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8-02 来源:
粤府办〔2013〕7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金融办、广东
证监局关于发展利用期货市场推动
我省实体经济持续健康
发展意见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金融办、广东证监局《关于发展利用期货市场推动广东省实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金融办、广东证监局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2月22日
关于发展利用期货市场推动我省实体
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
省金融办 广东证监局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关于健全现代金融体系的精神,全面推进金融强省建设,推动建设珠江三角洲金融改革创新综合试验区总体方案实施,根据国家关于稳步发展期货市场的工作部署,结合广东省实际,现就发展利用期货市场推动我省实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期货市场对推动实体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
期货市场是现代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民经济体系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期货市场作为虚拟经济的高级形式和典型代表,具有价格发现、风险管理的重要功能,在引导产业发展、推进资源市场化配置方面具有独特作用,其衍生的价格决定权、标准制定权,是国家和地区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方面。
我省是我国发展期货市场的先行地之一。经过多年的努力,我省的期货市场建设取得长足进步。截至2012年年底,全省共有期货公司24家,约占全国的14.9%;有期货营业部135家,约占全国的10.2%;2012年全省期货市场成交额达58.84万亿元,约占全国的17.2%,居全国第二位。同时,在发展利用期货市场过程中也面临一些问题,主要是期货公司整体实力和服务能力还不强,期货专业人才紧缺,实体企业利用期货市场管理风险的比例还较低,期货配套服务平台尚不能满足实体企业的实际需求,期货市场规模在全国所占份额与我省实体经济的地位不相称等等。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站在完善现代金融体系的高度,进一步深化对期货市场及其作用的认识,支持发展利用期货市场。要进一步解放思想,采取有力措施,着力解决制约期货市场发展及其功能发挥的突出矛盾,把发展利用期货市场作为优化经济资源配置、推动实体经济发展、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工作抓紧抓好。
二、利用期货市场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三个定位、两个率先”和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的核心任务,按照国家和省相关工作部署和要求,坚持创新和监管相协调的发展理念,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本质要求,以促进期货市场功能发挥为主线,以不发生系统性风险为底线,加快期货市场发展建设,着力推动各类经济实体利用期货市场;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价格发现、风险管理功能,提升资源配置效率,帮助实体企业管理风险,促进实体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服务和促进广东省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二)总体目标。大力支持期货市场规范健康发展,培育一批在全国具有较大竞争力和影响力的期货中介机构,培养一批熟悉期货和现货业务的专业型人才,发展一批能熟练运用期货、期权等工具进行风险管理的实体企业,加强与境内外期货交易所合作,建设完善的物流、仓储、信息、现货报价等期货配套服务市场,争取经过3-5年的努力,把我省建设成全国期货市场发达地区之一。
三、大力支持实体企业利用期货市场
(一)加大对实体企业利用期货市场的政策支持。人民银行、银监部门要认真研究制订政策措施,对利用期货市场管理风险并符合信贷条件的企业加大授信支持力度,给予更优惠的授信条件,支持企业发展。积极支持银行机构,特别是省内法人银行机构开展标准仓单质押融资业务;在严格资金监控的基础上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增加套期保值企业标准仓单质押融资额度。
(二)引导实体企业建立健全期货风险防控体系。引导实体企业结合自身经济模式和实际情况,建立和完善风险管理体系,规范期货业务的套期保值性质和操作规范,倡导理性投资。鼓励实体企业设立专门部门或配备专门人员负责期货业务,鼓励企业建立期货、现货业务综合考核的评价体系。引导实体企业强化企业内部各部门之间的协调监督,形成完善的风险内控制度。
(三)积极支持国有企业利用期货市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要健全完善规划体系,积极支持国有企业利用期货市场管理风险,探索制订国有企业套期保值的科学评价办法,提高反映国有企业利用期货和现货两个市场管理风险的水平。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鼓励国有企业利用期货市场建立虚拟库存,管理价格波动风险和节约资金、仓储成本。支持有套期保值需求的国有企业申请境外期货业务许可证,积极参与境外期货市场。
(四)加强期货市场服务“三农”发展。加强农产品期货信息的收集、处理、发布、传播,作为农业综合信息服务的重要内容。鼓励农民发展专业合作社,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价格信息,提高种植业发展的科学决策水平。支持各地结合本地农业经济发展特点,探索期货服务“三农”的新模式和新机制,帮助农户和涉农企业有效规避农产品价格波动风险。
四、积极支持期货配套服务平台建设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协调力度,积极支持本地生产、仓储物流企业申请铜、铝、钢材、白糖、玉米、油脂油料、燃料油等大宗商品期货交割库,积极支持南沙等保税区申请设立保税交割仓库。推动相关实体企业提升产品质量,向期货交易所申请注册交割品牌,形成一批经营铝、铅、钢材、白糖、塑料、玻璃等产品的知名品牌企业,提高现货企业市场影响力和核心竞争力。充分利用广东省大宗商品产销地优势,积极支持大宗商品的现货市场规范发展,研究设立大宗商品现货市场仓单与期货交易所标准仓单的串换中心,在规范经营的前提下,增强区域性大宗商品现货定价权。
五、大力支持期货中介机构健康发展
大力支持期货中介机构做大做强。推动期货公司不断提升产业研究能力,根据不同的企业对象建立差异化的风险控制机制。引导期货公司创新服务方式,支持期货公司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开展期货现货结合、仓单融资等综合性配套服务。积极拓宽期货公司融资渠道,通过增资扩股等方式引入民间资本,增强资本实力。支持专业能力强、竞争优势明显、管理水平高的期货公司通过收购兼并实现低成本扩张,不断增强规模经济优势。支持推动符合条件的期货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落实国家税收减免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期货公司给予企业所得税、营业税等税收优惠。研究出台期货公司在租购办公用地、引进优秀人才等方面的扶持政策。
六、全面推进期货人才战略实施
按照国家和广东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要求,创新期货人才培养模式,实施产学研合作培养人才战略。支持本地高校加强期货相关学科建设、理论研究创新和高端人才教育培训。建立期货人才信息库,打造高校、期货行业与现货企业之间的人才流通渠道。支持期货公司及相关现货企业建立发现、培养、吸引、留住、激励期货人才的有效机制,引导期货人才有序流动,建设高素质期货人才队伍。加强粤港期货人才交流,搭建高层次的期货人才交流平台。
七、积极促进期货市场对外开放
加强与香港合作,推动粤港两地建立优势互补、分工合作、共同发展的期货市场体系。利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机制争取期货创新合作先行先试,大力推动粤港澳跨境互设期货分支机构,积极引入香港金融机构参股省内期货公司,充分借鉴香港金融机构的先进经验提升期货公司服务能力。推动省内期货公司申请境外期货经纪业务资格。支持省内期货公司在香港设立分支机构,鼓励符合条件的期货中介机构及其香港子公司为广东省企业“走出去”提供投资咨询、代理等跨境金融服务。
八、切实加强期货知识宣传培训
加大期货知识宣传教育普及力度。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期货知识,及时了解掌握期货监管政策和市场动态,引导相关企业科学利用期货市场。行政学院等有关干部培训机构要将期货等金融知识列入培训内容。证监部门要大力配合地方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做好期货知识宣传培训工作,引导媒体加强对期货市场的形象宣传和交易品种宣传,加强对期货市场参与者的风险教育,提高全社会运用期货工具管理风险的意识。
九、加强组织领导和部门协作配合
各地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情况,把期货市场发展纳入当地金融业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加强对期货市场发展建设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研究制订政策措施,积极营造有利于期货市场创新发展的良好环境。金融工作、国资、经贸、工商、审计、公安、司法等部门要与证监部门建立经常性、制度化的信息沟通渠道,定期交流期货市场服务当地实体经济情况、问题和建议。证监部门在加强期货市场监管工作的同时,要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深入调查研究,及时反馈监管信息,在促进期货市场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中发挥应有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