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中国资本市场对外开放的重大突破,上海自贸区国际金融资产交易平台渐行渐近。
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将作为出资股东,在上海自贸区成立国际金融资产交易平台公司。待“新51条”发布后向证监会递交公司设立申请,尽快完成注册设立手续。
报道还介绍了国际金融资产交易平台的两项主打业务,以及三项主要内容:
国际金融资产交易平台在设立初期将主打平台业务和通道业务,首批重点业务目前已确定为私募和衍生品交易,并计划在年内推出首批产品。此外,该平台还会积极研究服务红筹企业,特别是大型互联网公司回归的具体方案。
该平台暂定三项主要内容:一是引入境外投资者参与现有市场的交易;二是服务境内投资者境外投资证券期货,通过自贸区交易平台直接对接境外交易所;三是引入境外投资者参与境内市场新股发行询价配售。
早在上周四(18日),证监会办公厅副主任李钢就公开表示,经证监会批准,上交所将在上海自贸区正式启动筹建国际金融资产交易平台。他在当日举行的陆家嘴金融论坛吹风会上还称,证监会将借助上海自贸区平台加快推进资本市场的国际化进程。
按照上交所此前公开的内容,国际金融资产交易平台的具体业务包括;通过自由贸易账户与交易平台,使境外投资者参与股票、债券、基金市场等;探索外资参与一级市场,包括引入境外机构投资者参与境内新股发行询价配售,为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代理客户参与跨境投资提供交易服务;探索符合条件的境外企业发行人民币债券等。
根据筹建安排,自贸区国际金融资产交易平台初期会从法律上与上交所和中金所系统隔离。
北京大学经济学院金融系副主任吕随启在接受本报采访时表示,对于国际金融资产交易平台来说,实现资本项目可兑换也尤为重要,这可以提高上交所金融资产活力,提升金融服务专业化的便利度,便于在上交所上市的企业海外活动多元化,使境内投资者有机会在境外领域实现资产多样化,从而有效提升上交所在世界主要证券交易所中的地位和影响力。
至于上述提及的“新51条”公布时间,按照《每日经济新闻》4月23日的报道,中国央行近期将发布新一批自贸区金融改革方案的细则,内容约为51条,区别于此前自贸试验区金改1.0版的“51条意见”,被称为“新51条”。其中,最受关注的当属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的先行先试,包括自由贸易账户功能拓展、双向跨境证券投资等内容。