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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贸试验区重点工作清单(2023—2025年)

2023-07-07 来源:

 广东省、天津市、福建省、辽宁省、浙江省、河南省、湖北省、重庆市、四川省、陕西省、山东省、江苏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河北省、云南省、黑龙江省、北京市、湖南省、安徽省商务主管部门,上海市自贸办: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实施自贸试验区提升战略的部署,加强统筹谋划和分类指导,深入开展差别化探索,推动自贸试验区高质量发展,商务部会同有关地方、部门制定了《自贸试验区重点工作清单(2023—2025)》,现印发给你们,请按分工做好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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