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物联大宗商品交易市场流通分会(以下简称分会)是我国大宗商品现代流通行业的自律性组织。分会受理会员单位客户与分会会员之间涉及大宗商品交易业务有关的投诉。客户进行网上投诉的,应当阅读并遵守以下规则:
一、受理条件
(一)进行网上投诉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投诉人为分会会员单位的客户;
2.被投诉对象明确具体;
3.投诉事项与大宗商品交易业务有关;
4.应当进行实名投诉;
5.投诉事项未被政府主管部门、司法机关或其他相关部门处理或正在处理。
(二)除上述规定,进行网上投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受理:
1.无法联络投诉人的;
2.投诉已被分会处理,就同一事项再次投诉的。
二、投诉注意事项
(一)进行网上投诉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讲求诚信,不得滥用投诉,不得捏造或歪曲事实,损害被投诉人合法权益,扰乱分会正常工作秩序;
(二)分会收到投诉15个工作日内对投诉进行处理,并电话或邮件联系投诉人;
(三)投诉经审查,属于分会受理范围的,分会将通知投诉人提交正式投诉材料,包括投诉书、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材料等。投诉人收到通知后没有在合理时间内提交正式投诉材料的,不予受理。投诉人提交的投诉材料,将被留存,不再退还投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