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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晓军:P2P监管五条导向

2014-08-06 来源:温州日报

  8月2日,由新华社《金融世界》主办的“2014中国互联网金融发展圆桌会议”在北京国家会议中心举行。

  银监会创新部副主任杨晓军在会议上表示,P2P监管的主要导向是底线思维。他在以往银监会强调的P2P借贷“四条红线”基础上,更加细化了行业门槛内容以及资金实行独立第三方托管等监管意见。

  杨晓军在发言中提出了P2P监管的五条导向:包括明确信息中介定位、实行独立第三方托管、具备一定从业门槛、充分信息披露和风险揭示以及鼓励行业自律规定。

  第一,“明定位”:明确P2P机构服务社会小微融资需求的信息中介定位,为出借人和借款人提供信息服务的机构,自身不承担信用转换、期限转换、流动性转换的职能,不承担金融风险。因此,不能触碰“红线”。

  第二,“不碰钱”:P2P机构应与客户资金严格隔离,实行独立第三方托管。P2P机构全流程“不碰钱”。

  第三,“有门槛”:P2P机构应具备一定的从业门槛。例如,注册资本金、高管专业资质、组织架构、IT设施、风控能力、资金托管、审计安排等。

  第四,“重透明”:面向出借人的充分信息披露和风险揭示。

  第五,“强自律”:鼓励行业自律规定,及时推广行业最佳实践。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副主任彭波在致辞中就互联网金融谈了三点思考意见:一是守住安全这一条底线。没有安全,互联网金融就如同建立在沙滩上的城堡,看似美轮美奂,一个小小的风浪就可能前功尽弃。必须时刻把安全放在首要位置,守住网络安全和金融安全的底线,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和区域性金融风险;二是实现网络与金融的双轮驱动。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必须善于双向思维,做到双轮驱动,既遵循互联网的运行规律,又遵守金融监管规则,调动互联网和金融两个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互联网企业和金融机构相互合作,互联网技术和金融产品相互融合,互联网思维和金融创新相互促进;三是促进互联网金融百花齐放。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要把握创新这个核心,推动更多新业态、新模式、新产品、新服务的出现,形成百花齐放的局面,使互联网金融更好地服务于人民群众,更好地服务中小微企业,服务于实体经济发展。

  参加同一论坛的证监会国际部主任祁斌则以国际上互联网金融监管原则为对照提出了建议。他表示,在国际上互联网金融监管一般被纳入现有监管框架,并根据业务性质、归口相应部门,根据形势发展及时调整法律,以及注重行业自律和企业内控,如成立行业协会、制定监管规定、规范交易手续、监控交易过程和实施自我监管。

  会上,《金融世界》大有时代传媒董事长裴云寿发布了《中国互联网金融报告(2014)》。该报告由《金融世界》和中国互联网协会共同撰写,全文分十大部分近8万字,涵盖了P2P网贷、众筹融资、互联网支付、互联网基金销售、互联网保险、电商小贷、互联网金融投资等互联网金融细分市场的发展走向和典型案例,以及互联网金融信息安全、监管现状和发展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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