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5-09 来源:贵州省政府办公厅
为进一步落实责任,推进工作,形成激励约束机制,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意见》(黔府办发〔2015〕42号)精神,经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贵州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2017年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重点工作考核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全省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承担的重点工作进行考核。方案主要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委省政府公共资源交易改革要求,形成合力,狠抓落实,攻坚克难,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打造成政府推动“放、管、服”改革的重要窗口,让平台整合的红利真正转化为市场活力和发展动力。
二、工作目标
(一)加快推进全省各类项目交易全过程电子化
工作目标:
1.实现工程建设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类项目从受理登记、信息发布、投标报名、专家抽取、开标评标、中标公示、保证金收退、资料存档备查等各个环节全程电子化运行。
完成时限:2017年6月30日前
2.推进政府采购类项目从受理登记、信息发布、文件购买、专家抽取、中标公示、保证金收退到资料存档备查等环节的全程电子化运行。
完成时限:2017年6月30日前(电子化辅助开评标工作全年逐步推进)。
3.实现土地矿业权类项目从受理登记、信息发布、项目报名、挂牌交易、成交结果公示、保证金收退到资料存档备查等的全程电子化交易。
完成时限:2017年6月30日前
(二)全面推进远程异地评标
工作目标:
1.设置专门的远程异地评标场地;具备电子政务外网网络环境,并能够登录全省公共资源交易远程异地评标系统;具备进行远程视频会议的设备;明确有专人负责远程异地评标工作。
完成时限:2017年5月31日前
2.根据《贵州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远程异地评标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制定符合本中心工作实际的远程异地评标工作实施细则。
完成时限:2017年5月31日前
3.2017年6月30日前,通过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远程异地评标调度系统发起并完成3宗以上工程建设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类项目远程异地评标工作。
完成时限:全年
(三)全面提升公共资源交易数据质量
工作目标:按照《国家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据交换标准》要求,实现全年数据上报完整率、准确率达到98%以上。
完成时限:全年
(四)实现全省数字证书及电子印章无障碍互认
工作目标:实现省内任一数字认证服务机构发放的数字证书及电子印章互认效果社会评价满意度达到90%以上。
完成时限:全年
(五)加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报送工作
工作目标:每月报送2篇以上反映本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经验、特色、亮点以及创新情况的信息。
完成时限:当月
三、考核对象
省、市(州)、贵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四、考核标准
采取计分制及社会评价制进行综合考核。全年目标共计100分。以年终完成目标任务情况、目标实施过程和目标完成取得的绩效为主要依据,结合社会第三方评价结果,采取按项评估、以项计分的考核办法,由考核工作组统一组织实施。具体评分标准为:
(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分值占80分。全部完成目标任务的,全额计分;目标任务未完成的,扣除该项目分值。目标工作存在质量问题,依照评分标准按比例下幅计分;因工作质量差造成重大影响,或被通报批评的,该项不得分。
(二)社会评价,分值占20分。由考核工作组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围绕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质量、工作效率、服务水平、群众满意度、数字证书互认情况建立评价体系,并出具评价结果。按评价结果进行相应测算赋分。
各项工作所占分值详见附件。
五、考核方式
(一)远程异地评标工作。远程异地评标工作由考核工作组在项目运行过程中进行跟踪测评。
(二)项目交易电子化工作,由考核工作组实地进行测评。
(三)信息报送工作。由考核工作组每月对上报信息情况及信息采用情况作排名通报,并进行统计测评。
(四)数字证书及电子印章无障碍互认工作。引入第三方评价机构作出评价。
(五)数据质量工作。受省政府办公厅委托,由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每日调度通报,跟踪各地数据质量。由省政府办公厅每半年向各级人民政府通报一次数据质量。由考核工作组对全年数据质量做出统计测评。
六、结果运用
考核结果抄送各级人民政府作为本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年度目标考核重要依据,推进任务落实。
七、组织领导
成立重点工作考核领导小组,省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任组长,省政府办公厅综合处负责人和省、市(州)、贵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组织协调推进考核工作,考核结果经省政府办公厅审核后通报全省。
据悉,2016年,贵州省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共完成交易项目61820宗,交易金额7953.62亿元,节约资金125.57亿元。
附件:2017年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重点工作考核标准
(来源:贵州省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