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4-13 来源:
发改能源〔2022〕2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有关中央企业:
《“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已经国务院批复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 2022年1月29日
附件:
《“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