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2-18 11:54:47 来源:互联网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发展区域性股权市场的通知》(国办发〔2017〕11号)和《区域性股权市场监督管理试行办法》(证监会令第132号),按照中国证监会统一部署,9月13日,青岛证监局与青岛市金融办签署区域性股权市场监管合作备忘录,并就规范发展区域性股权市场、推进清理整顿地方各类交易场所、进一步加强监管协作进行了座谈。
青岛证监局局长张文鑫、副局长张兆兵,青岛市金融办主任白光昭、副主任王锋等出席签约仪式。
座谈会上,张文鑫局长强调,青岛市区域性股权市场的监管与发展,还须继续贯彻落实“先规范后发展”的总体思路,督促运营机构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做好创新发展的准备,蓄势待发,随时能够“起跑”,但绝不能“抢跑”。针对清理整顿地方各类交易场所“回头看”工作,前期在青岛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青岛市金融办牵头,各部门积极推动,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仍须保持高压态势,按照清理整顿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的要求,紧紧围绕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理念,该关闭的关闭,该撤并的撤并,该整改的整改。青岛证监局将继续做好中国证监会与青岛市人民政府各部门沟通的桥梁,充分发挥资本市场的功能,积极服务并助推青岛市实体经济的发展。
白光昭主任指出,此次签约仪式是青岛市金融办与青岛证监局监管协作中的一项里程碑。青岛市金融办将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强化与青岛证监局的沟通协作机制,加强对青岛市区域性股权市场的监管,督促运营机构规范运作、稳扎稳打,在此基础上推动其做大做强,切实发挥服务实体经济的作用;继续按照清理整顿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的要求,充分评估各类交易场所的整改、撤并、关闭方案,稳妥推进清理整顿工作。
下一步,青岛证监局将在中国证监会的领导部署下,积极主动落实各项工作,与青岛市金融办共同加强辖区区域性股权市场的监管,稳妥推进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回头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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