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2-28 来源:
2月19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印发《上海市交易场所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的通知。《暂行办法》将于2019年3月1日起施行。
《暂行办法》中强调商品现货类交易场所应当立足现货,必须有产业背景和物流等配套措施。交易客户限定为行业内企业,不得诱导个人投资者参与投机交易,参与特许经营类产品交易的应取得相关经营资质。交易品种应当为能够进入流通领域、用于工农业生产或消费的可大批量交易的实物商品,不得擅自上线未经批准的交易品种。上线品种的交易价格应当基于买卖双方真实交易达成,反映现货市场价格,不得依据任何其他市场行情或价格指数组织交易,不得虚构或操纵价格行情,交易应当基本能够完成交割并用于生产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