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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意见

2015-12-11 来源: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中央、省驻德有关单位:

  为落实国家、省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有关指导意见,加快我市电子商务发展,更好地发挥电子商务在转方式、调结构、稳增长、惠民生中的积极作用,再创经济发展新优势,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抓京津冀协同发展、“一带一路”和省“一圈一带”重大区域经济发展战略机遇和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机遇,以拓宽网络销售渠道、促进工业做大做强、农村经济转型升级、现代服务业提档升级、全市经济加快发展为目标,实施电子商务“六进工程”和“十百千万计划”,打造载体,培育主体,完善配套,优化环境,普及应用,提升水平,建立健全加快全市电子商务发展的体制机制,建设区域性电子商务名城。

  (二)基本原则。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统筹规划,超前布局,典型引路,全面推广。

  (三)发展目标

  ——电子商务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到2017年,全市形成电子商务应用广泛、保障体系健全、配套服务完善、产业相对集聚的电子商务发展格局。全市电子商务交易额达到1500亿元,年均增长30%以上。

  ——服务体系配套完善。到2017年,建立起对电子商务发展强力支撑的金融信贷体系、网络通讯和支付体系、信用和监管体系、人才培养培育体系和物流供应配送体系。

  ——电子商务主体快速成长。全面实施电子商务“十百千万计划”。到2017年,全市建成10个以上市级电子商务集聚区(基地、园区、楼宇),建成100个以上垂直类或区域性电子商务平台,拥有1000家以上电子商务企业,拥有10万家以上网店。培育电子商务年交易额亿元以上的交易平台2个以上、千万元以上的企业30个以上、百万元以上的网店100个以上。

  ——农村电商蓬勃发展。到2017年,农业骨干企业、农合组织、重点农贸市场和大宗农产品市场上线率达到100%,应用率达60%,农村经营户上线率达到30%以上;培育在全国有较强影响力的农村电商企业5家以上、重点农贸市场和大宗农产品市场5家以上,培养农村电子商务创业队伍30万人,电子商务应用技术人才2万人。

  ——评价和引导机制初步形成。建立全市电子商务发展考核评价体系和农村电商工作考核机制。年培育并命名授牌5家市级电子商务示范园区(基地、孵化器)、10家示范综合(第三方)平台、20个示范镇街、30家示范企业、100个示范村居(社区)。

  二、抓应用,实施“六进”工程,构建电子商务产业体系

(一)推动电子商务进工业。推进重点企业官网销售平台建设,或将现有门户信息网站转型升级为企业在线商城开展销售。鼓励企业选择第三方平台开设网络销售终端,开展网络批发零售、网上订货、在线支付等业务。到2017年,规模以上企业60%以上开展B2B(企业到企业)电子商务业务,年销售额10亿元以上企业80%以上开展B2B、B2C(企业到客户)、O2O(线上线下)电子商务业务。

  (二)推动电子商务进商贸流通业。支持传统百货、连锁超市等企业依托实体网点、货源、配送等渠道,开展网络零售业务,探索“网上看样、网点提(送)货”的经营模式。推进传统零售业与网络零售有机融合,商品交易市场50%以上的经营业户利用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展商品购销业务。

  (三)推动电子商务进新兴服务业。生产性服务业领域,重点推进信息服务、物流配送、设计研发、金融保险等服务的在线购买、交付和使用。生活性服务业领域,重点推动旅游订票、餐饮住宿、家政娱乐等网上预订支付。公共服务领域,重点推动水、电、气、暖、公交等网上缴费,以及在医疗卫生、教育培训就业、国土资源交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府采购等领域应用电子商务。

  (四)推动电子商务进国际贸易。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培育一批商业模式成熟的电子商务龙头企业,打造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电子商务品牌。支持有实力的企业打造第三方跨境电子商务平台,进而建设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引领跨境电子商务产业聚集发展。支持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企业通过海外仓、体验店等拓展营销渠道,培育自有品牌和自建平台。推进跨境电子商务物流快递分拨海外设点布局,集中建设一批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海外仓。

  (五)推动电子商务进城镇社区。发展以社区生活服务为核心的电子商务,推动电子商务企业整合社区商业资源和便民服务设施,实现社区商业与城市便民服务、社区政务、物流配送的互联互通。支持建设社区电子商务服务平台,提供居民日常消费、家政服务、远程缴费、健康医疗、紧急求助、电子政务等方面的在线服务。支持设立社区电子商务综合服务点,推进连锁超市、便利店、社区物业等开展物流分拨、快件自提等便民服务。

  (六)推动电子商务进农村。完善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体系,促进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流通。支持阿里巴巴、京东、苏宁等电商建立县级电子商务服务中心和村级服务点。培育农村电商经营主体,支持商品配送中心、商场(超市)、镇村商贸中心、“万村千乡”农家店、供销服务网点、邮政便民服务站(三农服务站)等发展电子商务,实现实体店与虚拟店融合发展。为居民提供网络代购、产品代销,拓展金融、通信、咨询、科技、健康养生等服务。支持农村青年、大学毕业生、农村致富带头人和农民合作社开设网店,开展农产品、手工艺品、乡村旅游服务等网上销售。推广“淘宝村”发展经验,加快电商村、电商镇的建设发展。

  三、抓载体,建设营销平台,培育电子商务运营体系

(一)建设电子商务示范县(市、区)。落实省电商进村工程,创新体制机制和发展模式,结合县域产业特点,促进电子商务与农业发展深度融合、与产业集群密切结合、与产业市场紧密互动,扩大农产品跨境电商。到2017年,力争创建3个以上全省电子商务示范县(市、区)。

  (二)建设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建设市级电子商务园区,积极申报国家级、省级电子商务园区。吸引国内外电子商务企业及物流等相关配套企业入驻,形成集商品交易、平台建设、物流快递、融资支持、研发设计、综合服务、人才培训等多功能、多业态融合的电子商务集聚区。到2017年,重点建设的10个产业园区中争取2—3个申报为省级电子商务园区。

  (三)建设综合电子商务平台和骨干企业电子商务平台。培育化工、电子、农产品、新能源、新材料、体育文化、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等一批产业电子商务平台。建设运河、新湖、东北城等一批综合电子商务平台。建设黄河棉花交易市场、乾元易农大宗商品、宁津家具市场、天地红辣椒市场等一批现货交易电子商务平台。支持有实力的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德州特色产品专区、淘宝(德州)馆、德州地理标志产品馆、德州优质农产品交易平台等。积极引进国内外电子商务龙头企业区域总部、营销中心、数据中心、结算中心、研发中心等高端项目。引导骨干企业建立电商平台,实现采购、销售全程电子商务,培育在国内外有影响力的电子商务品牌。

  (四)发展一大批特色网店。鼓励商贸业、种植养殖基地(农场、大户)、农产品批发商、城乡个体业(农)户等,借助阿里巴巴、京东等第三方平台设立网店,创建特色网上销售品牌。鼓励中小微企业建立网上零售终端,开设网上专卖店。

  四、抓支撑,健全配套设施,完善电子商务服务体系

(一)金融支撑。全面用好上级电子商务金融政策资金和扶持资金。各金融机构要把电子商务列为信贷扶持重点,开发电子商务发展需要的信贷产品,在国家规定的利率浮动权限内给予最大优惠,并提供信贷办理便捷服务。鼓励农信社、德州银行等在镇村设立分支机构或开展业务,逐步实现乡镇全覆盖。加快推进农村产权确权、颁证和交易进度,促进农村产权抵押贷款业务。推进规模经营,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户通过流转、出租、入股等方式融入农业生产专业化、规模化经营,做大做强产业规模,建设产业电商平台。

  (二)物流支撑。整合现有工业、商贸和交通等物流资源,发展与电子认证、网络交易、在线支付协同运作的物流配送服务。建设一批物流园区,培育一批骨干物流企业。推进在重点区域建设农产品冷链运输设施和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加快标准化仓储设施和电子分拨中心建设,搞好城市共同配送体系建设。鼓励物流企业在镇村建设分拨中心、仓储基地、安全检测中心等,形成覆盖市、县、乡、村,与全市电子商务快速发展相适应的城乡物流配送体系。

  (三)技术支撑。结合智慧城市建设,支持联通、移动、电信等运营商加快互联网建设,积极推进4G网络发展,到2017年,全市所有行政村光缆通达率达100%,入户宽带达4M以上。WIFI覆盖城乡主要公共场所,提高网络服务质量。推广应用移动电子商务、移动小额支付消费模式。鼓励金融、非金融企业完善在线支付平台,提供基于互联网、手机、自助终端、智能电视等多终端的支付服务。

  (四)人才支撑。建立电子商务人才引进激励机制,引进一批电子商务人才和电子商务领军人物。组织开展电子商务职业教育和专业技术培训,促进院校学科专业建设,培养电商人才。对接落实好省商务厅和团省委“百县万人”农村创业青年培训计划。市本级和各县(市、区)年组织各类培训均不少于20次,人数均不低于10000人。 

(五)信用支撑。成立德州市电子商务促进会,发挥其在行业自律、统计、监测、技术推广、交流合作等方面的作用。加大行业标准及规范的推广、监督和认证力度。引进和培育信用调查、认证、评估、担保等社会中介服务组织,支持其对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开展独立的网络消费信用评价,打造线上线下信用互通的电子商务信用服务平台。加强网络交易监管、信息安全防护,提高电子商务风险监控能力。完善电子商务纠纷处理、争议调解、法律咨询等综合服务体系建设,营造公平、优良、诚信的交易环境,打造德州电商信用品牌。

  五、抓引导,强化政策扶持,打造规范的营商环境

(一)规划指导。各级各部门都要制定完善区域和行业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及农村电商发展规划,明确发展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确保工作的系统性和实效性。

  (二)政策支持。全面争取和落实国家、省各类电子商务扶持政策。各有关部门在经费保障、电商孵化、信贷扶持、品牌集聚、税收优惠、土地优供、经营监管、人才培养、环境优化等方面出台或落实相应的扶持政策,并拿出一定的资金,扶持电子商务特别是农村电商发展,具体政策由相关部门研究后汇编出台。

  (三)财政扶持。各级财政要积极争取并利用好上级有关补助政策,全力支持电子商务重点项目(平台、园区、基地)建设、公共支撑体系建设、关键技术研发应用、人才引进和培育。其中整合各级财政资金1000万元用于支持农村电商发展。各县(市、区)政府也要制订管理和扶持办法,发挥好引导作用。

  (四)示范带动。积极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和国家、省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园区、企业)。培植一批淘宝县、淘宝镇、淘宝村。评定一批市级电子商务示范园区(基地、孵化器)、示范综合(第三方)平台、示范企业、示范镇街、村居(社区)、示范店户,并给予奖励和扶持。

  (五)舆论引领。各级宣传、文广新部门要通过媒体和其它有效形式,举办知识讲座、发展论坛、博览会、业务对接会等活动,普及电子商务知识,引导企业和消费者提高电子商务应用意识和能力。广泛宣传报道电子商务示范单位和典型人物,营造良好的发展氛围,提升全市推进电商工作的影响力。

  (六)考评督导。建立全市电子商务发展考核评价体系和农村电商工作考核机制,把电子商务发展工作同政府年度目标考核结合起来,细化措施,建立制度,明确责任,加强督查。

                                                                                                                                                                                              德州市人民政府

                                                                                                                                                                                                 2015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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