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9-28 来源:南方日报
清远市政府近日印发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将P2P网络借贷、股权众筹、通过互联网开展资产管理及跨界从事金融业务、第三方支付业务、互联网金融领域广告等行为、互联网保险等6个领域作为专项整治的重点领域。
P2P小额投资理财门槛较低且交易简单,不需要研究需要专业技能的图表、术语和数据,操作简单,吸引了不少毫无理财经验的投资者。近年来,以P2P理财、网络理财为名但从事线下理财业务的民间理财公司在清远冒头,广布网点,涉及金额巨大。仅在第二季度,清远全市共立非法集资案件6起,破案2起,刑事拘留5人,逮捕3人。
非法集资往往披着网络金融的外衣从事非法活动,而普通市民往往难以辨别。此前,清远公布了一批非法集资案件,如在英德,曾某等人成立了英德市高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对外宣称其项目回报惊人,在高额回报的利诱下,陆续有群众在该公司参与投资上述各类项目,投资额达3620000元。应当说,这样的案例并不少见。如果没有及时戴上“紧箍”,互联网金融这种金融领域出现的新业态,将难以发挥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和改善服务的作用,反而被某些不法分子利用,当成捞取不义之财的工具。
互联网金融领域的风险隐患有其复杂的成因。老百姓手中有闲钱却缺乏投资渠道,面对各种互联网金融产品“高收益、低风险”的宣传时,缺乏辨识能力的投资者容易上当。可是,作为一种新业态,互联网金融尚处于监管真空状态,监管责任主体不清晰、监管体制不健全和监管规则不完善等问题比较严重,尤其是在清远这样的三四线城市,由于本身的专业水准不足、监管成本较大等多个原因,长久以来监管工作仍然停滞不前。
此次清远瞄准互联网金融,将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和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等未取得相关金融资质、利用P2P网络借贷平台和股权众筹平台从事房地产金融业务行为进行整治,无异于给互联网金融上了一道“紧箍咒”,引导互联网金融机构树立合法合规经营意识,规范经营行为,加强风险管控能力建设,推动互联网金融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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