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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新材料新能源及装备产业集群推进工作方案

2016-06-22 来源:江门市人民政府

为推动江门市新材料新能源及装备产业集群蓬勃快速发展,促进有关项目顺利落户,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内容及规划

(一)工作思路。

我市按照“一核驱动,四带联动”的发展思路规划产业集群建设。其中,“一核驱动”:以台山新材料新能源及装备产业为主战场和主阵地,带动全市相关新材料新能源及装备产业集聚发展;“四带联动”:推动江门国家高新区产业带发展电子信息材料及新能源装备,新会-开平、蓬江-鹤山产业带发展高性能高分子材料以及电子信息材料,恩平产业带发展以纳米碳酸钙为主的纳米新型材料。

(二)工作目标。

通过龙头企业带动,聚集产业发展,计划到2025年打造成超千亿元产业集群,建设成为国内领先的新材料新能源及装备产业基地,其中台山成为全国最大的核电生产基地,中欧清洁能源(装备)产业园成为集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应用示范、交易展示、支撑服务与商贸物流于一体的全国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的新能源装备产业基地。新材料产业产值超600亿元,新能源及装备产业超500亿元。

2016年新材料新能源及装备产业投资90亿元,新增亿元以上项目7个,10亿元以上项目1个。新材料新能源及装备产业投资同比增长22%,产值同比增长8%

(三)工作重点。

围绕装备制造发展需求,重点发展关键功能材料。主要包括高端装备用特种合金、高性能分离膜材料、高性能纤维及其复合材料、新型能源材料、电子陶瓷和人工晶体、生物医用材料、稀土功能材料、先进半导体材料、新型显示材料等高性能新材料,培育发展实施智能制造、新能源、电动汽车、智能电网、节能环保、医疗卫生、新一代信息技术和国防尖端技术等重大战略需要的关键保障材料。

夯实新能源产业优势,推进新能源应用和新能源服务。依托国家“十三五”期间制定能源生产和消费战略,积极推动能源消费供给改革。重点发展核电、太阳能、生物质能、海洋能等领域,推进新能源重点项目建设,在新能源系统集成、创新金融服务、工程设计及咨询、创意设计与研发、互联网与物联网服务、第三方物流等方面加强投入,培育发展发展核能、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海洋能以及其它新能源装备制造过程中所需要的相关服务。

重点发展新能源装备制造业,迅速壮大产业规模。以核能、风能、新能源汽车、智能电网、节能环保、生物质能等产业为发展重点,在风电装备领域引入新型风机设备制造,培育发展海上风电装备制造;生物质能装备领域培育发展乙醇、生物柴油及垃圾等生物质能发电装备;节能环保装备重点发展余热锅炉、节能电机、节能变频器、节能监测和仪器等领域;新能源汽车配套装备培育发展新能源充电桩、新能源电池等;智能电网重点发展智能仪表、输变电设备等。

(四)发展路径。

新材料新能源及装备产业集群总体分三期逐步推进建设:

产业集聚阶段(2016-2017年)。台山核电一期、华电LNG项目等一批项目建成投产,中欧清洁能源(装备)产业园初具规模,逐步形成特色突出的产业集群,新材料产业产值超300亿元,新能源及装备产业产值超200亿元,总产值超过500亿元。

产业协同阶段(2017-2020年)。加快推进中欧清洁能源(装备)产业园快速发展,推动台山核电二期建成投产。加大招商力度,重点引进国内外龙头企业,形成产业链相对完整、产业集聚度高的产业集群,成为国内有影响力的新材料新能源及装备产业基地,新材料产业产值超400亿元,新能源及装备产业产值近300亿元,总产值超过700亿元。

全面发展阶段(2021-2025年)。大力推进基地国际化进程,形成产业链完整、产业集群优势明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产业集群。依托台山核电三期、华电LNG接收站二期及配套海上加注站等项目,台山成为全国最大的核电生产基地,中欧清洁能源(装备)产业园达100亿元,成为国内领先的新能源装备产业基地,新材料产业产值超600亿元,新能源及装备产业产值超500亿元,实现总产值超1100亿元。

二、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建立江门市新材料新能源及装备产业集群推进协调机制,由市领导任责任领导,政府副秘书长为责任秘书长,下设联络办公室、综合统筹组、招商引资组、基地建设组,统筹推进全市新材料新能源及装备产业集群发展。各个专责组原则上应配备专门工作团队负责新材料新能源及相关项目的推进工作,责任到人,团队人员不应随意更替。

(二)机制保障。

建立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协调重大事项,解决重大问题。

(三)政策保障。

   研究制订支持发展政策,最大限度地吸引国内外新材料新能源及装备产业企业落户,并促进其做大做强,形成产业聚集效应。 

(四)监督保障。

按照《中共江门市委办公室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建立重点平台重点产业重点项目建设责任制度〉的通知》(江委办〔20165号文)“六个一”(一个项目、一名领导、一个团队、一个方案、一张清单、一抓到底)的要求,建立工作督查督办机制,台山市于每季度的下一个月10日前将产业进展情况汇总报市政府督查室,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及时向市委市政府领导报告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并向相关部门和单位通报进展情况。

附件:1.江门市新材料新能源及装备产业集群推进协调机制

2.江门市2016年新材料新能源及装备产业集群建设工作项目清单

3.关于江门市新材料新能源及装备产业集群发展情况的报告(参考稿)

4.江门市新材料新能源及装备产业集群发展研究报告(参考稿)

(来源:江门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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