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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宗商品首开期现仓单转换试点 创新探索期现市场对接模式

2015-09-02 来源:新华网

 

8月20日,大连商品交易所与宁波大宗商品交易所(简称甬商所)、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物流公司在杭州签署聚氯乙烯(PVC)期现仓单转换业务三方协议,首次开启PVC仓单在两所间的转换试点业务。
事实上,如何实现期现货市场的有效对接一直都是困扰我国多层次商品市场建设的重要问题。长期以来,业内一直都在呼吁通过专门的制度设计和监管规范,实现期现货市场之间从结算清算到仓储物流之间的有效衔接,帮助企业形成从场内套保到场外贸易之间一套新型的生产管理方式,帮助我国工业企业转型升级。
宁波大宗商品交易所总经理朱金祥表示,期货市场向下延伸、现货市场向上提升,形成场内场外、期货现货市场的有机联动,是国家建设多层次商品及衍生品市场体系的精髓。
据大商所介绍,为降低现货企业参与成本、促进期现对接,2014年大商所与甬商所、浙江国贸开始探讨PVC仓单在两市场间转换的可能性。今年3月,大商所与浙江省金融办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为此次三方业务合作打下了基础。
根据协议,大商所和甬商所将先期通过浙江国贸开展两所间PVC仓单转换试点业务。协议对仓单转换试点业务中仓单转换程序、试点交割仓库服务及监管等进行了详细约定,并明确三方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要求及大商所、甬商所现有业务规定和协议,对仓单转换业务进行管理。
包括浙江省副省长朱从玖在内,各界对此次合作给予了高度关注。业界普遍认为,期现合作可以理顺现货市场,增强现货市场定价功能,两者有机结合,既能够把期货市场的功能通过现货市场传导到企业,又能够通过现货市场功能的打造,支持期货市场发挥更加合理的功能。
 “我国场内市场规范程度高,监管严格,通过期现合作方式,不仅有利于构建一个多层次的商品体系,更希望能够利用场内的规范运作引导场外市场建设,形成场内场外的良性互动。”北京工商大学教授胡俞越指出,这是现代商品市场体系发展的趋势,也是中国大宗商品市场发展的必由之路。
据大商所总经理冯博介绍,期现仓单转换业务是大商所场外市场建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未来在标准化货物互通的基础上,交易所将考虑以信用为基础、以物流为保障,实现商品市场中非标准化货物的流通,最终通过仓单纽带实现期现货市场的自然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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