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3-07 20:51:45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继传出央行下发的《加强交易场所类特约商户资质审核和风险监测 严禁为非法交易场所提供支付结算服务》后,近日央行下发的《违规交易场所及未通过验收地区交易场所名单》又在业内流传。
近年来全国各地涌现出形形色色的交易所,这些场所多以白银、原油等大宗商品为交易标的,违背市场原则开设对赌电子盘,导致大量投资者爆仓亏损。全国经监管者查实的违规平台达300多家。
许多交易平台打着省级政府批文和银行第三方存管的幌子骗取投资者的信任,但第一财经记者发现,银行并没有为交易平台提供所谓存管服务,仅提供支付结算服务。而多数银行面对交易平台的虚假宣传都选择了沉默。
今年1月9日,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第三次会议在北京召开,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第三次会议在北京召开。记者获得的会议资料显示,银行、第三方支付机构应在6月30日前停止为违规交易场所提供服务。
300家交易平台违规
多家商业银行和第三方支付机构人士向第一财经确认,业内流传的1月23日央行下发《加强交易场所类特约商户资质审核和风险监测 严禁为非法交易场所提供支付结算服务》(下称“通知”)属实。
华南地区一家大宗商品交易场所负责人告诉第一财经,《违规交易场所及未通过验收地区交易场所名单》(下称“名单”)可能是《通知》的附件。另一位商业银行人士指出,名单可能是银行机构内部为开展业务下发的指导文件。
记者梳理发现,名单共涉及全国326家各类商品交易场所、28家代理商(会员公司、授权服务机构),其中“未发现违规”以及“整改完成”的只有5家交易场所,而“公安介入”、“失联”、“已关停”和涉嫌违法被法律判决的平台和代理商多达33家。
名单反映的交易平台主要问题有,涉嫌从事非法期货交易,采取做市商、T+0、集中匿名交易模式,虚假宣传,私设交易品种,涉嫌欺诈等等。
《通知》指出,“银行机构和非银支付机构与交易场所开展业务合作的,要严格审核交易场所的业务资质,严禁为非法场所提供支付结算服务。要通过多种途径充分了解交易场所的经营范围,并审核期经营范围的合法性。无法确认交易场所业务资质和经营活动合法性的,不得将其拓展为特约商户。”
《通知》要求银行和第三方支付机构,严禁为非法交易场所提供支付结算服务,加强对交易场所类特约客户资质的审核。
央行还要求支付机构和商业银行于2017年2月底前对存量受理终端和网络支付接口的使用情况开展核实,全面排查特约商户将受理终端或网络支付接口出租、出借、出售给交易所的行为,一经发现,应立即停止相关支付结算服务并依据协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所谓“资金监管”是谎言
许多违规交易场所都声称与银行签署了战略合作,有了银行做第三方存管和资金监管,投资者在平台做交易就有了资金安全的保障。不过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银行并未向平台提供第三方存管服务,大部分银行所做的仅仅是根据平台的指令提供支付清算服务。
2007年,在场外大宗商品市场兴起的早期,由浦发银行代表的中小银行就已经开始探索为这类交易平台提供金融服务。
由于一些平台交易金额巨大,产生了大量的沉淀资金和支付清算需求,因此引入银行等金融机构加入。各家银行为交易平台专门设计了名称各异的服务产品,如“E商务通”、XX易宝、银商通等等,这些服务被交易场所宣传为第三方存管服务,但是这些时髦的名称背后,却鲜有公开的业务规则。
2016年6月15日,建设银行在官网上发布提示称,“E商贸通”主要为企业级电子商务平台及平台会员提供出金、入金、查询等支付结算功能。“E商贸通”业务并未为平台提供资金监管、托管、存管功能,也未提供代理理财、代理销售等服务。
建设银行在提示中表示,“我行发现个别交易场所及其代理商、会员服务机构存在夸大交易收益并通过QQ群、微信群、网络直播平台、论坛等方式指导客户进行交易操作的行为。针对部分企业假借我行名义进行不实宣传的行为,将依法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一家国有大行分行托管业务部门负责人对第一财经表示,大部分银行跟交易平台仅仅是是支付结算的关系,与一般企业客户的支付结算区别不大。
他解释称,在这类业务中,交易场所在银行开立一个总账户,平台利用银行的清算系统进行分账管理,包括根据交易结果在投资者和其交易对手平台会员代理商间进行资金分配、扣取手续费等。虽然投资者是通过银行将资金是打入了交易平台的账户,但银行与投资者之间没有资金监管协议,实际上无法起到资金监管的作用。
另一家股份制银行托管业务负责人告诉第一财经,“银行一般不会介入交易,你不知道真实公允的交易数据,交易所的数据无法核对,所以只能根据交易所的指令转入转出资金。”
银行应洁身自爱
近两年来,随着监管加强,银行对场外大宗商品市场的支付清算服务有所收紧。
前述国有大行人士告诉记者,“这几年各类所谓的大宗交易场所太乱了,交易撮合信息的公平性没办法保证,交易场所自己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他表示,各家银行在总行层面都对接入地方大宗商品市场设置了准入条件,如必须有省政府以上批文,此外在风控情况、资金系统架构、法人治理等方面都会进行约束。
由于大银行收紧了交易场所业务,部分交易平台开始寻求第三方支付机构来进行所谓的“第三方存管”。
不过,一家第三方支付机构相关业务人士告诉第一财经,支付公司不具备托管、存管的能力,也无法识别风险。只要投资者下单,资金就会转入交易平台的支付账户。由于支付公司的所有功能集成在平台的交易系统中,平台仍能通过操纵系统挪用客户资金。
记者了解到,支付机构门槛较银行更低,一些支付机构在为没有政府批文的交易平台甚至手机APP商品现货交易电子盘(微盘)提供支付清算服务。
今年1月9日,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第三次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手册显示,清理整顿中人民银行和证监会负责牵头的部分为,商业银行、第三方支付机构根据违规交易场所和“微盘”名单,在6月30日前逐步停止提供服务。对于没有省级政府批文的非法交易场所,不得为其提供服务。即使有批文,但监管部门认定违规并通报的交易场所,要及时停止服务。
寻真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德怡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交易场所宣传第三方存管是为了利用国有银行的背书功能,冒用银行的信用。
早在2013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2〕37号):商业银行、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保险公司、信托投资公司等金融机构不得为交易模式违规的交易场所提供承销、开户、托管、资产划转、代理买卖、投资咨询、保险等服务;已提供服务的金融机构,要按照相关金融管理部门的要求开展自查自清,并做好善后工作。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