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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宗商品交易平台的第三方服务

2016-02-29 来源:

 

大宗商品交易市场,一般指的是采用电子化交易系统从事原材料、大批量商品贸易的场所。和传统意义的批发市场或电子商务不同的是,大宗商品交易市场不仅仅是商品贸易的场所,而是充分利用电子化平台的技术优势,与商业银行、物流企业及相关服务机构各自拥有的服务系统进行对接和组合,为供应商、贸易商、生产加工企业全面提供商品交易、结算、交收、物流、融资和信息服务,实现商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四流归一”的公众化服务平台。
2011年11月,国务院发出38号文件,大宗商品交易市场从事中远期标准化合约交易遭遇政策性障碍,“有序的回归现货”成为众多市场唯一可供选择的发展方向。但是,“回归现货”,在实践中遇到的困扰是,大宗商品交易市场不论从服务的专业化水平还是从服务受众的熟悉程度来说,比起专业化的服务机构都存在不小的差距,如果只是提供同质化的服务,希图在市场竞争中站稳脚跟,无异于“望梅止渴”;以此和同类的服务机构开展合作,也无法得到响应。
出路何在?在现有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的框架内,在各类大宗商品现货市场存续的业态中,在各种专业服务机构基本覆盖市场需求的状态下,不断以创新而著名的大宗商品交易市场,积极探索以第三方服务为特征的经营模型,尤显重要的意义。
一、第三方服务的需求普遍存在于现货贸易的各环节中。
第三方服务一般是指由独立提供的专业服务商,以第三方的角色为客户提供系列的专业性服务过程。第三方服务最早运用于物流运输业,形成第三方物流。又被物业管理业、IT业等模仿运用,之后被各行各业所接受。第三方服务提供商以独立于产业上下游的身份,以契约为载体提供专业性服务,使客户在享受服务的同时并得到价值增值,受到客户普遍欢迎,迅速得到发展。
现货贸易的各环节中普遍存在第三方服务的需求。交易者作为现货贸易的参与者,在多种场合中会成为买卖关系中的一方。比如:商品交易中的买方或者卖方;贸易融资中的借方或者贷方;商品物流中的供方或者求方等等。在各自利益最大化的驱动下,围绕着供求关系、经济实力、资源占有等进行着利益的博弈,这种博弈既贯穿在契约达成之前,同样存在于契约执行的全过程,只要符合己方利益,并不排除违约倾向一次次出现,商品贸易中的三角债、拖欠贷款、挪用资金、合同执行中的纠纷层出不穷。交易双方十分清楚利益的天平并不会轻易朝己方倾斜,在制约双方的第三方出现之前,必然为争取己方利益的最大和将风险朝对方转移既战战兢兢同时又全力以赴。在这时候,能起到监督和保证作用的第三方服务,是交易双方的内在需求。
大宗商品交易市场符合第三方的角色定位。首先它独立于买卖双方的存在,服务于双方又不直接介入任何一方的利益;其次它以公开的交易规则、风险控制手段和交易技术平台提供专业化的服务;再其次由于它的介入,使交易效率提高,交易成本减少,合同的履行受到监督,交易双方都得到增值。大宗商品交易市场的服务范围,既在交易服务、物流服务、融资服务之中,又超出这类服务之外,因为它扩展了第三方服务的内涵,即中介、服务、监督、善后。
和其他第三方服务最大的不同,大宗商品交易市场的服务功能,并不是某一项既有服务功能的出让或外包,而是既独立于第一和第二方之外,又介入到双方的贸易链条之中,在其中某一个环节甚至全过程提供多层次多方面贴近服务。这种服务功能的获得,不是出于单方面委托,而是出于双方甚至多方的共同赋予。比较典型的就是交易双方在大宗商品交易市场公开交易、委托交收和清算;指定交收仓库、统一仓单、规范物流流程;商业银行通过大宗商品交易市场发放贷款的先票后货和先货后票、担保提货、厂商银三方合作模式等等。
 二、整合第三方服务资源的可行性和必要性。
由于共同赋予的特点,大宗商品交易平台必然汇集商品贸易中多方面的交易行为。大宗商品的供应商、贸易商、生产加工企业、商业银行、物流企业及其他服务企业,必然参与其中进行交易和提供服务(服务也是交易),交易行为的汇集带来经营资源的汇集,整合汇集起来的经营资源,发挥更高的经营效率,降低经营成本,减少经营风险不但成为必要,也成为可能。
在现实的贸易中,多种经营资源的互相参与、融合实际已经发生并且日益深入。大宗商品的供应链物流和供应链融资的“并轨”现象越来越明显,“物流金融”成为重要的经营工具。但是,这种融合如果只是落实在某一个经营者身上,其作用十分有限,在市场的推广速度缓慢。比如,“物流金融”作用到某个物流企业,必然发生“铁路警察各管一段”的现象,融资者的融资行为一旦脱出该物流企业的经营范围之外就会失效。所以,同一批商品落在不同的物流环节,被分割成了“商品质押融资”、“铁路质押融资”、“公路质押融资”、“海运质押融资”等等,物流全流程中的每一个节点成为不可跨越的“鸿沟”,在每一个节点结束前,企业的融资必须中断,进入下一节点再重新开始,造成资源浪费、成本增加和效率损失。
商业银行开展供应链融资遇到同样的困扰。针对重点企业给出银行授信,惠及该重点企业上下游企业进行自偿式贸易融资,以封闭式的资金链条防范风险,是一种越来越成熟的融资模式。但在实践中,针对某一重点企业的供应链融资的局限也凸显出来,重点企业的供应链覆盖范围有限,且受到其他供应链的干扰,溢出的风险对该重点企业和商业银行都将造成威胁。商业银行已经认识到,如果以大宗商品的服务平台为核心,针对大宗商品交易市场给出银行授信,惠及在交易市场中参与交易的企业,将会扩大供应链的覆盖范围;同时运用大宗商品市场中的价格波动风险控制、商品交收风险控制、商品质押融资监管等手段防止风险的溢出,各方都能获得更大的利益。
大宗商品交易市场拥有的电子化、信息化技术手段,为各种经营资源的整合与重组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持。随着计算机和网络技术的推广运用,商业银行、物流企业、信息开发企业都已经相继开发运用自身的网络服务系统,将大宗商品交易市场的技术平台与这些服务系统进行对接,不但能够实现信息共享,更重要的的是可以组接成为功能强大的网上服务平台,改变一般的供应链线性流转模式,转到平台的封闭式流转模式,不但能最大限度的提高资源使用效率,而且能大大较少风险溢出的节点,有效地控制风险。
供应链线性流转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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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平台封闭式流转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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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现货市场平台化运营。
大宗商品交易市场要做到能全方位提供第三方服务,自身需要具备一些必要的条件,这些条件包括:
1、市场公信力。一是需要政府资源的适度参与。政府资源属于公共品,政府资源的适度参与对建立公众化的服务平台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二是高度市场化的运营机制。政府的支持和监管不能取代市场化的运营,因为服务平台的建设和运营,毕竟是市场选择的结果而并非政府指定式经营。公开透明的市场运行环境,公平务实的市场运营规则,公正规范的市场运作机制,合理的服务收费以及高素质的运营团队都是不可或缺的。
2、先进的经营理念和技术开发能力。随着全球一体化的推进,国内大宗商品的流通大多与国际市场接轨,商品价格随着国际价格一体波动,因此大宗商品市场的经营必须从大处着眼,细微处着手,选准介入点,方能融入现货市场的整体运行之中。我们广州保税区广保商品交易商务有限公司坚持“融入融汇融合,守时守信守诚”的经营理念,切实从现货市场的需要出发,做好服务。这种经营理念,客户容易接受,能够接入现货市场目前的经营秩序之中,增值服务才能够寻找市场需求。
    大宗商品的服务平台是一个电子化信息化平台,是在现实的现货市场基础上搭建的虚拟化的市场环境,基本构造是电子化的交易、结算、交收系统,成功的市场已一定程度扩展到交收物流、电子仓单、贸易融资等功能。每一项服务业务的发展,都需要得到强大的技术支持,保持持续的技术开发能力,尤其重要。
3、强大的资源整合能力和市场凝聚力。
    面对庞大的现货市场资源,如何通过整合与重组,实现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减少风险,是大宗商品服务平台能否产生市场凝聚力的关键。据统计,我们流通企业的物流成本已经占到企业经营成本的16%左右,高出国外发达国家10个百分点,尽管如此,物流企业的盈利能力依然偏低;同时,我国流通企业的资金使用效率又大大低于国外发达国家的水平,所以通过整合资源提高流动性管理水平,从而增加企业经营效益有很大的潜力。
大宗商品的服务平台通过资源的汇集,可以发挥资源配置、合理利用的作用。在目前情况下可以选取项目就很多,比如通过供应链上下游企业的流动性封闭运营,组合上游企业的货押融资、未来提货权融资、担保提货融资,下游企业的应收款融资、保理业务,物流企业的仓单融资、货运融资、输出监管条件下的货押融资等等,通过商业银行的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贸易信用证等货币工具,建立简易的货物与资金之间的互换和回流系统,就能同时给经营企业、物流企业和商业银行带来很大便利,增加企业的盈利点,减少经营风险。
广州保税区是1992年国务院最早批准设立的综合保税区之一,在保税区内可以享受“境内关外”的税收优惠政策。正是因为特殊的政策优惠,区内市场处于封闭状态,造成与国内市场的隔离,在市场价格瞬息万变的情况下,无法与国内市场联通互动,反而制约了区内市场的发展。通过建立广保商品交易商务平台,构建虚拟化的市场环境,将区内和区外市场联通在一起,保税区成为国际市场和国内市场连接的一个节点,转口贸易、进出口贸易、国内贸易同时在平台上运行,各种金融工具和融资模式重新组合,企业享受了便利,提高了效率,减少了风险,也增加了收益。
四、政策上需要解决的问题。
大宗商品交易市场是一种新型的市场组织模式,行业生态处于初步阶段。市场组织经营的发展方向、业务运营方式和企业盈利模式都在不断探索之中,没有现成的适应的国家法规框架,在市场准入、政府监管、税收政策、业务模式、行业发展尚没有明确的界定。从宏观上,国家及相关部门应及时制定行业发展规划及相应的鼓励支持政策,积极扶持和引导大宗商品交易市场朝健康的方向发展。
归口管理,建立行业协会,统一制定行业发展规划。从各地市场目前的发展来看,业务的主要运营模式与现货批发市场、电子商务、中远期合约交易、物流和融资服务等都有部分联系,这些业务归属于不同的政府管理部门,影响了行业发展的统一性和政策的连续性。因此,应该争取大宗商品交易市场的统一归口管理,成立行业协会,厘清行业的发展政策,引导行业的整体发展。
推动行业建设的政策鼓励和资金支持。开展第三方服务的大宗商品交易市场,本质是非营利性的公众化服务平台,不论从其公信力的建立,还是市场建设的投入,以及市场经营的过程,都需要政府给予一定的支持和政策倾斜。各地政府虽然已经出台了不少鼓励政策以及专项的资金支持,但因为对第三方服务的大宗商品交易市场定位不够清晰,鼓励政策的针对性显得不足。需要政府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做出行业规划,明确行业发展方向,清晰的给出政策支持和鼓励。
积极解决目前行业发展的政策性瓶颈。大宗商品交易市场的第三方服务,在贸易链条中既不属于卖方,又不属于买方,但又介入到双方之中,资金、商品、票据均通过平台进行交换,这对以增值税为主的税务链不相适应,形成制约行业发展的瓶颈,需要积极研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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