汽通用汽车有限公司

49

上药控股有限公司

50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51

深圳市富森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52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53

深圳市中农网有限公司

54

深圳越海全球供应链有限公司

55

实达实集团有限公司

56

四川安吉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57

苏美达国际技术贸易有限公司

58

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9

TCL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60

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61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2

武汉港航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63

无锡天鹏集团有限公司

64

西安爱菊粮油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65

西安京迅递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

66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7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68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69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70

亿海蓝(北京)数据技术股份公司

71

一汽物流有限公司

72

云集共享科技有限公司

73

云南宝象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74

云南云天化联合商务有限公司

75

浙江宏伟供应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76

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77

浙江明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78

浙江天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79

浙江天轮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80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81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82

中储南京智慧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83

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84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

85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86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

87

中国物资储运集团有限公司

88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89

中国中材进出口有限公司

90

中国中化集团有限公司

91

中铁物贸集团有限公司

92

中外运物流宁波有限公司

93

中信金属集团有限公司

94

舟山国家远洋渔业基地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商流通函〔2021〕113号通知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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