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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涛:大宗商品交易市场存在“被边缘化”

2017-03-13 来源: 鹿头社

     当前大宗商品交易市场被“边缘化”,发挥的作用并不大。其主要表现为:被电子商务“边缘化”,没有将大宗商品交易市场看作是电子商务的重要组成部分;被实体经济“边缘化”,没有被看作是实体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被期货市场“边缘化”;被国际贸易“边缘化”,没有被看作是跨境电商、跨境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

    大宗市场应落实“十三五”发展理念

    大宗商品交易市场必须在创新中发展,应坚持创新理念,落实“十三五”发展规划的新理念。

    一是要进行理论创新、科技创新、制度创新、文化创新。大宗商品交易市场应该创新多种模式,不仅仅是招标拍卖、现货连续交易、中远期交易模式,还应该有多种模式,如挂牌交易、即期现货、商城交易、现货发售,等等。

    二是要搞好协调发展。即搞好城乡协调、经济社会协调、“四个协调”(即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就大宗商品交易市场来说,包括交易、物流、供应链、支付等“四位一体”。

    三是绿色发展。充分发挥大宗商品交易市场的作用,减少和节约商品流通的资源,建设绿色大宗商品交易市场,如绿色大宗商品物流、绿色大宗商品配送、绿色大宗商品金融等。

    四是开放发展。即充分发挥大宗商品交易市场的辐射作用,促进“一带一路”开放发展,到“一带一路”国家建市场,运营市场。

    五是共享发展。即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与传统的“先富带后富”不同,甚至可以吸引大宗商品交易市场的人财物资源,吸引社会风险投资基金、私募基金、股权基金等。

    要坚定大宗市场发展方向

    我国大宗商品交易市场应坚持为实体经济服务的发展方向。

    第一,向实发展的方向。大宗商品交易市场不能搞成虚拟的赌博市场,应虚实结合,不搞花架子。具体来说,不能只发挥其交易的功能,而应将其网上交易与网下交易紧密结合,实实在在对实体经济产生作用。如在引导生产、流通、消费上下功夫,真正引领商品交易市场转型升级。

    第二,向上发展的方向。这里指的是以平台为中心向产业链上游发展,如向生产基地、园区、港口、农村基站等延伸,利用平台来整合上游的网上与网下资源。

    第三,向下发展的方向。这里指的是以平台为中心向产业链下游延伸,如大宗商品交易的物流和供应链、实体市场及其采购商、网络金融等,利用网络平台来整合下游的网上与网下资源。

    第四,向外发展的方向。大宗商品交易市场的外向型发展,一是发展跨境电商业务,在大宗商品交易市场平台上增加跨境电商的功能;二是“走出去”,在“一带一路”国家的产业园区、商贸城建立大宗商品交易市场;三是在“一带一路”以外的国家建大宗商品交易市场,如广西糖网计划到巴西等国建立糖网等。

    第五,融合发展的方向。大宗商品交易市场最终要实现融合发展:一是大宗商品交易市场与电商的融合发展。大宗商品交易本身就是电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因为B2B电商占整个电商的比例是80%,而B2B大宗商品交易就是电子商务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二是大宗商品交易市场与期货市场融合发展。不是说搞“准期货”交易,而是与期货市场联动发展,创新“期货转现货”业务,发展规范的大宗商品的“基差交易”。三是大宗商品交易市场与物流的融合发展,大宗商品交易市场与供应链的融合发展。四是大宗商品交易市场与网络金融的融合发展,发挥大宗商品交易市场在融资方面的重要作用。五是大宗商品交易市场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这里讲的“融合发展”,是指大宗商品交易市场应该争取现有的一些“促进发展”的政策,如电商政策、跨境电商政策、商品交易市场转型升级政策、商贸物流政策、“三农”政策等。

    第六,品牌发展的方向。大宗商品交易市场应加强品牌市场的建设:一是品牌的客户建设,二是品牌的交易品种推出,三是品牌的交易服务、品牌的物流与供应链服务、品牌的金融服务,四是最终品牌的市场目标的实现。其中,诚信体系建设是其核心内容,贯穿于整个大宗商品交易市场的始终,包括风险防范,在当前具有重要意义。

    第七,规范发展的方向。我国大宗商品交易市场必须规范发展,避免“泛亚事件”的再次发生,因此必须加强自律与监管相结合:一是坚持大宗商品交易市场的现货性质,而不是“准期货”性质;二是坚持大宗商品交易市场的规范化运营;三是尽快形成大宗交易市场的标准体系建设;四是加强大宗商品交易市场的风险防范体系建设,加强平台基础风险防范;五是在开放中形成中国商品交易市场体系、风险防范体系。

    总体而言,控制规模、调整结构、交易创新、管理升级应该成为当前的主题,而且还需要有一个长期的发展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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