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3-28 来源:
《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已经2024年2月5日第9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4月1日起施行。
2024年2月8日
附件:《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