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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西海岸新区:扎实开展交易场所清理整顿工作,切实整顿行业秩序

2018-06-08 来源:

201864日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官网发布关于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的实施意见,意见中提出落实国家、省、市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分类处置互联网金融风险,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落实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回头看”工作部署,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负责”、“谁引进谁负责”、“责任分工上下对口”和“属地管理”原则,扎实开展交易场所清理整顿工作,切实整顿行业秩序。原文如下:

 

  关于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的实施意见

 

  各大功能区管委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管区,管委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驻区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的若干意见》及中央、省、市经济工作暨金融工作会议部署,围绕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大任务,重点打造绿色金融中心,推动新区金融业更高质量发展,为建设军民幸福、干部自豪、令人向往的美丽新区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撑,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回归本源,强实抑虚

 

  (一)强化政银企合作,保障实体经济资金需求

 

  1.建立融资合作关系。定期开展政银企对接、企业路演活动,调度发布全区重点项目融资需求信息,积极争取绿色金融债券在新区的投放额度,突出抓好百亿级重大项目和600个过亿元重点项目资金需求。确保贷款年增速保持在两位数以上。

 

  责任单位:区金融办、区财政局、人民银行黄岛支行

 

  2.扩大政策性贷款支持。用好开发性金融等政策,加大国开行、农发行和进出口银行对棚改、“三农”、对外贸易、军民融合、海洋资源开发、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的支持规模,发挥中长期融资的优势及引导作用。

 

  责任单位:区金融办、区财政局

 

  (二)大力发展直接融资,改善实体经济融资结构

 

  3.集聚发展股权投资基金。把握新一轮股权投资机遇,加快股权投资基金集聚发展,积极引入区外资金参与园区建设和重点产业发展,围绕“四大基地、七大中心”建设设立专项发展基金,推动设立新旧动能转换基金。到2020年底,累计新增股权投资基金60家,实际管理资本累计新增200亿元。

 

  责任单位:区金融办、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国资办

 

  4.拓展直接融资渠道。加强保险资金利用,推进大型保险机构开展保险资金直投业务。指导企业通过股权融资、债券融资、资产证券化等方式开展直接融资,推动公用事业等领域通过资产证券化进行融资,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和规模。

 

  责任单位:区金融办、区国资办

 

  5.推动企业上市挂牌。落实企业上市挂牌绿色通道制度,重点解决拟上市企业涉及土地、房产等历史遗留问题。利用三年时间,走访1000家企业,完成300家企业规范化改制,储备100家重点上市挂牌企业。紧抓香港联合交易所拓宽上市制度的机遇,推动新区生物科技企业H股上市。到2020年,新区上市公司达到15家,新三板挂牌25家,区域股权挂牌200家,直接融资达到300亿元。

 

  责任单位:区金融办

 

  (三)健全服务体系,提升金融服务实体能力

 

  6.完善金融机构体系。把法人金融机构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协调推进华海证券、期货法人和民营银行筹建工作。加快推进区内各大国有银行支行、股份制商业银行支行升格为二级分行。

 

  责任单位:区金融办、黄岛银监办

 

  7.降低实体经济金融成本。鼓励银行机构设立中小企业专营服务机构,加快推广农村产权抵押质押贷款、仓单、纳税信用贷款等金融创新产品。用好并扩大过桥资金规模,为中小企业资金周转解决燃眉之急。探索试点股权和债权相结合的融资服务方式,推广“投保贷”联动融资模式,争取投贷联动业务试点;鼓励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探索建立风险补偿机制。充分发挥保险功能,推广“政银保”贷款保证保险,支持开展企业财产险、产品责任险、雇主责任险等创新业务;培育和规范知识产权保险市场,推广开展知识产权综合保险试点。

 

  责任单位:区金融办、区财政局、区科技局、人民银行黄岛支行、黄岛银监办

 

  8.大力发展普惠金融。做强海汇、舜丰村镇银行,稳健发展小贷、担保、民资、信用互助社、融资租赁、典当等地方金融组织,提升其服务能力。落实扶贫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提升金融精准扶贫实效性;进一步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安全生产、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覆盖面;探索推广“政银担”合作模式,建立联动机制。力争到2020年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规模突破300亿元。

 

  责任单位:区金融办、区扶贫办、区商务局、区安监执法局、区食药监局、人民银行黄岛支行、黄岛银监办

 

  9.加强金融税源建设。存量方面,落实《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加强金融业税源建设工作意见的通知》,实现高管个税属地缴纳;落实财政局规范区级财政资金存放的管理办法,将财政资金存放与银行机构对新区贡献度相挂钩;定期调度重点银行机构区内项目区外贷款转移情况,争取协调转移。增量方面,重点引进金融法人机构和区域总部税源项目。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金融办

 

  二、防控风险,严守底线

 

  (一)强化责任意识,严防地方债务风险

 

  10.严控政府债务规模。规范举债融资行为,严格执行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有关规定,健全规范的政府举债融资机制,科学制定举债融资计划。在财政承受能力范围内,推广使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壮大企业资产规模,增强公司造血功能,实现国有企业的资金自我平衡、滚动发展。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国资办

 

  (二)防控重点领域风险,维护新区金融安全

 

  11.稳妥化解不良贷款。实行风险企业名单制,一企一策制定化解方案。建立债权银行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工作联动,发挥银行和企业的主体责任,协调属地镇街、法院、资管公司等部门共同推进不良贷款化解。运用好风险准备金,开展化解企业资金链和担保圈风险等专项工作。

 

  责任单位:区金融办、区法院、黄岛银监办

 

  12.防范处置非法集资风险。联合处非成员单位做好宣传引导、监测预警、调查处置、善后处理等各环节工作,稳妥处置宜联贷、福源币等重点机构风险。发挥举报奖励机制作用,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手段,结合属地巡查、行业监测等方式强化涉非风险搜集和预警。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加大对非法集资案件的侦办、打击力度,形成高压震慑态势,暂不具备立案条件的,综合运用工商行政管理、税务稽查、广告资讯管控等手段,挤压其生存空间,遏制风险扩散。持续开展打非宣传,提高居民非法金融识别能力和远离非法集资意识。

 

  责任单位:区金融办

 

  13.做好清理整顿工作。落实国家、省、市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分类处置互联网金融风险,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落实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回头看”工作部署,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负责”、“谁引进谁负责”、“责任分工上下对口”和“属地管理”原则,扎实开展交易场所清理整顿工作,切实整顿行业秩序。

 

  责任单位:区金融办、区商务局、区文广新局、黄岛银监办

 

  三、深化改革,优化格局

 

  (一)创新发展模式,加快金融业做大做强

 

  14.高标准规划建设西海岸金融载体。落实《关于促进青岛西海岸绿色金融中心发展的意见》,建立绿色金融中心建设评价指标体系,建设特色金融生态楼宇,加快各类金融业态集聚,把绿色金融中心打造成为区域性金融地标和城市新符号。高标准建设清华基金小镇,大力培育科技金融、金融租赁和商业保理等创新性金融业态。争取用5年时间新增各类金融机构300家以上。

 

  责任单位:海洋高新区、灵山湾影视文化产业区、区金融办

 

  15.扩大金融开放创新。落实“一带一路”倡议框架,通过内保外贷和企业境外发债、上市等方式,积极引入国外资本。依托国际海洋产权交易中心,推动银行、保险、信托、期货、证券等机构开展涉海金融业务创新,重点发展航运基金、航运保险、船舶租赁等航运金融业务。积极争取保险创新试点,建设以涉海保险为主题的现代保险服务创新示范区。支持驻区银行在新区开展离岸金融业务。深化中韩金融合作试点,发展韩元挂牌业务和中韩货币互换项下韩元融资业务。

 

  责任单位:区金融办、区商务局、人民银行黄岛支行

 

  16.实施软实力提升工程。开展金融系统“十优”创建活动,精选具有代表性和创新性的金融案例,不断树立新区金融机构品牌创建意识。积极争取率先开展创新创业平台、普惠金融平台和互联网政务建设试点。大力普及移动支付,借鉴杭州、武汉等地建设“无现金城市”经验,在全省率先试点建设“无现金”新区。

 

  责任单位:区金融办、人民银行黄岛支行、黄岛银监办

 

  (二)加强统一领导,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17.加强金融工作的统一领导。完善金融工作统一领导的体制机制,统筹全区金融业改革,抓好金融税源建设、人才引进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与市级“一行三局”密切联系,并根据省市贯彻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意见部署抓好落实。

 

  责任单位:工委组织部、区财政局、人民银行黄岛支行、黄岛银监办、区金融办

 

  18.发挥政策引导作用。争取国家金融创新政策在新区先行先试,鼓励企业利用好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全口径跨境融资等政策,推动企业做大做强。研究小微企业风险补偿政策,修订《金融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加快形成金融机构集聚、资金汇聚、金融业良性发展的活力新区。

 

  责任单位:区金融办、区财政局

 

  (三)做好保障工作,优化新区金融业发展环境

 

  19.完善人才保障机制。加强金融干部队伍建设和高端金融人才引进。将金融专题培训纳入组织人事部门培训计划,形成各级干部学金融用金融发展金融的良好氛围。建立金融人才双向交流机制,积极争取“一行三会”干部到新区挂职。依托高校、金融机构和国有平台公司,采取雇员制和聘任制引进、载体整体引进、团队集体引进、核心人才带动引进等多种方式,引进金融高级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骨干技能人才。

 

  责任单位:区金融办、工委组织部、区招才中心、区人社局

 

  20.强化法治保障。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金融法治体系。深化新区省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园区建设,推动人民银行“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与新区信用体系相融合,加快建设非银行信用信息的社会征信系统。推广应用“身份链”技术,提高企业和个人征信水平。积极构建社会信用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打造“诚信西海岸”。

 

  责任单位:区法院、区发改局、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区金融办、人民银行黄岛支行

 

  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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